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そなたは无能だ)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一点点澄清的尝试
时间Tue Mar 8 18:09:47 2016
1.To eno4022
: 但我看你上写一大段教会是否应该也XXXXXXXXXX写一堆
: 无关定罪後该如何行动啊,反而像是对「定罪」一事的反弹
: 你不是还在那扯什麽这样根本就法利赛人之类的云云?
:
: 你会不会连自己想要表达什麽都搞不清楚?
:
: 我主张的是定罪後该如何去行动,这点是可以谈的
: 但你显然认为连「什麽是该被定罪的?」都想拿来谈
: 这完全是二码子事,麻烦你不要混为一谈
:
: 同性性行为是一种淫乱的表现,是不该容许出现在教会内的罪行
: 对这点的态度应该是要无庸置疑的坚定,然後再来谈我们该如何在这个前提来面对同志
: 而不是好像教会连这个前提都可以谈、可以被讨论、可以容许妥协
哈哈 一般阅读时若感觉怪怪的就表示有可能发生误读
而且我很确定您是真的误解了我的意思
(或是因为推文推来推去,我的表达上面也有欠缺吧)
以下是我的原文,附上
黄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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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 theologe: 我想同光教会也不会教导淫乱不是罪的 03/08 11:36
: 那要不要请同光教会先公布一下统计数字
: 看这些被接纳的同志弟兄姊妹,他们现在的性伴侣数是多少?
: 这些人有没有因为被教会接纳,而改变自己的性行为模式?
: 如果有可以把数据拿出来,让教会界知道这些人信主後是会改变的
: 如果一样群交办爽爽,现在更方便,弟兄姊妹可以一起无套交流,
: 那他们还是继续自己骗自己说上帝爱他们吧,别奢望一般教会会接纳了
[D]
: → theologe: 一般教会也可以公布一下教会内各种犯罪的统计数字... 03/08 12:00
: → theologe: 不饶恕的、看见别人/图/物起淫念的、说谎的、骄傲的、 03/08 12:02
: → theologe: 仗势欺人的、以言语伤害人的、不好见证使人跌倒的、对於 03/08 12:03
: → theologe: 弱势或受伤者轻忽、冷漠、伤口上洒盐的..... 03/08 12:04
: → theologe: 漠视不公义而不采取行动的、....应该很多可以统计的 03/08 12:06
: → theologe: 错误观念不愿意改正的、软弱不成熟不愿意成长的、... 03/08 12:06
以上简单来说,用耶稣的话就是:「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就可以丢她石头」
所以我讲的不是罪的相对化,而是罪的内在化或自我负责(相对於帮别人认罪)
而且其实我是把罪的标准拉高到登山宝训,以上举的一些罪是我用白话来讲登山宝训
[D]
: → theologe: 举例来说,对於饮食无法控制的长辈,除了念他、骂他、唠 03/08 13:17
: → theologe: 叨外,甚至跟他断绝往来外,还有甚麽更适当的作法呢 03/08 13:18
这边也不是罪的相对化,因为严格的标准来说,做对健康不利的事的确是罪
但我的意思是说,对於犯罪的人,骂他、隔离他未必能够真的帮助到他
事实上,真正能帮助到人的,是「持续的陪伴」
所以耶稣跟那些大家认为是罪人的人混在一起,就是很明显的榜样
反之,当教会自以为义而自绝、隔离起「罪人」时,就失去这个陪伴的召命
: 推 theologe: 按您举的例子来说,有些该报警、该对簿公堂的,我认为该做 03/08 13:37
: → theologe: 所以不是乡愿,而是「如何有建设性地让整体状况变好」 03/0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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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o sCHb68
: → sCHb68: 基督教福音核心:
: → sCHb68: 「基督是除去上帝愤怒的赎罪祭、挽回祭。」
: → sCHb68: 不知道theologe大的「行动」一说跟福音有何关系?
我讲的行动严格说来是「基督徒的公共行动」,
其实我前面已经有论述
#1MrecwC5,
用信仰语言来说,就是「行道」。
我的角度是,基督门徒在世上的行道必定是具「公共性」的,
也就是说,不是局限在个体伦理(但做为个体伦理基础的康德之自由概念仍是核心),
而是要进到群体乃至实效伦理(韦伯-潘霍华)。
至於回答您问的,基督徒的行动,就是行道,跟福音的关系是?
基本上是一个受圣灵的门徒的行动
可以简化为「成圣」的概念
也可以说身为基督徒就该这麽做(义的奴仆)
也与莫特曼的「盼望」(共同创造)概念相连结
举例来说,
a.对方是错的,所以我斥责之(个体伦理的角度)
b.对方是错的,但我私下告诫之,或采取其他不会让他受到额外伤害的方式,
并且我思考过的方式是真的能帮到对方的(实效伦理的角度)
(如果圣经的教导不是实效伦理的,那麽为什麽要提到「用爱心说诚实话」呢?)
点到为止的圣经神学的说明参下...有需要再详谈....
(亦参
#1MrqfA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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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model比较是在讲马太福音(esp. 登山宝训)
的「耶稣模式」(福音=做背起自己十架的基督门徒=听道+行道;
这个模式在雅各书、彼得前後书等大公书信或耶京派经书中有呈现)
而非您谈的「保罗模式」(罪-赎罪;在其後的约翰派、智识派经书
中也都有呈现)。
但这两个模式未必是冲突的(或者说就正统基督教-三大派而言,都不
认为是冲突的;我也不认为是冲突的),彼此的融合,
在过去更正教的讨论里面就是在谈「称义」vs「成圣」的概念。
保罗模式比较能区分称义(罗3-5)跟成圣(罗6-8),
可是在耶稣模式里面(参马太福音5-7章)其实没有那麽好分,如太7:21
「唯有遵行神旨意的才能进天国」...
其实保罗在罗6谈「义的奴仆」就已经有点模糊称义跟成圣的区分了....
要详谈要花很多时间...,总之,
我所谓的「行道」跟一般所谓的「得救」或您提到的「得赎罪」
基本上可以说是两件事情(但未必没有动力关系...因为行道是从听道来的.....
太复杂,先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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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说,要爱你的仇敌;
那个行淫的妇人走了以後,若继续重操旧业,
耶稣会改变主张说这时可以丢她石头吗???
七十个七次...我们要当那个追讨小钱的小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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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03/08/2016 18:41:16
※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03/08/2016 18:52:51
※ 编辑: theologe (106.104.42.235), 03/09/2016 2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