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leee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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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2008 同光同志长老教会圣诞晚会
时间Mon Dec 8 19:10:27 2008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铭言:
: 上班无聊,贴一下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的同性恋研究报告中,关於神学研究
: 与圣经引用的相关内容。
: 原始连结:http://www.pct.org.tw/rnd/105_8_4.pdf
: 引自页 47 - 48,与注解 96
: (内容排版有修正过,以符合 BBS 的版面)
: ================================================================
: 讨论圣经里面提到同性性行为的一些经文,即所谓的「直接关连」的经文,
: 包括创世记十九章1~29节、利未记十八章22节、廿章13节、哥林多前书六章
: 9~10节、提摩太前书一章9~10节、罗马书一章18~32节等。目前圣经学者大
: 多同意,或因为过去教会传统的不正确诠释,或因为伦理概念或社会情境的
: 不同,或因为时代文化处境的差异,直接使用这些经文来谴责同性恋是不适
: 当或难以令人信服的。[96]
: [96]
: 圣经学者对这几段经文的主要讨论如下:
: (1)创世记19.1-29:有关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经文,通常反对同性恋的人大概会
: 把这段经文当作是圣经谴责同性恋者相当有力的依据。可是,现在大部份的圣
: 经诠释家,不管是接受同性恋的人,或反对同性恋的人,大都认为这段经文的
: 重点不是在谴责同性恋,而是在指责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没有善待外出的客
: 旅,是在反对他们以性暴力对待外人。我们可以参看以西结书 16.49,这段经
: 文论到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时,作者认为他们的过错是没有善待困苦贫穷的
: 人-需要帮助的人,跟同性恋此一议题无关。主耶稣在马太10.10-15,也谈到
: 所多玛和蛾摩拉,主耶稣也是指责他们没有善待外出的客旅。所以,引用所多
: 玛和蛾摩拉这段记事来谴责同性恋已经证明是不正确的诠释。
: (2)论到同性性行为而常被引用来反对同性恋的经文是利未记18.22;20.13。
: 这两处经文明确谈到男人不可跟男人有性行为关系(这里没有谈到女性,不是
: 说女性之间的同性性行为在当时是被接纳的,而是圣经是以男性为中心来叙述
: ,所以没有再谈到女性),它是可厌恶的事。这段经文是属於「圣洁条例」的
: 一部份,它跟以色列的文化、宗教密切相关,其重点也不全是伦理方面的教导
: (有些部份涉及伦理,但有些则跟伦理毫无关连),譬如说利未记19.19 谈到一
: 块田不能播两样种子,一件衣服不能有两种质料。换句话说,根据圣洁的条例
: ,以色列人不能穿两种质料所织成的衣服,农夫也不能在一块土地上撒播两样
: 种子。类似这样的教导,它的重点并不是伦理道德的。即使是有关伦理的教导
: ,旧约中跟圣洁条例所说不可行的「可厌恶的事」还有很多,为甚麽今日我们
: 只遵循某些规范,而不全部奉行?想直接引用利末记的圣洁条例来反对今日的
: 同性恋,在伦理学上显然也不是合宜的做法。
利未记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是本是可憎恶的。
在此圣经就说明了,此一条例并非与伦理毫无关系。而是神所憎恶的。即便有些律例
与当时背景有关,但也不能以此论点来否认神所憎恶的事情。
: (3)新约方面,很多人引用哥林多前书6.9-10、提摩太前书1.9-10、罗马书
: 1.18-32 节等处经文,认为同性恋是违反本性,是违背基督信仰的行为。
: 然而,这种解释显然并未了解保罗所说的本性是什麽。
: 圣经学者大都认为从保罗的作品中,我们发现在他的观念里面人的本性有两种
: 解释。一是指社会习俗,保罗把当代的社会习俗当作人的本性。比如说,保罗认
: 为女性不适合在公开场合祷告、宣讲上帝的话,因为这违反人的本性(参看哥林
: 多前书11.3-16),在提摩太前书2.12,保罗甚至说他不准女人教导人或管辖男人
: ,女人要沈默,因为这也是女人的本分。类似这样的教导很多,所以保罗在他的
: 书信里面谈到人的本性时,有时其实是指社会习俗。所以,男人留长头发不合本
: 性,女人在公开场合祷告、讲道也都不合本性。今天我们都知道这其实是保罗男
: 性中心的观点,是受当时社会习俗的影响,跟人的本性无关。
: 另一方面,保罗讲人的本性时,特别是在罗马书中,是指人的天性,即一般我们
: 所说的人的本性,而非社会习俗。
在此,既然是指天性,用社会习俗来判定「保罗不是在讲天性」时,就站不住脚了。
从罗马书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
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
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21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
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23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
样式。
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慾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25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
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26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慾。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
用处;
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慾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
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此段就早已不是单单对「保罗而言」,保罗已很明确的说道:「神任凭他们」,
而且人「故意」不认识神。而现在很多人向同性恋妥协,只要不要同性性行为就可以,此
观念也是严重错误,在罗马书1:27很清楚的提到「彼此贪恋」,而不是单指
「同性性行为」。
在旧约有提及,而且新约也提及的事上,就很明确的指出,旧约所提的不是单纯
的「社会背景」,而是神很明确的表明同性恋是不合乎圣经,并且是神所憎恨的罪。
: ,特别是娈童(指成熟的男人利用年轻的男童作为性的对象,藉此获得性的经验
: 与满足)提出批判。保罗之所以批判同性性行为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它违反本
: 性,另一是它涉及异教的崇拜。前述藉娈童获得性经验与满足的男人,他们大都
: 是过异性恋生活的人,保罗谴责这种男性之间的同性性行为,因为这违反他们异
: 性恋取向的本。此外,保罗所以谴责同性性行为是因为他们的性对象是庙妓,即
: 异教神庙里面扮演着人神之间沟通媒介之角色的人,男性跟男性庙妓,女性跟女
: 性庙妓,当然也有男性跟女性庙妓关系的性行为。保罗反对这种性行为,因为它
: 是违背基督信仰的教义-偶像崇拜。
若是如此,为何在罗马书1:26提及这种行为是「可羞耻的情慾」?
难道可以解释成:如果今天不是偶像崇拜,这种行为就不是「可羞耻的情慾」?
: 这样说明,到底保罗是否反对我们今天所说的同性恋就值得商榷了,因为在保罗
: 的认知里面,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了解的同性恋取向的人,对保罗而言,人都是异
: 性恋。因此,想用新约中保罗的观点来反对同性恋,可能有待更多的说明,否则
: 难以令人信服。
将保罗的观点视为从血气来而非圣灵的启示下所写成的观念
这种藐视圣经的行为,实在也难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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