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MS1978 (属灵先生)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讨论] 教唆杀人的概念是一种common sense?
时间Thu Apr 2 05:47:50 2009
※ 引述《quanhwe (消失)》之铭言:
: 你所说的部份已经涉及法律层面了.
: 在某些特殊情况, "教唆杀人"是需要详细定义的,
: 但是只要是一般人, 都会觉得以下的例子是教唆杀人吧.
: (民数记25:16-17)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你要扰害米甸人、击杀他们
: (民数记31:7) 他们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与米甸人打仗、杀了所有的男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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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 "吃饭", "杀人", "上课"等等可以被描述的事件,
: 都会有所谓的一般性认知, 比如说吃饭就是用餐, 杀人就是
: 杀害他人, 上课就是去学校念书等等.
: 但是这些事件也会有所谓特例的情况发生, 所以要视情况而定.
: 而在我之前的文章里, "耶和华晓谕摩西杀人",
: 在这里的"教唆杀人", 并不是模糊不清难以定义的,
: 而是相当清楚明白的"教唆杀人", 因此用common sense
: 就可以判断.
我并不这样认为哩
耶和华晓谕摩西一词 在 出埃及/利未/民数 用的相当频繁
打仗杀人 这样说
颁布某某律法 也这样说
有人抱怨 神有听到 还是这样说
而耶稣说过 会有休妻的律法
是因为摩西时代的人心硬
所以 神才准他们休妻
亚当夏娃时代 神就已经说了 夫妻成为一体
既然一体又怎能分离??
但之後的摩西时代 却允许有这样的律法
表示人的水准与观念 实在不到认知夫妻一体的共识
再看怨言一词 在 出/利/民 中 出现过几次
以色列人对耶和华几乎无处不抱怨 抱怨到最後 初代通通老死在旷野
但当中有些事 神还正面允诺(ex 要肉吃)
新约 腓2:13-14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
显然 摩西时代的人们 对於神许多心意跟运行 都不了解与接受
可是这些人 已经算是神的选民 或说是 信仰神的门徒
等级一的勇者 跟 史莱姆 相比
可能就像 小学一年级 的第一名与最後一名的知识程度 其实差异不大
摩西时代 的义人与恶人的善恶程度落差也是不大
但是 当勇者等级十以上呢??
恶人对於善跟义的认知仍然是史莱姆左右的水准
难懂的话 就用高中生榜首 与 小一最後一名比
这程度落差就大不相同了
再拉回耶和华晓谕摩西一事
摩西时代的人 所行的任何指令 都算出於神的本意吗??
吵着要糖吃的儿女 最後父母勉强说 好啦好啦 我买就是了
这该说是 父母教唆买糖??
不过做儿女的 一定会说 这糖 是拔拔买给我的(耶和华晓谕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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