作者GSXSP (Gloria)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讨论] 圣经有教导禁止黑白通婚吗
时间Tue Nov 8 07:43:27 2016
之前我在推文里说同婚是争「额外的权益」, 後来讨论才得知原来不适用台湾. 特此澄清
一下.
原来台湾的法律并没有明确定义婚姻. 而是有解读空间. 然後是在法务部解读下认定推知
一男一女
https://goo.gl/VrXQGT
这样问题就变成倒底要不要定义婚姻. 我觉得有点模糊.
我查了一些, 以目前修正案的诉求, 基本上是假设婚姻有个另外的定义, 来改写一些句子
, 把文意上可推知一男一女的部分都特别澄清或改写.
以此修正诉求来看, 诉求方也认爲现行民法文意为一男一女下写的.
也就是主要是在改写婚姻在法律上「隐含的定义」, 使得人们无法从民法上推知一男一女
.
隐含的定义, 「偏向」一男一女是否会让同志不舒服?
如果以权益来看, 若改变的是法务部的解读: 例如解读夫妻为婚姻双方, 这样是否同婚诉
求会得到满足?
还是说诉求必要包含把婚姻「隐含的定义」改变成不偏向一男一女?
如果有人claim把婚姻「隐含的定义」改成不偏向一男一女, 会让他们「不舒服」, 那是
否主要是社会价值观的争论?
简单来说, 若是单纯权益平等问题, 改变法务部解读好像够.
如果说要以「平等」来诉求改变隐含的定义, 这样看起来算强迫他人在法律上接受这个隐
含的定义. 也就是变成双方都在以自己会不舒服为由, 在争「隐含的定义」.
如果要用名词来argue这造成歧视, 那就是社会价值观的问题. 个人可以自行对婚姻定义,
不需要强迫他人接受哪个定义. 反正法律并没有明确定义.
至於法律上「隐含的定义」要用哪个, 不牵涉歧视, 只是争谁的「不舒服」比较重要.
不晓得这样看台湾法律争论是否合理?
edit:
http://www.npf.org.tw/printfriendly/15288
以这篇观点不需要修法, 户政机关肯接受登记同婚就可以法律上结婚;不违法不违宪.
不知道後来还有没有同志去试然後被拒绝的话打官司.
感觉一开始同运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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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injose: 是阿,确实是社会价值观之争 11/08 07:46
2F:→ GSXSP: 嗯, 其实就算是改法务部解读, 也有同志权益vs社会影响的问 11/08 08:07
3F:→ GSXSP: 题, 不过那得做研究. 这篇主要想问支持同婚方: 以行政命令 11/08 08:08
4F:→ GSXSP: 方式解除婚姻一男一女限制, 官方解读民法为认可同婚, 解决 11/08 08:08
5F:→ GSXSP: 权益和歧视问题, 但字句不改, 这样支持方是否会满足. 11/08 08:08
6F:推 leon00521: 好奇欸 如果同婚通过 基督徒也是不会改变对婚姻的定义 11/08 09:42
7F:→ leon00521: 也就是基督徒没有任何损失 而同志也达到目的 这不是一 11/08 09:42
8F:→ leon00521: 件好事吗 11/08 09:42
9F:→ kalestorm: ......我对隐含什麽没意见啦,重点是政府不敢这样做XD 11/08 09:45
10F:→ kalestorm: 然後护家盟会有很高的机率反对,并且推动释宪或公投 11/08 09:45
11F:→ DarkHolbach: 为什麽字句不能改,改了你们就崩溃了吗? 11/08 09:48
12F:→ leon00521: 看起来是真的崩溃了啊XD 11/08 09:50
13F:→ GSXSP: 同样问题, 不改同志会崩溃吗? 11/08 10:33
14F:→ GSXSP: 我也觉得护家盟会反对. 11/08 10:34
※ 编辑: GSXSP (137.110.95.8), 11/08/2016 11:20:58
※ 编辑: GSXSP (137.110.95.8), 11/08/2016 11:22:31
15F:推 leon00521: 於理有据 何以崩溃 11/08 12:15
16F:→ GSXSP: 不太懂, 所以你同kale基本不坚持民法字句吗?(前提权益解决) 11/08 12:23
17F:推 leon00521: 我不是读法律的 所以背後字句如何修改无以评论 我比较 11/08 12:54
18F:→ leon00521: 重视结果 11/08 12:54
19F:推 uka123ily: 法务部确实可以撤销函释,但其他行政规则确实也需要修 11/08 12:59
20F:→ uka123ily: 光是户政系统登记就要改了,虽然本来就要改。 11/08 13:00
21F:→ uka123ily: 问题就是法务部不想用行政部门去推这件事 11/08 13:00
22F:→ uka123ily: 想拉立法院去背书这个修改 11/08 13:01
23F:→ GSXSP: 为什麽会不想, 单纯不想负改变社会价值观的责任? 11/08 14:03
24F:推 uka123ily: 这你要问部长阿~ 11/08 14:36
25F:→ eno4022: 这时候是不是该庆幸部长不是基督徒,不过某族群又可以 11/09 06:27
26F:→ eno4022: 大书特书了,呵呵 11/09 06:27
27F:→ eno4022: 怎麽同志不会去妖魔化部长呢?真有趣,还是遇到沈默的 11/09 06:28
28F:→ eno4022: 89%多数,同志就会自然没有声音了呢? 11/09 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