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dofu (豆腐)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闲聊] 我应该遵守吗-2 十一奉献
时间Tue Mar 10 15:54:38 2009
※ 引述《brojohn (总是想改变什麽)》之铭言:
: 太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
: 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
: 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最後一句
: 耶稣说
: 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从前後文来看
: 指的就是十一奉献
: 其实从以前到现在
: 我都只奉献20分之1
: 为什麽呢
: 因为我的税率破13%
: 如果再奉献十分之ㄧ
: 我将只剩下大约七成五的所得可使用
: 不过
: 我当然知道
: 这代表我不够爱上帝
: 可是我实在是拿不出那麽多
: @@
抱歉、我不是基督徒,不过我对你的白话解释不太能接受。
这一段的意思看起来是:
-->由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向教会奉献1/10的贵重物品(
香料是贵重物)可得知
。某些教会可能有收取教徒财产1/10的奉献的常规
。1/10只是一个假设的数字代表那些人愿意奉献很多而已
。一般人一般会主动奉献1/10
-->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
由这句话可得知
。律法上可能有登记要奉献、但是1/10究竟是单纯那些人
捐比较多、还是通通要1/10,不够明确。
。那些人对於奉献很慷慨、愿意或乐意去做、但是对於真正
重要的品德反而无法去完成
-->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耶稣已经说了、「更重」之事指的是「公义、怜悯、信实」之事
因此不可不行的是「公义、怜悯、信实」之事、而非奉献1/10
整句话的意思就是耶稣认为「行更重之事」比「献上薄荷、茴香、芹菜1/10」
还重要、而「不可不行」之事也仅指「行更重之事」而已,怎麽会变成
用这一段话来做为收取1/10奉献的藉口...不大对吧...
我的解读是:与其奉献1/10、不如更应注重在「行更重之事」,所以奉献
1/10是不一定要的、但是「行更重之事」是一定要的
但是似乎有不少人解释成:「行更重之事」当然是不可不行的、但是1/10
的奉献也不可以少......
所以十一奉献的根源如果是来自此处的话、觉得只是少数教会为了收钱而
「迳行扩大解释」而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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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0.51.61
※ 编辑: yudofu 来自: 61.30.51.61 (03/10 16:15)
1F:→ opoj:等你有奉献你再来操心这个问题吧118.167.192.101 03/10 18:27
2F:→ yudofu:所以就是乖乖捐就对了 民智未开呀 61.30.51.61 03/11 12:23
3F:推 opoj:奉献跟民智的关系是? 118.167.196.30 03/11 20:41
4F:→ opoj:你连一分钱都没奉献,倒是对这问题挺热心啊 X 118.167.196.30 03/11 20:42
5F:推 Lorinyui:认同原PO的看法!~有本书叫做"心中有爱,奉献无碍 (正体)" 10/13 11:02
7F:→ Lorinyui:里面有关於奉献-清楚圣经的诠释和教导 10/13 11:03
8F:→ Lorinyui:并非死硬的1/10比例 10/13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