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公告] 关於人身攻击与讨论风气
时间Tue Jan 28 21:02:54 2014
关於人身攻击,板规上载明要由受攻击并产生损害的当事人提出。
第五章 检举及申诉流程
二、第三章第七条与第四章人身攻击禁止事项之检举应由受损害之当事人提出
,否则板主不应受理;其他禁止事项违规可由任意不特定之使用者提出检举。
关於人身攻击,这项禁止事项的违规,其初犯会被处14天水桶,而非警告;
第四章 人身攻击规范
二、禁止「人身攻击」,违者得水桶14天处置,并适用「累犯机制」。
因此我会依据罪疑为轻原则,慎重与仔细地去确定「检举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
他们是不是真的是「被检举人」所攻击的对象,这可能会使得判决容易倾向不成立。
但我必须重申板主对於讨论的立场,基於人格与人性尊严的考量,
坚守某种信仰或是抗拒某种信仰,这些选择都是组成一个人的人格重要一环,
也是成就其个人自由意识的基础也是不可撼动的权利。
讨论与争辩当然可以针对一个人的缺失、理性与思考方式进行批判,
但不应任意去抹煞对方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与尊严。
要用是不是一个「人」这样的标准,来看待对方的描述或作为,
在我看来需要很强烈的道德批判与充分论述,才能论证对方缺乏作为一个人的要件。
因此在讨论的用词上,务必请板友留意。
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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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76.205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122.116.176.205 (01/28 21:13)
1F:→ meltice: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01/28 21:53
2F:推 Pietro:板主推 01/28 22:20
3F:推 jksen:推一个 01/28 22:30
4F:推 gz:希望把公然说谎也加进罚则.alchem说演化论只是假说就该罚^^ 01/28 23:12
5F:推 ej83bp6:身为基督徒还检举别人,哀,圣经不是教你要饶恕人70个7次 01/28 23:20
6F:→ ej83bp6:圣经还说别人打你巴掌,另一脸也要给人打 01/28 23:20
7F:→ ej83bp6:教徒有没有把圣经的话听进去呢? 01/28 23:21
8F:→ speed2:楼上真的以为别人要对你这样吗? 01/28 23:24
9F:→ tomnelson:别忘了耶稣曾对着圣殿中摆摊的人翻桌,对存心冒犯无礼之 01/28 23:54
10F:→ tomnelson:人,不用饶恕他七十个七次! 01/28 23:55
11F:推 ej83bp6:很好,马上一个圣经矛盾的实例 01/28 23:57
12F:→ ej83bp6:一下次说要饶恕人70个7次,一下次又不饶恕人 01/28 23:57
13F:→ ej83bp6:感谢tomnelson帮助举出圣经才盾例子 01/28 23:58
14F:→ tomnelson:我没有说不饶恕你,但你若一直追着人打,你要谁饶恕你? 01/28 23:59
15F:推 ej83bp6:马太福音五章39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01/29 00:04
16F:→ ej83bp6: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01/29 00:04
17F:→ ej83bp6: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01/29 00:04
18F:→ ej83bp6: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01/29 00:05
19F:→ ej83bp6:圣经说的不是我说的,要抱怨..............去找圣经抱怨 01/29 00:06
20F:→ ej83bp6:记住!圣经说「有人向你借钱,教徒不能推辞!!!」 01/29 00:07
21F:→ ej83bp6:所以tomnelson,我奉耶稣名,你立即借我1000万!!! 01/29 00:09
22F:→ ej83bp6:圣经说你不可推辞!!!! 01/29 00:09
23F:推 goodwish:魔鬼也用经上的话试探耶稣,经上的话不是可以随便使用, 01/29 00:12
24F:→ goodwish:要按正义分解真道 01/29 00:12
25F:推 ej83bp6:申命记4: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 01/29 00:17
26F:→ ej83bp6:也不可删减! 01/29 00:17
27F:推 TUTOTO:请问 何谓正义?? 只是无知者自行脑补而已? 01/29 00:17
28F:→ ej83bp6:圣经清楚写到,圣经一个字都不能增减! 01/29 00:18
29F:→ ej83bp6:教徒现在竟然敢删减圣经,已经违背圣经了! 01/29 00:19
30F:→ bluebrown:有时候觉得板主还真是不好当XD 吃力不讨好 01/29 00:20
31F:→ ej83bp6:我再说一次:「马太福音5:42...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01/29 00:20
32F:→ ej83bp6:我奉耶稣的名,goodwish立即借给我1000万! 01/29 00:21
33F:推 goodwish:出处是提後2:15 是正"意" 原文是直直的 意思是不曲解 01/29 00:22
34F:→ safran:不意外 这个板很多人来乱版 01/29 00:22
35F:→ ej83bp6:你敢不遵守圣经,或删减圣经,就是违背神! 01/29 00:22
36F:→ goodwish:神给人自由意志 E大没有办法奉耶稣的名命令我做什麽 01/29 00:22
37F:→ ej83bp6:马太福音5:42...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你敢不遵守? 01/29 00:23
38F:→ ej83bp6:神给你自由意识,但如果你违背圣经,照样上不了天堂 01/29 00:23
39F:→ goodwish:E大这不叫借贷吧 比较像勒索XD 01/29 00:24
40F:→ goodwish:ㄟ 上天堂是因为信耶稣 不是因为行律法 01/29 00:24
41F:→ ej83bp6: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信耶稣,就算不遵守圣经也能上天堂? 01/29 00:25
42F:→ goodwish:因信称义 不过将来面对审判还是要为自己所行的跟神交帐 01/29 00:25
43F:→ ej83bp6:所以我信耶稣,然後去拜拜、去杀人,也能上天堂? 01/29 00:25
44F:→ goodwish:ㄟ 这个将来耶稣会回答你 不过如果真的信耶稣 是会悔罪的 01/29 00:26
45F:→ ej83bp6:谁说因信称义? 01/29 00:26
46F:→ ej83bp6:雅歌书2: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01/29 00:27
47F:→ ej83bp6:耶稣很清楚说过,不遵守圣经,就不能上天堂! 01/29 00:28
48F:→ goodwish:雅各书那段经文应该是勉力信徒要有好行为吧信心要有行为 01/29 00:28
49F:→ ej83bp6:马太福音19:17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01/29 00:28
50F:→ ej83bp6:你现在不遵守圣经去借我钱,就无法上天堂! 01/29 00:29
51F:→ ej83bp6:这可是耶稣说的!还是说你连耶稣的话都不听了? 01/29 00:29
52F:→ ej83bp6:等你死後见主,可能就因为今天没借我1000万,而上不了天堂 01/29 00:30
53F:→ ej83bp6:不要拿你自己的永生来开玩笑啊^^ 01/29 00:30
54F:推 goodwish:您继续曲解吧XD 建议您可以查经一下 就不会一直误会圣经 01/29 00:31
55F:→ ej83bp6:马太福音19:17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这叫曲解? 01/29 00:31
56F:→ ej83bp6:所以你的意思是,「不遵守圣经」,才能上天堂? 01/29 00:32
57F:→ ej83bp6:你当我没查过经?我当20年基督徒也不是白当的 01/29 00:32
58F:推 goodwish:那您可以试着查完这段经文 因为我没有听过您这样解释的 01/29 00:34
59F:推 ej83bp6:马太福音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01/29 00:35
60F:→ ej83bp6:我再说一次,立即借我1000万,圣经说你不可以推辞 01/29 00:35
61F:推 ej83bp6:再加大绝 01/29 00:37
62F:→ ej83bp6:马太福音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01/29 00:37
63F:→ ej83bp6:我现在逼你走出家门一公里,所以你现在好好遵照圣经,走出 01/29 00:37
64F:→ ej83bp6:家门二里 01/29 00:38
跟公告无关的讨论建议另开文章讨论。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122.116.176.205 (01/29 00:41)
65F:推 C2C:ej83bp6真的好欠揍 01/29 05:07
66F:→ C2C:连我这个仇基督教者都看不下去了,很想揍他 01/29 05:07
请勿使用暴力。
67F:→ luto:ㄟ板主可以举例子嘛我不太了解现在是什麽背景要发这篇....?? 01/29 07:42
68F:→ luto:想揍人是不是人身攻击阿 言语威胁别人? 01/29 07:43
基本上这个事情是这样的:
#1IvmN1Sk (Christianity) 这篇就有人检举
「我爸是虔诚的基督徒耶 XD
如果听得懂人话就不算是虔诚的基督徒喔 啾咪」
依据板规的话,人身攻击的两要件是符合的,只是对象到底是谁有疑虑。
(到底说他爸,还是说基督徒,这可能不能直接肯定)
但基本上说一个「人」是否听的懂人话,是质疑一个人作为人的条件。
因此我会认为是很严重的指控。
也希望各位注意一下,不要任意针对对方身为人这件事。
不管是谁,即便有多恶劣,作为一个「人」这件事是必须被尊重的。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122.116.176.205 (01/29 09:21)
69F:→ fansboy:看推文 ej83bp6大应该是基督徒眼中的叛教者 01/29 10:52
70F:→ fansboy:当了20年的基督徒(他自己推文内有讲)却拿圣经来骂基督徒 01/29 10:52
71F:推 ej83bp6:想藉由这个机会问一下优卡板主,像C2C这种案例,如果去检 01/29 11:16
72F:→ ej83bp6:举,会符合人身攻击的案例吗 01/29 11:16
这个不算是,毕竟他说「欠揍」是种表达方式,如果真的打了应该是触犯刑法。
我认为要考量是否有说出原因为何,只是表达自己的冲动不能算是。
如果他的原因有恶意或贬抑就会成立。
目前这样我觉得不算是人身攻击。
73F:→ luto:喔是这句阿....啧啧 原来UKA人身攻击定义是这样 了解 谢谢 01/29 12:17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36.229.164.229 (01/29 12:59)
74F:推 ej83bp6:感谢回覆,我想问详细一点,"ej83bp6真的好欠揍",此处的 01/29 13:33
75F:→ ej83bp6:"好欠揍"是一个形容词,直接指名道姓形容对方"好欠揍" 01/29 13:35
76F:→ ej83bp6:这不仅仅是表达冲动而已,还是直接贬抑对方 01/29 13:38
77F:→ ej83bp6:优卡你说如果文句有恶意或贬抑就会成立人身攻击,那这样是 01/29 13:40
78F:→ ej83bp6:否有成立? 01/29 13:40
但是我觉得个人主观上或许有贬抑,
客观上是否会有这样的贬抑的效果可能不是必然的。
简单来说我认为理由会是判断的依据,单纯说某人欠揍不会成立
但是像「某人很衰小,所以看起来很欠揍」可能就会成立。
但基本上原因是衰小,而不是欠揍,这不是考量的点。
79F:推 C2C:ej83bp6 真的好欠揍,我不但想打你巴掌,还想把你脸放地上踩 01/29 17:53
80F:推 ej83bp6:啧啧,优卡版主,楼上这样行吗XD 01/29 18:11
81F:→ ej83bp6:如果反对他人论述,应提出论点,无谓的漫骂完全没有意义 01/29 18:12
82F:→ luto:这都不算人身攻击什麽才算 UKA请显神威.......= = 01/29 18:13
83F:推 C2C:放地上采之後再洒炮尿,拉一坨屎 01/29 18:16
用屎尿可能涉及公然侮辱,这个会成立人身攻击,因为其有恶意与贬抑的意涵。
请自制。
84F:推 ej83bp6: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1/29 18:18
85F:→ luto:让我想起苏东坡跟佛印的故事 心里想什麽自己其实就是什麽... 01/29 18:19
86F:推 C2C:没错,道在屎溺 01/29 18:21
87F:→ C2C:道就在屎尿里面 01/29 18:22
88F:→ luto:e大讲话是很酸嘴巴很X 但他从来没打过你刚刚那些字 01/29 18:23
89F:→ luto:比品格 我想你输了 01/29 18:24
90F:推 C2C:哈哈 给他赢给他赢 01/29 18:26
91F:→ luto:有人当这里是幼稚园吧... 01/29 18:28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36.229.164.229 (01/29 22:44)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36.229.164.229 (01/29 22:45)
92F:→ evilcherry:与其吵人身攻击,板主不如对情色文学规范一下 01/30 10:47
我比较想知道,想规范是哪方面的规范?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114.36.239.40 (02/02 18:12)
93F:→ pipiboy1980:圣经里面超多情色叙述 有多P 男男 乱伦 02/03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