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leee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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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圣经诠释与同性恋
时间Tue Dec 9 20:58:18 2008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铭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铭言:
: : 利未记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是本是可憎恶的。
: : 在此圣经就说明了,此一条例并非与伦理毫无关系。而是神所憎恶的。即便有些律例
: : 与当时背景有关,但也不能以此论点来否认神所憎恶的事情。
: 这一段一开始就讲了,神要以色列人不能遵守当地人或埃及人的风俗,
: 这一整段中还包含了不能近亲乱伦、不能在女人月经来的时候跟他们做爱
: (18:19),不能上别人的老婆,不能将儿女当作人祭,不能同性或人兽交媾
: 接着後面说到
: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18:24-26)
: 这显示本书的作者强调的是,以色列人不能沾染别人的「风俗」,免得
: 因为风俗混同,因而导致自己的民族被「玷污」,如果有人犯了其中一项
: ,还要把他从民中剪除。
: 简单说,从上下文来看,这里是在讲「风俗」
: 就算这里面有几项你认为他「没有时代性」,在每个时代都要被遵守,或者
: 有几项跟伦理道德有关,那也是你自己,根据你现在既有的道德观念所做出
: 来的解释。圣经上并没有明确指明哪一条是道德,哪一条是风俗。这一段意
: 见是你自己加上去的。
: 还有,耶和华憎恶的事情包括不能吃放超过三天的祭物(19:7),这个词汇
: 本身不代表任何道德上的强制性或永恒性(除非你现在还献祭吃祭物?),不
: 要被这个词汇骗了。
利未记18: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3 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
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神已经清楚指出此为「恶俗」
并不是我自己另外增加。
利未记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这段话是神亲自启示的,就是神自己所认定「这本是可憎恶的」,神并不会因为时间改变
而将自己所启示的话来否定。
利未记19:5 你们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时候,要献得可蒙悦纳。
6 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烧。
7 第三天若再吃,这就为可憎恶的,必不蒙悦纳。
8 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这边所提及的是平安祭,前题叙述就是第五节,这与利未记18:22所提及的前题是不同的。
利未记18:30 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
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在此神再一次的强调「那些可憎的恶俗」。很显然不单纯只是一个「风俗」。
: : 在此,既然是指天性,用社会习俗来判定「保罗不是在讲天性」时,就站不住脚了。
: 你大概看不懂原文在讲什麽吧?
: 保罗所谓的「天性」,有他「自以为是天性事实上却是偏见」的意见,以及
: 违反「保罗以为的人类本性」的行为。
: 其中一,讲的是蒙头等的社会风俗,而二,讲的是异性交配的「本性」。其中
: 第二点又可以分为同性交媾之违反保罗所以为的本性,和反对异教崇拜两者。
: 对方没有犯你说的错误(拿风俗来说明同性恋),是你自己看错吧?
我指出的点是他自己的前题:
「另一方面,保罗讲人的本性时,特别是在罗马书中,是指
人的天性,即一般我们所说的人的本性,而非社会习俗。」
而之後却说
「这样说明,到底保罗是否反对我们今天所说的同性恋就值得商榷了,因为在保罗的认知
里面,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了解的同性恋取向的人,对保罗而言,人都是异性恋。」
一方面说是在论及天性,一方面又再说这是因为社会习俗。
也就是一方面承认保罗在论及天性,一方面又说保罗论及之天性又是受社会风俗影响。
若要接受保罗说的是受到社会当时背景之影响,而对现在则不产生效用的结果,必然要否
定保罗所讲的根本不是天性。也就将保罗所教导的,归因为「保罗的无知」,也就认定了
保罗所出的话乃是从他个人血气而出,而非神的启示。
: : 此段就早已不是单单对「保罗而言」,保罗已很明确的说道:「神任凭他们」,
: : 而且人「故意」不认识神。而现在很多人向同性恋妥协,只要不要同性性行为就可以,此
: : 观念也是严重错误,在罗马书1:27很清楚的提到「彼此贪恋」,而不是单指
: : 「同性性行为」。
: : 在旧约有提及,而且新约也提及的事上,就很明确的指出,旧约所提的不是单纯
: : 的「社会背景」,而是神很明确的表明同性恋是不合乎圣经,并且是神所憎恨的罪。
: 在旧约提及,又在新约提及,那只是代表「两个时代的人都不能接受同性恋」
: 这种行为而已。跟「神很明确的表明」没有关系。
此举乃是否定神启示的话。
神旧约启示,新约再启示,这就是「神明确的表明」。
利未记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罗马书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慾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
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32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
别人去行。
: 事实上,在旧约有提到除酵节,在新约也有提到,但今天的基督徒并没有在遵守。
新约有没有告诉你要遵守除酵节?
: 旧约有提到安息日,新约也有提到耶稣和门徒礼拜六上会堂。但今天大部分的基
: 督徒也都没在遵守。
那你知不知道什麽是「主日」?
: 简单说,新旧约都有提到,并不代表任何必然性,那个「因为新旧约都有提到
: ... 所以...」的因果关系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圣经上连这一句话都没有。
神在新约与旧约都如此的启示同性恋是可憎恨的、可羞耻的,为何还要狡辩归咎於只是
当时的人不能接受?
: : 若是如此,为何在罗马书1:26提及这种行为是「可羞耻的情慾」?
: : 难道可以解释成:如果今天不是偶像崇拜,这种行为就不是「可羞耻的情慾」?
: 你一样没看懂最後这一段
: 作者提到「在保罗的认知里面,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了解的同性恋取向的人」,在
: 保罗的观念里面,同性交媾,如果不是「逆性」的行为,就是偶像崇拜的行为。
: 他并没有处理到今天同性恋的议题,因为他「以为」,所有的人和生物的「天性」
: 都是异性交配的。
所以再一次强调,把神所启示的事,当作保罗「以为」,是完完全全地藐视神的话。
: 那万一有些人的「天性」就是喜欢同一种性别的呢?
: 对不起,保罗没有提到,所以,这一段不能拿来做为攻击今日同性恋问题的依据。
: (你要拿其他经文来证明什麽是「天性」,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人家只是跟你说
: 这一段经文没办法拿来证明你要的答案)
罗马书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
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
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21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
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23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
式。
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慾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25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
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26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慾。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
用处;
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慾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
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
争竞、诡诈、毒恨;
30 又是谗毁的、背後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
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31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32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
别人去行。
所谓的天性?在24节中,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慾」行「污秽的事」。
罗马书9:18 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19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麽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20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
你为什麽这样造我呢﹖
人不但不面对自己的罪,反倒把问题归咎於神身上,甚至将其合理化,这就是人所称的
「天性」?
: : 将保罗的观点视为从血气来而非圣灵的启示下所写成的观念
: : 这种藐视圣经的行为,实在也难以令人信服。
: 什麽是血气,什麽是圣灵,都是你自己解释的。你只不过是把别人的意见当成
: 血气,把自己的解经方法当成圣灵启示而已。
看清楚一点,哪一句说别人的意见当成出於血气?
把保罗的教导贬低为保罗个人意见:
「因为在保罗的认知里面,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了解的同性恋取向的人」
此举作法的的确确藐视了神的启示。
: 在我看来,你所用的方法,跟今天接受同性恋的人所用的解经方法,其实都
: 脱离不了「人」自己的意见和预设。没有哪一种发法比较神圣,比较不藐视
: 圣经的。
: 有人认为圣经的解释要考量到时代背景和成书的因素,有的人认为圣经只能
: 像操作手册一样遵守。但事实上,不管你选择哪一种方法,最後都不过是在
: 为自己的道德观念服务而已。
: 套一句我朋友说的话,圣经这种东西就跟人一样,
: 「折磨久了,要他说什麽,他就会说什麽」
林前2:12 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
我们的事。
13 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
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或作: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
14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
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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