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降临!)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问题] 如何理解心中认为不当的命令和律法?
时间Sun Aug 2 07:18:06 2009
※ 引述《ASROBIN (也无风雨也无晴)》之铭言:
: ※ 引述《amozartea (单车单车)》之铭言:
: : 我想 谈话要从交集开始
: : 像是:申命记
: : 22:28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他与他行淫、被人看见、
: : 22:29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他为妻
: : 、终身不可休他。
: : -------------------------------------------------
: 良心的冲突可以小一点的,如果你愿意看完全部的律法再评论的话...
: 出 22:16-17
: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他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他为妻。
: 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 对照你所引用的申命记,律法的描述是很清楚的:
: 一位年轻人如果哄骗处女与他上床,他们被发现後(申22:28的被人看见),男子必须
: 正式负起责任用正式的聘礼向女方提亲,并且一旦结婚之後永不可离弃这女子。
: 但是女方可以拒绝:就算被拒绝了,男子也必须付五十舍客勒(当时的聘金)给女方。
: : 强奸以後可以花钱了事 还可以娶 这也太便宜了强奸犯吧...?
: : 比较起来 通奸的要被石头打死
: : 那假设说还没有许配人的处女A有了心上人B
: : 但是哪一天被C强奸了 C花钱娶她
: : 然後A跟B私通 结果是A&B 被石头打死 C没有事
: : -------------------------------------------------
: 换句话说这里的律法不是在讲强奸,而是在讲"婚前性行为"。
: 希望你的良心可以好过一点...
申命记22章,从13节到30节,列举了几类的状况
1.(男)人娶处女为妻,婚後恨恶他的妻,控告她没有贞节的凭据 ﹍﹍﹍﹍﹍22:13-21
此时女方要提出证据证明女子确有婚前守贞
若女方证据属实,男方要罚一百银子
换言之,可能是为了吓阻男人假造理由离婚
(22:14与22:17-19,争执点在於一方「信口说她,把丑名加在她身上」)
2.(男)人与有丈夫的女人行淫 ﹍﹍﹍﹍﹍﹍﹍﹍﹍﹍﹍﹍﹍22:22
此类属於婚後的婚外性行为
3. 若有处女
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
与她行淫,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
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在城里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
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22:23-27
此类属於已有婚约的婚前性行为,且对男女各自判刑的依据
由双方是否合意共犯,抑或是单方对另一方施以暴力强奸
来决定是否要处死双方,或者只处刑施以暴力的一方
4.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
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22:28-29
创世记中,波提乏之妻勾引约瑟时「拉住他的衣裳」的拉住,与此处的「抓住」
是同一个字。所以可能是属於「引诱」
此类属於未有婚约的婚前性行为
5. 不可娶继母为妻
经文的结构简略整理如下
22:13-22,案例是「已婚」
包含「娶妻,同房之後,恨恶她,信口将丑名加在她身上」 (22:13-21)
「有丈夫的女人」(逻辑上包含寡妇,待查) (22:22)
22:23-29,案例是「未婚」
包含「已有婚约,未完婚,男女双方合意行淫」(22:23-24)
「已有婚约,未完婚,一方对另一方强奸」(22:25-27)
且应视同杀人处刑(22:26)
「未婚,没有许配」(引诱)(22:28-29)
22:30 不可娶继母为妻
申命记本身就足以成为律法书,不过对照出埃及记是个好作法
另外,於现代社会中,我认为经文中的「女子」,可视为对男女皆适用
对於「信口将丑名加在她身上」的离婚,在文化中也履见不鲜
有些夫妻因为不孕而诉请离婚
我认为基督徒也当根据22:13-22的经文活用,厘清事实,保护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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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ehoboth 来自: 124.8.66.253 (08/02 07:58)
1F:推 amozartea:谢谢你们回答这部分 可是我觉得更大的问题在後面 08/02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