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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thwomen (绿茶啾一下)》之铭言: : 1.没有任何理由说世界没有起因就不能产生。另一方面,我们也没有理由说世 : 界不应该本来就是一直存在着的。我们更没有理由认为世界一定要有个开始 : 。 : : 天主(上帝)的存在,是由我们人类以逻辑思考推演出来的。天主也等同於第 : 一因,可是,天主又是谁创造出来的呢?以因果律的方式思考,便有这种瑕疵 : 。 : 如果要从第一因这个角度来看上帝的存在,或者说接受亚里斯多德不动原动者的概念, 认为「凡事必有因」,而最终的因就是「上帝」,那麽就表示接受了决定论的想法, 但决定论的前提太强,「凡事」如果也包括「上帝」,那麽罗素的问题的确很难回答。 如果我们已经先接受了决定论,又接受了因果在时间上必须因先於果, 那麽我们要嘛就是面对无限後退的问题,要嘛就是面对第一因到底是什麽。 我们当然可以认为这个世界一直存在(无限後退),或者是有个开始(第一因), 或者我们根本抛弃决定论的看法,认为可以事出无因。如果没有後续的论证, 其实采取哪一种观点我是认为无所谓。反正这种论证上帝存在的方式早已过时了。 退一步,就算认同了第一因,到底是我们把第一因这个帽子硬套到基督教的神头上, 还是我们就把第一因当作神,还是基督教的神真的刚好就是第一因,也没人知道。 虽然把两者摆在一起看起来好像没什麽问题,但说实话,这并没有提供给我们什麽资讯。 不管你是不是把上帝当作第一因,都和上帝「存不存在」无关。 圣经中的上帝大可以不以第一因的姿态存在,并与人类互动,其实没什麽差别。 我不认为这个论述会造成信仰上的问题,顶多是哲学或神学上的一些思辩而已。 : 2.另外还有些重要性较小的例子。例如格拉森猪群的事件,驱使恶魔进入猪群 : ,使它们撞下山崖,投海而死,这样做法显然是不很仁慈的。你要记得他是无 : 所不能的,能叫魔鬼走开了事,但他却让它们进入猪群。还有无花果树的那个 : 奇怪的故事,我也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大家都知道无花果树的遭遇:“耶稣饿 : 了,远远的看见一棵无花果树,树上有叶子,就往那里去,或者在树上可以找 : 着甚麽。到了树下,竟找不着甚麽,不过有叶子,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 : 耶稣就对树说:“从今以後,永没有人吃你的果子。”……彼得……就对他说 : 、“拉比,请看,你所咒诅的无花果树,已经枯干了。”这个故事荒谬绝伦, : 因为当时并不是结果子的季节,你很难归咎无花果树。无论从智慧上看或者从 : 品德上看,我自己都觉得他不像历史上传颂的某些人那样高超。我看在这些方 : 面,释迎牟尼和苏格拉底的地位要比他高。 : 如果要把这个问题拉高到神义论来处理,我也觉得很难回答。 要问「全知全能全善充塞一切的上帝所管理的世界为何会有罪恶」,我不知道。 不过如果只是看待上面的两个故事,我觉得那些作为显然不是冲着猪跟无花果树。 要是这两个事件有损上帝的形象,圣经当初记录的时候大不了不记就是了。 如果依照约翰所说的,耶稣所行的事很多,那为何要挑这两个故事去记载, 那个原因,或说故事背後的寓意,也许才是耶稣作为的原因。 : 无法辩驳... : : 3.这意思就是说,如果不坚信基督教,我们都会变邪恶了。我倒似乎觉得,信 : 仰基督教的人大多都是极其邪恶的。大家可以看到这种咄咄怪事,就是历史上 : 无论什麽时期,只要宗教信仰越狂热,对教条越迷信,残忍的行为就越猖狂, : 事态就变得越糟糕,在所谓宗教信念的时代里,当人们不折不扣地信仰基督教 : 义的时候,就出现了宗教裁判所和与之俱来的严刑,於是也便有数以百万计的 : 不幸妇女被当作女巫烧死,在宗教的名义下,对各阶层人民实施了各种各样的 : 残酷迫害。环顾今日的世界,你会发现世界上人类的情感稍微有一点进展,刑 : 法有任何改进,缓和战争的每一步骤,改善有色人种待遇的每一步骤,奴隶的 : 解放和道德的进步,都曾受到世界上有组织的教会一贯的反对。我可以很慎重 : 地说:“基督教作为有组织的教会,过去是,现在也依然是世界道德进步的主 : 要敌人。” : 宗教信仰越狂热,的确会有一些荒诞的行为出现。但我可不认为宗教狂热, 可以算得上是「不折不扣地信仰基督教」。真要不折不扣信仰基督教, 绝对不是「狂热」这麽简单而已。显然那些人想要偷懒走近路, 才招致行为上的偏差。当自己掌握权力就以为可以让别人闭嘴, 但实际上所作所为却恰好是最负面的见证。 至於怎麽样才算是不折不扣地信仰基督教,我自己做不到,就不多说了。 : 对此,我似乎只能说,教会是人建构的,也具有人性,或者说原罪。在人们滥 : 用自由的情况下,自然会造成一些暴力的行为。 : 至於罗素其他话,其实都有办法反驳。 -- 活着的目的是为主活 然後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为主死 然後为主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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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78.71
1F:→ Naturalist:去掉神蹟的信仰实与个人价值观无异 就不能算是宗教了 10/01 23:00
我不太了解你所指的去掉神蹟是哪一个部份,不过我是没打算要去掉神蹟。
2F:→ Naturalist:上帝是第一因就是一种神蹟 10/01 23:03
嗯,可惜不是我能够经历的神蹟,我比较会把焦点放在我可以经历的部份。 如果要从理性论或经验论的角度择一来认识上帝,我会选经验论的进路。
3F:→ Naturalist:宗教的经验论是缺乏共通性的 讲白一点解释权是在自己手 10/01 23:20
4F:→ Naturalist:上 其实我比较好奇的是像你这样的信徒 上帝除了圣经寓 10/01 23:23
5F:→ Naturalist:上的寓意跟你自己的解释权外还剩下什麽 10/01 23:24
不妨说说你认为应该还有什麽其它的东西?
6F:→ Naturalist:如果你信仰的焦点从未放在神蹟 那罢黜百家独尊圣经的判 10/01 23:29
7F:→ Naturalist:断标准是什麽 10/01 23:29
8F:→ Naturalist:我不知道 我真的很好奇 10/01 23:31
我不是不把焦点放在神蹟,而是不把焦点放在不能经历的神蹟。 我当然有个人信仰上的经历,那是主观的经验,这些经验帮助我认识神。 至於说「罢黜百家独尊圣经」,也是依着我的主观经验而来的, 这样的「判断」我目前还没有打算扩延到所有的人身上, 但就我个人的经验作这样的判断,我认为是充足的。
9F:→ Naturalist:信仰必须依附於神蹟而存在 但屈就於神蹟的信仰却是危险 10/01 23:52
10F:→ Naturalist:的 经历依附於人而存在 因此所有经历其实是等价的(这当 10/01 23:56
11F:→ Naturalist:然排除了理性) 不过宗教的存在似乎是在否定这点 10/01 23:58
我同意屈就於神蹟的信仰是危险的,事实上所有建基於经验的知识都面临同样的问题。 如果以经验作为知识最後的判准,本来就得要面临经验缺乏普遍性的问题。 康德的超验论提出了一种可能性,可以对经验的普遍化问题作出某种修正, 也许可以用一样的方式将灵性的经验,在架构上普遍化。虽然我认为要成功不容易。 至於宗教是否在否定「所有经历其实是等价的」,我不是那麽肯定。 至少在我所处的信仰氛围里面,是鼓励「个人亲近上帝」,「与神建立关系」的。 而我相信每一个人和上帝的关系都是独特的,上帝的形象也会有所不同。 我认为在大多数的时候,这些不同并未阻止了我们敬拜同一位上帝。 如果真因为这些不同产生问题,我想应该把这个问题交给上帝。
12F:→ Naturalist:所有经历当然包括非教徒因此认为像 神存不存在从来都不 10/02 00:10
13F:→ Naturalist:重要的经历 也是会有的 10/02 00:11
我不否认这样的经历存在,我也尊重这样的经历下所作的判断。 :)
14F:→ Naturalist:我不是在问你... 10/02 16:25
阿,原来如此阿。 :)
15F:→ Naturalist:...你尊重不代表你们的教义尊重对吧 你用"我"回答没有 10/02 23:40
16F:→ Naturalist:太大的意义 10/02 23:41
我不晓得什麽叫作「教义尊重」,教义不是行为者,没有办法产生「尊重」的行为。 另外就算不用「我」回答,至终我能代表的还是只有我自己,以及我对教义的诠释。 但我没办法代表所有的基督徒,或者整个基督信仰。如果你认为我不能代表别人, 或者是不能代表教义,我的发言就没有意义,那我想我的发言对你的确不会有意义。
17F:→ Naturalist:...你说的当然没错 但人的行为并非都出於圣经 当你说 10/03 06:45
18F:→ Naturalist:你专重其他信仰时并未说明这个行为是否来自圣经不是吗? 10/03 06:47
19F:→ Naturalist:你真的觉得你们的教义有包含尊重吗? 10/03 06:53
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没弄懂「教义尊重」或「教义包含尊重」指的是什麽意思。 我比较能理解的是「教义要求信徒尊重其它信仰者」这样的陈述。 如果以我个人的诠释,以圣经文字的描述,的确有试图「尊重」不同经验的人。 例如 罗马书 2:12 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 罗马书 4:8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当一个行为者没有对於律法的经验,或者对於基督教上帝的经验, 以致於他对於上帝的律法诫命或要求不了解的时候,他违背律法或上帝的命令, 是没有过失的。但我认为这个经文并没有强到可以推论出教义要求信仰者尊重。 因为在其它地方,圣经却认为普世对上帝都有共通的经验,以致於无法逃避责罚。 例如 罗马书 1:12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 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对律法无知可以不知者不罪,但世上却没有一个不知者(?), 那麽,所有的人就都得要落在这个律法以下被审判。况且就算真有不知者, 在基督徒从事传福音的动作时,就已经把他变成听闻过上帝的人了。 因此当基督徒在面对非基督徒的时候,是不能用上面的两节经文当作「尊重人」的凭据。 如果撇开上面的经文,我目前是没有看到什麽经文要求我们一定要「尊重人」, 甚至更明白地讲,以圣经的要求。敬畏神永远比尊重别人更加重要, 当两者有所冲突的时候,自然是把尊重人放下,专心敬畏神,顺服神的旨意。 那麽,我对於别人的尊重,是否出於圣经呢? 也许在字面上找不到那麽强的支持。 但至少是出於我个人的信仰。 我对别人的尊重来自於我希望能有效地和非基督徒沟通,没有尊重,便无法沟通。 如果无法沟通,我就不能了解对方的想法,对方也不能了解我的想法。 如果我真的顺服神的大使命,以传福音作为生活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在我无法了解别人想法,别人也无法了解我的想法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达成的。 为了传福音,我必须要打从心底尊重别人的经验和判断,才有可能达到目标。 因此尊重他人是我个人信仰实践当中重要的一环,我的工作是让人认识福音, 尊重他人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必要的。当然,有其它基督徒有不同的信仰实践方式, 甚至很多时候我不能认同与接受,但我一样也尊重上帝给他们不同的感动或启示。 至少我个人不会强求我所接触的对象都一定要因着我的作为而「信」, 因为我认为「传」与「见证」是基督徒的使命,但「信」与「得救」是圣灵的工作。 最後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对其它信仰者的尊重可能算不上直接来自圣经, 但和圣经与基督信仰的教导息息相关。如果要一个二分式的回答, 问说基督信仰的教义是否要求基督徒「尊重其它信仰」,我认为没有。 充其量只有要求基督徒尊重其它人作为上帝尊贵的受造物而已。 但对於异教的信仰与行为,圣经里面要找出一句好坏,实在非常困难。 ※ 编辑: sitos 来自: 60.248.178.71 (10/03 09:48)
20F:→ Naturalist:是阿 所以我说宗教的存在是在否定"经历的等价" 说明白 10/03 13:32
21F:→ Naturalist:一点就是歧视某些经历没有错阿... 10/03 13:34
22F:→ Naturalist:并且教徒判断善恶的标准 根本就对人不对事 如果你认为 10/03 13:38
23F:→ Naturalist:尊重是对的为什麽跟圣经冲突了就得转弯... 忠诚度比较 10/03 13:42
24F:→ Naturalist:重要? 10/03 13:42
25F:→ Naturalist:无条件顺服的理由是什麽? 10/04 07:31
26F:→ Naturalist:1.认同它的价值观及善恶判断准则 10/04 07:33
27F:→ Naturalist:2.因为他是造物主 我是受造物 所以他就最大 10/04 07:34
28F:→ Naturalist:3.因为他帮我做了XX事 我深受感动所以他是老大 10/04 07:37
29F:→ Naturalist:4.火湖温度太高了不想泡 10/04 07:38
30F:→ Naturalist:5.它是我的专属圣诞老公公 10/04 07:41
31F:→ Naturalist:6.因为他全知全能就厉害 10/04 07:46
32F:推 opoj:简单来说,圣经不合你的意思,所以你说圣经不尊重你 10/04 22:12
33F:→ opoj:你希望圣经就像佛经一样的包容,不合你意的就是不尊重你 10/04 22:13
34F:→ opoj:那没错,就是不尊重你,怎样? 10/04 22:13
35F:→ Naturalist:简单来说 我连我的意思是什麽都还没说勒 真好笑~ 10/04 22:50
36F:→ opoj:你都说那麽多了,哪里没说? 10/05 00:13
37F:→ opoj:嘴巴说没有,推文倒是落落长 10/05 00:14
38F:→ Naturalist:从头到尾说的都是"某些经历"...算了我干嘛跟op认真呢.. 10/05 00:17
39F:→ opoj:难道你发表的不是你的意思? 你在替别人发言? 10/05 00:20
40F:→ Naturalist:难道非基督教的意思都是我的意思...加油点好嘛~ 10/05 00:22
41F:→ opoj:我是在说你 10/05 00:23
42F:→ Naturalist:我是在说非基督教的经历 10/05 00:24
43F:→ opoj:经历这个词是个人性的,不属你的就不叫做经历,而叫做故事 10/05 00:27
44F:→ opoj:你能述说别人的故事,但你不能代表别人的经历 10/05 00:28
45F:→ Naturalist:所以勒... 10/05 00:29
46F:→ opoj:所以圣经写他的,不需要尊重你 10/05 00:30
47F:→ opoj:就如同某个校规规定不可以留长发,你不是这校的学生,却跑去 10/05 00:31
48F:→ opoj:踢馆说这校规不尊重你。问题是没必要尊重你啊 10/05 00:32
49F:→ Naturalist:是阿 我知道基督教从来就没有尊重过非基教的任何事物阿 10/05 00:32
50F:→ opoj:等你是基督徒你再来谈尊不尊重吧 10/05 00:33
51F:→ Naturalist:那你应该去跟麦子吵 它的尊重不合圣经阿 10/05 00:33
52F:→ opoj:你既然不信圣经,圣经不尊重你又如何? 10/05 00:33
53F:→ opoj:也只是刚好而已 10/05 00:34
54F:→ Naturalist:那是麦子说要尊重的阿 去跟他吵~ 10/05 00:34
55F:→ Naturalist:从头到尾状况外... 10/05 00:35
56F:→ opoj:应该说我是旁观者清,你是当局者迷 10/05 00:36
57F:→ Naturalist:连谁在说什麽都搞不清楚... 10/05 00:39
58F:→ opoj:尊重人是他的个人选择,不表示圣经需要尊重你 10/05 00:39
59F:→ opoj:他从头到尾都在讲人对人,而你一直在跳针教义不尊重你 10/05 00:40
60F:→ opoj:所以我说教义本来就没必要尊重你 10/05 00:40
61F:→ Naturalist:是阿 看来你完全同意我的看法嘛 圣经从来都不谈尊重的 10/05 00:41
62F:→ opoj:谁说圣经不谈尊重的? 是你一直在说圣经不尊重你 10/05 00:42
63F:→ opoj:所以你是在替圣经扣帽子 10/05 00:43
64F:→ opoj:就好比孔子倡导礼仪,然後你一直嚷嚷说论语很无礼 10/05 00:44
65F:→ opoj:你只是以你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来符合你,这样是行不通的 10/05 00:45
66F:→ opoj:没有任何的人事物有义务要符合你 10/05 00:45
67F:→ Naturalist:怎麽又扯回我说了什麽 跟你说话就是鬼打墙就对了.... 10/05 00:46
68F:→ Naturalist:是谁一直用自己标准来审判别人的 不就只有圣经吗... 10/05 00:48
69F:→ Naturalist:你去跟老耶说阿" 没有任何的人事物有义务要符合你" 10/05 00:49
70F:→ opoj:另开新文 10/05 00:51
71F:→ Naturalist:怎麽教徒的标准碰到老耶就转弯啦~ 10/05 00:52
72F:→ Naturalist:什麽烂比喻 论语有说不信它就去火湖吗... 10/05 01:01
73F:推 Ebergies:我想说谁写的文章这麽好原来是 sitos 10/0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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