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uralist (Laputa)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问题] 关於罗素的〈为什麽我不是基督徒〉
时间Tue Oct 6 04:22:03 2009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我不太确定我对文字的理解是不是有误,如果有误还请 Naturalist 订正。
: 就我阅读这句话「宗教的存在是在否定"经历的等价"」,带有目的的意味。
: 这是原先让我比较不能接受这个陈述的原因,但经过讨论发现也许意思不是这样。
: 如果这句话是说「基督宗教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要否定其它信仰者的经历」,
: 或者说「基督宗教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要贬抑其它信仰者的经历」,
: 我认为这样讲也许有点超过。至少就我个人对基督信仰的认识,
: 我认为基督信仰的主要目的是要让人有系统地认识并敬拜耶和华。
: 重点并不在於「否定其他信仰」,而是在於「标志基督信仰本身」。
是 我同意这不是"目的",而是它带来的必然影响
: 但如果这个陈述是要说「基督宗教否定了其它信仰者的经历」,
: 或是说「基督宗教贬抑了其它信仰者的经历」,我是认同的。
: 首先,为了要标志基督信仰本身,在过往宗教形成的过程里,
: 的确有「分别为圣」的仪式和思想,也就是信仰基督教的神,
: 经历与作为必须和其它信仰者不同,且基督教的经历具有较高的价值。
: 其次,就算没有教义上的必要性,现存的基督宗教也的确在贬抑其它信仰者的经历。
: 例如对於「菩萨显灵」、「死者托梦」、「算命」等等,一律斥为交鬼,
: 姑且不论实情如何,这的确就是对於这些经历的不信任。
: 那麽我个人对於经历的尊重,指的是什麽呢? 指的是我看重经历在知识论上的地位。
: 也就是说,我因着我的经历而信仰基督教,并且透过类比论证(这不是有效论证),
: 因着经历接受基督信仰的一部份,进而接受基督信仰的全部,也包括你所说的不尊重。
: 简化来说,因着经历我信圣经,因着我信圣经,我只承认一位神,亦即基督教的神。
: 并且认为其它的神并非真神,不导引人通往得救的道路,也不能赐下永恒的生命。
: 那麽我对於经历(经验)的尊重是什麽呢? 若其它人有不同的经历,并以此经历,
: 否定我的经历。这样的否定,我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我也用同样的方式在否定。
: 并且我相信若是我的经历有所不同,我的信仰也会有所不同,若我有其它宗教的经历,
: 依着这个经历,我很有可能就会信仰其它宗教,而不是基督教。
: 但信仰与否与何者为真理无关,至今我仍然无法从我个人的信仰,
: 推导出一个普遍的真理。我所述的真理,充其量是融贯於我的经验的陈述而已。
是 这是个依经验论很理所当然的看法
但这也说明你基本上只是个慕道者 而非教徒
加入一个宗教你就必须背负它一切的论述 而非只撷取符合自身经验的来接受
当你认同"信仰与否与何者为真理无关"这个看法时
如你所说的你不但没有强求别人接受自身经验的立场
更重要的是当你遇到像"不信xxx则下地狱的" 这种论述时
更没有顺服的理由!
: 举个简单一点的例子,生长在热带的人,会认为冬天就是有凉风,夏天有烈日。
: 而生长在寒带的人,则会认为冬天有冰风暴,夏天有和煦日光。
: 如果他们仅能用语言沟通,而不能置身於对方的经历当中,
: 可能会否定彼此的经验,或者只能想像其经验的可能性,却无法全然接受。
: 我认为在不同的信仰经历当中也是如此,很多时候我根本无法了解对方所述为何,
: 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地否定或贬抑对方的经历,是过於武断的。
: 当然,当别人在没有我的经历的情况下否定我的见证,我也认为这是武断的。
: 只不过,除了尽力避免这种不当的武断陈述以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沟通方式,
: 除非真能分享彼此的经验,否则要有效地让彼比了解,实在是十分困难。
: 毕竟沟通建立在共通的经验之上,用语言去描述未曾分享过的经验,
: 用共通的经验去指喻非共通的经验,本来就会有很多偏差害遗漏。
: : → Naturalist:并且教徒判断善恶的标准 根本就对人不对事 如果你认为
: : → Naturalist:尊重是对的为什麽跟圣经冲突了就得转弯... 忠诚度比较
: : → Naturalist:重要?
: 忠诚度当然比较重要。因为这是信仰。 :)
并不是所有宗教都是崇尚个人崇拜 因信称义
至少佛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主张依法不依人的 而这也是较合理的态度
: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我的尊重和圣经有什麽冲突。如果是出於为了传福音而尊重他人,
: 这和圣经的教导并没有冲突,因为圣经也同样要求我传福音。尊重本身没有目的价值,
: 只有工具价值。当它不能为着传福音的目的服务,自然就失去了它的价值。
看的出来你从来没有打从心底认同"尊重"这种态度的普世价值...
有目的性的尊重并不是真正的尊重 而是伪善
真正的尊重至少必须保证对方不会被自身的价值观所侵扰
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的说话,但我誓死扞卫你发言的权利」
这句话虽然常被用在说明言论自由 不过它也精准的阐述了尊重的基本精神
那请问教徒 你们会在上帝面前誓死扞卫我们这些非信者的权利吗?
: 如果是出於对知识论上经验的地位而尊重经验,在我的判断里面,
: 我主观的经验,自然凌驾於他人经验之上,自身的经历向来权重是最高的。
: 而现在我的经验与圣经的描述及教导相符合,两者之间并没有冲突。
: 当他人的经历与我的经历冲突,我自然取自身主观的经历,并非只因圣经这样说。
将自身主观的经验凌驾於他人经验之上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事
然而如果将自身经验强加於他人 并以其作为唯一审判标准那就不可取了
而顺服这种价值观的教徒就是在助纣为虐
: 当然,如果有一天,我的经历和圣经所描述的相违背,例如我明知有一人爱主,
: 但我却发现他在死後的审判当中,得不到永生,反而进入永火之中,
诉诸这种毫无验证机会的举例是没有什麽意义的 圣经上有太多描述可以利用
科学这种属於全人类的共同经历(当然如果你如果不信 大可去亲自操作加以验证
只看你是否愿意罢了)加以检视 人类是不可能只靠自身经历过活的 就像你打开
电脑难道你没有制作软体的经历 就不相信你能够上网打B吗
此外如果把一切不可解释的事物都诉诸神蹟 那是否又违反你崇尚的经验论呢
: 那麽我就会十分怀疑,我原先所信的圣经,描述的神、审判与得救是否为真。
: 若是我真有这样的「经历」,它便足以影响我的信仰。
: : → Naturalist:无条件顺服的理由是什麽?
: : → Naturalist:1.认同它的价值观及善恶判断准则
: : → Naturalist:2.因为他是造物主 我是受造物 所以他就最大
: : → Naturalist:3.因为他帮我做了XX事 我深受感动所以他是老大
: : → Naturalist:4.火湖温度太高了不想泡
: : → Naturalist:5.它是我的专属圣诞老公公
: : → Naturalist:6.因为他全知全能就厉害
: 因为耶稣爱我我知道。
上帝爱我我知道
佛祖爱我我知道
阿拉爱我我知道
我老妈爱我我当然也知道
SO?
如果"爱"是无条件顺服的真理
那为什麽顺服上帝的可以上天堂 顺服佛祖阿拉的要下地狱
难道爱有等级? 有分高级的爱跟低级的爱? 有分信徒的爱非信徒的就不是真爱?
又如果"爱"不是无条件顺服的真理
那每个人都照这个标准行事岂非天下大乱
"爱"这个理由从来就不能当任何行为的担保
子女对父母的爱 并不能成为父母犯罪时的正当性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不然也不会有"大义灭亲"这种道德判断
因此重点应放在探讨行为的本身是否符合公义 依法不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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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4.52.215.130
※ 编辑: Naturalist 来自: 204.52.215.130 (10/06 08:16)
1F:推 deathwomen:你在讨论的是「信仰」,不是公义 10/06 10:31
2F:→ deathwomen:还有,基督宗教并没有说顺服佛祖阿拉要下地狱 10/06 10:31
3F:→ deathwomen:在广义来说,心中有爱,就是基督徒,就能得到永生 10/06 10:32
4F:→ deathwomen:换句话说,你不信基督宗教也可以,但你要行善,要有爱 10/06 10:32
5F:→ deathwomen:可是基督宗教相信他们为启示的宗教,照他们的路走 10/06 10:33
6F:→ deathwomen:路会比较顺遂 10/06 10:33
7F:→ deathwomen:这些不是我自己想的,神父跟我说的 10/06 10:33
8F:→ Naturalist:原PO的对下地狱的看法显然跟你不同 我不知道谁才是对的 10/06 12:47
9F:→ Naturalist:如果你说的才是事实 那麽基督教或许是个不错的宗教 10/06 12:48
10F:→ opoj:依照本版的规则,凡是立论令无神教徒所认同的,就是不合真理 10/06 17:07
11F:→ opoj:三楼完全不合真理。罗马教是个媚俗的大妓女,是上主所恨恶的 10/06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