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continuum (贵族连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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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面对各种学说的教会
时间Fri May 8 00:07:01 2009
长相分类法现在是用来「先分类」用的。
等采到DNA还是会用DNA分类法的。
并且比对DNA毕竟不是一件方便的事。
所以还是会用长相分类法来先排定种属名称,日後再用DNA分类法精准定位的。
(长相分类法是用来排除DNA分类的低可能族群,以便迅速比对)
『DNA分类法』取代『长相分类法』
让我们了解,哪些生物才真正有亲缘关系、哪些只是恰好相像而已。
『长相分类法』是达尔文撰写演化论的基础方法。
『DNA分类法』是在演化论成书後很久才出来的方法。
此方法却改变了许多演化论用『长相分类法』本来以为的亲缘关系认定。
(就是你们说的:用科学方法解释了演化路迳)
所以你们的演化论已经不是达尔文演化论,而是另一种演化论。
达尔文演化论被『DNA分类法』推翻,在你们的重新修改後又成论。
进化论与演化论之差异就是:
进化论认为突变产生的新物种(必须是"适者")或新功能较之突变前的更优秀。
演化论认为突变仅仅是突变,"适者"是突变刚好更能适应新环境。
但是以先前的"扁虫视觉诞生记"来说:
某只扁虫若产生视觉,便会超越其他扁虫。(因为多了视觉)
同理,"胞体膜演变"也是产生出对原环境更强大的适应能力。
有细胞膜内自成小型化学工厂的细胞,在相同环境下有更大的繁衍能力。
无胞体膜细胞(病毒)还需借别人的有膜细胞才能繁衍。
这就是进化论!因为环境并没有改变,突变新物种却较之突变前更优秀。
: 创造论是『定论』,演化论是『未定论』。
: 『定论』可以被信奉。
: 『未定论』只能不断被求证,直到变成『定论』。
『定论』(已定型理论):不再继续发展或改变的理论
『未定论』(未定型理论):继续发展或改变的理论
演化论还是"学说",并非定律。
创造论之外,佛教的古典唯识论也是『定论』。
: 创造者是盘古女娲或飞天意大利面怪兽都可以
先前有文说明创造者不会是盘古女娲或飞天意大利面怪兽。
: : 细胞生物学家对於胞体膜演变的诠释其实已经是进化论而非演化论了。
: : (已经在解释怎样从"没有"到"有")
: : 真正该探讨的问题是:你们如何相信一个尚在证实中的理论?
: 1.
: 你发现问题点了
: 上帝存在的假设是个神学议题
: 而创造论也就应该是一个神学议题下的产物
: 创造论奠基在一个无法被验证的假设下,根本无法与演化论放在一起比较
「『上帝』存在」这个假设,不是很难证明,而是「不必证明」。
其实,人类认知的起点就是:「不必证明」、「不必解释」的先天认知。
例如:
: : 我们不容易由此得到实数系的基本的性质, 如完备性(completeness)。
: : Georg Cantor(1845-1918)在1872年提出一个解决的方法,
: : 把它当作是对的,不必去证明,
: : 这就是以下的 Cantor 公设:所有的实数和数轴上的点成一对一的对应。
不过,这是另一个神学议题了!已经超出讨论创造论主轴的范围。
是为了比对创造论与演化论,才拔除「『上帝』存在」论证的。
(不太想在这边谈)
先天认知当然还是可以有验证的。
「不必证明」不是无法被验证,而是验证会很徒劳无功。
("归谬法证明"你们又不接受~~)
: 有信徒想要让自然科学教育里增加一个创造论
是为了教导『科技伦理』的问题。
(也不是这里主要探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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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尔顿那神圣而不朽的句子:
昔有乐土,岁月其徂。
有子不忠,天赫斯怒。
彷徨放逐,维罪之故。
一人皈依,众人得赎。
今我来思,咏彼之复。
此心坚忍,无入邪途。
孽愆尽洗,重归正路。
瞻彼伊甸,崛起荒芜。
(《复乐园》卷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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