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hTurtle (恩典)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天性」是否能拿来作为挡箭牌?
时间Sun Dec 14 02:05:56 2008
※ 引述《yin0416 (冷色铅笔)》之铭言:
: 於狩猎上,追求群体的最大利益。
: 经历淘汰後,几乎所有的部落都有相同的规则--不可通奸!因为这件
: 事影响到部落的存亡与否。在许多文化中通奸是死罪可以佐证。
: 因此几乎所有人类的文化中通奸是罪。
: 通奸是罪的认知透过教育或文化深深的影响着我们,但事实上那是因为
: 通奸这件事曾是我们存活的关键,在我看来,一个人是否通奸是他个人
: 的生殖策略,并非神说他是否犯罪,他必需负担通奸的风险,但也有机
: 会得到通奸成功时的报酬。
: 与其说某些人的不道德是罪,不如说他们不具备某些道德的天性!
我看不出来这样论述如何回答了「天性能否用作挡箭牌」这问题。
就算你「解释」(explain)了为何通奸在大多数文化中都被视为罪,
你的解释对於一个人道德上(或宗教上)是否被允许通奸,
并没有规范力(normativity)。
问题在於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关联与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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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1.111.224.87
1F:推 yin0416:我开头有说,我只讨论我对『罪』的观点,140.128.128.196 12/14 02:08
2F:→ yin0416:至於规范力我有提到,被捉包的代价可能会140.128.128.196 12/14 02:11
3F:→ yin0416:是死!140.128.128.196 12/14 02:12
对不起, 我可能没有讲清楚。
我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释为何在大多数的社会与文化中,
杀人都被视为罪,
但这表示杀人是被允许的吗? 或这说明了杀人是不被允许的吗?
原本的问题是一个规范性的问题, 「天性能否用作挡箭牌」,
只是解释为何一群人视某行为是罪, 并没有回答到这问题。
※ 编辑: MathTurtle 来自: 131.111.224.87 (12/14 02:22)
4F:推 yin0416:天性可视为个体的理由,但群体未必会接受! 59.126.153.189 12/14 04:12
5F:推 yin0416:你所谓的「允许」,是指「谁」的允许?神? 59.126.153.189 12/14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