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leee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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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极端、异端
时间Fri Feb 13 12:04:09 2009
※ 引述《Ivangelion (对祢殿宇的热诚把我耗尽)》之铭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铭言:
: : 该效法的是基督。
: 所以不能效法圣母?
那为甚麽可以效法呢?
事实上这是没有圣经根据的不是吗?
: : 之前你自己说不是象徵圣母,现在又说象徵圣母。
: When?
「天主教的教友们必须清楚的了解这一点,任何天主教会的圣像,只是「象徵」
而不是信仰的对象。因此万金圣母游行时所看到的「圣母像」只是象徵物,而
非圣母本身。」
这句话我没有看清楚,sorry。
但,若是要象徵圣母,那可以说说在象徵圣母什麽吗?
还有为何看起来圣母像是变为信仰之核心?
圣母像的神学意义是什麽呢?
有任何的圣经经文是如此教导吗?
此外圣母绕境这在以前纯正的信仰中有如此做吗?
是否是因为受到民间信仰之影响下,才产生的?
我引用一篇文章之叙述
原文:
http://0rz.tw/OhdDw
"对圣母马利亚的崇拜(Marian Devotion):
女神崇拜在罗马帝国的异教中是很常见的,因此在初期教会中,对马利亚的崇拜古已有之
,但是随时间而有所转变。基本上,天主教徒视马利亚为信徒与基督的「媒介」,是最重
要的「代祷者」。她被称为「上帝之母」、「天后」。而「马利亚无玷受孕说」虽流传颇
广,但是中古世纪最有名的经院神学家阿奎纳却竭力反对这种观点。然而到1854年才由教
宗庇护九世宣告为正统教义。1891年教宗利奥十三世宣告说:「神自己的意思乃是:人怎
样非透过子,不能亲近至高的父;同样地,人不透过祂的母亲,也不能接近子。」後来由
於自十九世纪起,世界各地有关马利亚显灵(Apparition)的传闻日增,因此有很多的天主
教徒提议,将马利亚与基督并列为「共同救主」(Co-Redeemer)。有些人甚至於提倡「四位
一体」的教义。这虽仍未被教廷接受为教义,但已将对马利亚的崇拜推至另一个高峰。有
关马利亚的崇拜,是天主教与其他基督教团体(包括东正教)最大的分歧点。 "
另外提到中保的问题
"「中保」论:
基督教强调:神与人之间,基督是唯一的「中保」,每个人都可直接到神的面前祷告
。天主教则认为天上有许多「代祷的居间者」,如马利亚及其他圣徒。这是合乎「人性」
,却违反圣经的说法。另外,天主教又认为,只有某些祭司阶级的圣职人员,有特别权柄
可以在「告解」(Penance)中赦罪。"
至於违反圣经哪里,我在前几篇文章也回覆过了。
: : 所以你直接说是更清楚「天主教徒」的信仰会比较确切。
: : 而基督教没有这种东西,基督徒不做这种事情。
: : 因为你说「外人…」
: 这里外人没有负面涵义,但我依旧为我用字不洽当造成你的不舒服向你道歉。
: 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是基督徒。
: : 而基督徒在你所说之范围内。
: : 简单来说,天主教是不是基督教?
: 在台湾,普遍的认知是「基督教 = 新教 != 天主教」(!= 就是不等於)。
既然有所差异,在这边用广义的定义去论述,不太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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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72.198
1F:推 falstaff:如果原PO真的是信义会的 其实 75.18.254.63 02/13 13:07
2F:→ falstaff:马丁路德是称马利亚为基督之母 75.18.254.63 02/13 13:07
3F:→ falstaff:并承认圣母和圣人代祷的功效 75.18.254.63 02/13 13:08
信义会的信义所指的是「因信称义」
就算马丁路德这样说,圣经上没有如此启示,就是没有。
马丁路德并不是神,也不是他说的算,有错误的地方,就应该归正。
而关於马利亚的论述
可以参考维基百科所述
东正教与天主教观点
东正教和天主教认为玛利亚是上帝特别为诞生耶稣而派到人间的,所以她是无罪之身,不
同於其他凡人,天主教也因此认为她升天後成为中保圣人,可以代人祈求赦罪。神学家卢
德维格·奥脱(Ludwig Ott)认为玛利亚是人类服从的代表,和夏娃是刚好相反的象徵,
他同时认为迦纳婚宴的故事可以支持靠玛利亚代祷的观点。
公元5世纪时,在以弗所公会议上,聂斯脱里派受到批判,其主要学者君士坦丁堡主教聂斯
脱里主张耶稣的两性区分,而玛利亚只是「基督之母」,认定「天主之母」的称谓等同是
付予玛利亚神性。而亚历山大主教区利罗主张耶稣的两性合一,其神性渗透人性,而玛利
亚生了整个基督,认定玛利亚被称为「天主之母」是合理而且不能避免。结果,聂斯脱里
派被宣判为异端并受到压制。随後在迦克墩公会议上,得出的结论整合了两派神学的观点
。1994年11月11日,天主教会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与东方亚述教会大公牧首玛·丁克哈四世
签署了《共同声明》[1],教廷放弃以弗所公会议的裁决,并且支持两项东方亚述教会惯
用的称呼,「基督之母」或是「我们上帝救主基督之母」(the Mother of Christ our
God and Saviour)[2]。
基督新教观点
新教教会基本上只认可玛利亚为耶稣在地上时的生母,这种观点自以弗所公会议时已经遭
到亚历山大宗主教区利罗的强烈反对。不过新教的看法比较相近东方亚述教会所支持的君
士坦丁堡牧首聂斯脱里的论述[3]。几乎新教教会不接受天主教关於玛利亚无罪之身可以作
为中保的说法,并而连带否认她具有无罪之身。然而新教信徒认为她具有虔诚的美德,受
到上帝特别的喜爱,称赞她是「蒙大恩的女子」,可以与上帝同在,是「大有福气的」
(路加福音 1:28,42; 11:27),也接受其「有福的童贞女马利亚」这一称号。有些教会称
她为「圣马利亚」,亦视她是一位圣徒,但不会称她为圣母。
从历史角度来看
按照现今天主教会的说法:
1世纪时,玛利亚的地位已受到特别的重视,他们认为的证据是约翰福音/若望福音
19:26-27,耶稣将自己的母亲托付给使徒约翰/圣若望,天主教会认为他代表了全体信徒。
当时并没有文献或证据显示早期基督徒向玛利亚祷告,但玛利亚在教会成立之初已和门徒
一起祷告(使徒行传/宗徒大事录1:14)。
在431年,以弗所公会议时,会议决定将玛利亚确定为「天主之母」。自此之後,围绕着圣
母玛利亚的各种敬礼(天主教反对向任何天主之外的宗教人物使用「崇拜」一词)仪式成
为东正教和天主教的重要教条。
在公元553年,第二次君士坦丁堡会议宣布马利亚是「永远的处女」;这意味到她与约瑟
的婚姻只是挂名的,他们从未发生过性关系或生下任何儿女。
1495年,以玛利亚作为祈祷对象的玫瑰经(圣母连祷)获得教宗历山六世的承认,对玛利
亚的敬礼仪式和活动达到一个高潮。但在宗教改革时,基督新教并不认可此信条为新教教
义,大部分新教教会反对「中保圣人」的观念。
在1854年,教宗庇护九世宣布马利亚由圣灵怀孕。这个教义声称马利亚没有从亚当承受到
任何罪;事实上,她是不可能犯罪的。
在1950年,教宗庇护十二世进一步订出信条,声称马利亚在结束地上的一生之後身体被接
到天上去。自1950年以来,梵帝冈甚至考虑马利亚是否曾经历过死亡。
而至於圣人代祷的部份,也一样没有圣经根据。
※ 编辑: davidleee 来自: 218.168.72.198 (02/13 13:39)
※ 编辑: davidleee 来自: 218.168.72.198 (02/13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