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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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人:从有限到无限(四)
时间Mon Oct 3 06:36:01 2016
继续补完:
4.4.2受造者基本结构之为「以马内利」之意义
受造者的本质是「虚无」,但其表象是「
存在」(圣父的分有),
而此存在是透过「
道」的规律(第一因),以及圣灵护理的「
持续创造」(第二因)。
故
三一神的「工作」乃至「同在」,造成受造者的成立;
也就是说,「以马内利」对於受造者来说,一直是与其存在相连结的,
或者说,「以马内利」就是受造者存在的基础,以及神创造受造者的本意!
但「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让受造者成立的基础动摇,也就是「顺着情慾」造成的「败亡」(接到之前的4.2);
此「败亡」就是「虚无」,也就是受造者的本性或其「情慾」。
此「情慾」,雅各书这边称为「私慾」。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牵引诱惑的。
私慾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
看希腊文的话,加5的「情慾」,原文是sarx(GK4561),就是「肉体」;
而雅1的「私慾」,原文是epithumeo(GK1937),就是desire。
因此我们若连在一起看,私慾是出於肉体,或者就是肉体的本性,
故用和合本原本的译法,在这两处混用中文意义相通的情慾跟私慾,应当是没问题的。
而sarx其实有其中性意义,甚至「道成肉身」的「肉身」就是这个sarx。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就是 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赛7:14)
故
「道成肉身」就是受造者达致完成的状态,也称为「第二亚当」或「新亚当」。
(碰触到基督的部份,应该是摆在4.7或5.再来深入谈)
sarx已经是受造者,已经是一种不完全的以马内利,
为何其「不完全的以马内利」之本性「怀了胎」,会生出罪来?
而这个sarx与虚无之间的关系究竟为何?
再者,完全的以马内利中的sarx,是甚麽状况?
首先,
若使用新约更完全的启示,就是前面4.2引过的保罗两段经文:
====================================================================
罗马书
6: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甚麽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6: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
那结局就是永生。
6: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加拉太书6:8
顺着情慾撒种的,必从情慾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
那麽我们一开始先确立这个「二分法」的思维:
只有顺从神(顺从圣灵)跟不顺从神(顺从情慾)这两条路,没有其他。
但的确可能发生例如:
「部分」顺从神(这件事顺服,那件事不顺服),
或「有时」不顺从神,
种种的交杂、混杂情况。
这就是「不完全的以马内利」,就是失乐园後,所有受造者的状态。
故其次,
这种「不完全的以马内利」,
或许就可理解为「部分」与「有时」对神或者「生命之律」的顺从。
而热力学第二定律就可说明这种状况至终会引致灭亡。
所以
重生之人就是要靠着圣灵超越这种「部分」与「有时」的「不完全」
(「部分」也是新约希腊文讲到「有限性」概念时用的另一个字),
而进到「完全」。
故受造者的有限性,或其本性之虚无,不是罪本身,
但罪的後果却是引人回归虚无。
但回过头来问:
罪的内涵到底与虚无有何差别?
为何罪能够引人进入或回归虚无?
我想摆在4.7时再来处理。
下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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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受造性1受造性2受造性3....所造成的有限性b1有限性b2有限性b3....
4.6小结:再诠释(B0)「人受造,造成其有限性。」
4.7两个命题联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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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记旁边,努力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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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04.45.8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475447765.A.A64.html
1F:→ theologe: 之前写的时候有错误,更正:加5的「情慾」并不是sarx。 10/03 10:34
补充:
从进入创造论的研读後,重整系统神学的架构,如下:
(原贴於
#1NsSD5GP (JesusLove))
周联华牧师称系统神学为「纲要神学」,
李丽娟等老师则以「教义的诠释」为题。
对我而言,从实践神学的角度,
暂时想称之为「神学诠释的系统与议程」
--神学的任务是要「
解决问题」,
是如同安息日一样,是为了人的「
需求」而存在的(需求≠想要),
这「需求」,是本板〈人该求什麽?〉一文欲处理的议题。
基督论是神学的阿基米德点(李丽娟),
串起整个基督宗教传统到当代神学的各项议题:
圣经学、系统学、灵程学(灵修学)、宣道学(宣教学、教会增长学)、历史学等等;
串起从个人到群体到社会到世界的「
生命增长学」或成圣观。
从之前大略排出的架构为底:
b.信念的(按系统排列;仍须调整):
三 创造 人 罪 福音 爱 共通 终末 改教 重洗 浸会 一
b-1.灵-继续创造-认知-Awon-称义-Phileo-自由-望-唯信-灵洗=为主生-皆祭司-神的荣耀
b-2.父-从无造有-行为-Hata-窄门-Theoria-智慧-信-唯经-水洗=为主活-皆读经-神的完全
b-3.子-藉言创造-情绪-Pesha-复和-Agape-幸福-爱-唯浸-血洗=为主死-皆受浸-神的性情
另一个架构是:
资讯/文本/平台[物理层面]→知识/信念/认同[精神层面]→智慧/信仰[生命层面]
事实 →信靠 →经验
经典/index →信念/doxa →信心/zoe
本文再对此做一些整理。
除了上述基督论之为神学主要论题外,
另一个需点出之处为:
三一论为整个系统神学的总纲(林鸿信),
故所有系统神学的环节,都可说是广义的三一论。
按这些观点,列举出以下几个环环相扣的神学议题。
议题一:合一的三位格--社群三一的完满性之意涵。
a.Origen与新柏拉图主义
议题二:三「从」创造--受造世界与三一神的本源关系。
议题三:三项需求--受造者的有限(不完全)与创造者的无限(完满性)
之间的关系性连结。
议题四:三层受造官能--人作为三一神与世界间的连结点。
议题五(四'):三阶段神学任务--由受造官能发展的神学之可能性/潜能/本质。
a.文本-信念-信仰的三阶段。b.改教-重洗派-浸会的主张。
议题六:三方面堕落--受造官能的三方面受损害(罪)之为神与世界关系的破裂。
议题七:三方面救赎--神对於罪的处置纲领--使其转回三项需求的正轨。
议题八:三层末世官能--受救赎的人发展的新官能。
议题九(八'):最大的末世官能--爱论。
※ 编辑: theologe (106.104.45.83), 10/09/2016 23: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