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tiago (Peace to you)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讨论] 救恩是不是永远的
时间Wed Jun 8 03:25:36 2016
※ 引述《jacklin2002 ()》之铭言:
: ※ 引述《unix2007 (Unix)》之铭言:
: 43
: : 请问文中的"故意犯罪"
: : 指的是什麽呢?
: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 10:26)
很简单的说就是: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确定了耶稣就是唯一的救赎,然後你还跑去拜妈祖,那你就大条了...
: 原文直译:「因为我们领受了真理的知识以後,还故意的犯罪,就再也没有为罪的
: 祭物存留着了。」
: 原文字义:「得知」接受,知道,认识;「真道」完全的知识;「故意」自愿地,
: 有意图地;「没有」没剩下,未留存。
: 文意注解:「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後,」『真道』指新约有关信仰的真理知识。
: 「若故意犯罪,」『故意』强调其行为的背後有动机存在;
: 『犯罪』指习惯性地、持续地犯罪。这里的故意犯罪,特指背弃信仰的罪,
: 就是使人们放弃新约下聚会而回到旧约仪式的罪。
: 「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意指不再有任何为着罪的祭物存留,
: 因旧约的祭物已经被耶稣基督这惟一的祭物取代了,
: 新约的信徒若弃绝基督为祭物,就再也没有别的祭物可用来赎罪了。
: 问题改正:有些人误解本节经文,以致认为信徒若是犯了任何故意的罪,
:
: 就再也得不着神的赦免了,这种看法与别处经节有冲突(参约壹一7~9),
:
: 因此不值得吾人采纳。
: 资料来源:华人基督徒查经资料网站《查经资料大全》
: http://ccbiblestudy.net/New%20Testament/58Heb/58CT10.htm
: 经文明明很简单,就是不要回到旧约走犹太人老路而已,
: 现在资讯这麽发达,何必自己胡乱强解自取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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