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公告 meltice 永久水桶
时间Mon Nov 30 01:38:38 2015
我觉得这个已经有滥刑滥诉之嫌。
首先这个版早已有各种假设推论的情形前例存在,
我不知道讨论过程中如何证成这是直接或间接鼓吹非法?
第一,其心意有否故意?
他是真的要人去杀婴孩,还是反问?看起来仅是反问。
第二,我们有看过任何在学术场域讨论「杀婴孩」一事被当成鼓吹非法手段?
又或者我们在讨论索多玛城时,构成鼓吹种族清洗?
又或者我们在讨论洪水末日时,构成反人类战争罪行?
没有,现实上几乎不可能成立,你凭什麽据以裁判?
因此依据这个辩证法,应该是质问这把刀使用的正当性,而不是使用这把刀。
我不认为板主应该据以永久水桶。
另外如果你要函送法办,你最好能提出「谁」鼓吹「谁」杀「谁」,
这3个谁,至少有1-2个谁要搞清楚,不仅让大家徒增困扰,同时还浪费司法资源。
※ 引述《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之铭言:
: 找这种漏洞无意义
: 你如果再继续以直接或间接的手段鼓吹非法手段
: 前车之监不远
: 下一个永桶就是你
: 不是拿圣经帮你的意思背书就可以没事
: 这种刑法的诡辩留着跟法官说
: 拿刀杀人处罚刀还是处罚人?
: ※ 引述《pipiboy1980 (post-neo)》之铭言:
: : 圣经讲的 你会照做吗?
: : 你认为M大说的话有引诱犯罪
: : 说不定有人看了圣经写的下列经文
: : 觉得圣灵充满 上帝叫他处理不符合圣经写的
: : 跑去路上大杀人
: : 是不是圣经内容引诱犯罪
: : 你也要对圣经做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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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3.1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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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eohippie: 我有点看不懂这篇 11/30 08:21
2F:→ neohippie: 1. M大那篇开头是反问,结论是杀。杀,是结论。 11/30 08:22
3F:→ neohippie: 2. 我还没看过有讨论是结论要杀小孩,而且还有附带的 11/30 08:24
4F:→ neohippie: 「上天堂」诱因。 11/30 08:24
5F:→ neohippie: 而且不一定要有特定对象吧,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11/30 08:27
6F:→ neohippie: 那篇删文前我就有回推文 11/30 08:27
修辞上不就是利用答案进行反驳的辩论技巧吗
※ 编辑: uka123ily (60.251.46.218), 11/30/2015 09:09:24
7F:推 come: 虽然我也很想让M消失 但是板主的判决真的太主观、没有根据 11/30 10:51
8F:→ come: 而且最近似乎又要重选版主的时候了, 11/30 10:52
9F:→ come: 很容易让人怀疑其动机 为什麽要放任这种言论一年才处理? 11/30 10:53
10F:→ taonlys: 我不觉得是鼓吹 但我也不觉得是反问... 11/30 16:04
11F:→ taonlys: 我觉得只是例行性嘲讽 11/30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