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公告] 检举及申诉制度的条文解释
时间Tue Nov 4 10:41:23 2008
本版版规三章二条说:「欲申诉者,亦应发表申诉文於板上。除非该ID遭水桶,则可寄信
给任一板主。除此之外,不予受理。」
这里有一个小小的疑问,谁可以成为欲申诉者的主体。这里牵扯到自诉与他诉的区别。
自诉是针对自身有关的判决,提出异议。
他诉是针对非自身有关的判决,提出异议。
在上述的条文中,似乎可以采用自诉与他诉的途径。这也成为
#193TM86H的基础。
MarquisSADE 替 UncleSuck 提出申诉,那麽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呢?
首先在PTT的习惯法中,似乎找不到这样的规范。
因此在当初作版规的时候,也没有考虑到这样的问题。
不过,为何会形成这样的习惯,我想跟PTT这项工具有关。
毕竟,在网路上,有着相对自由的发言权。看不出有代理他人申诉的必要性。
即使被水桶,也可以透过水球、信件,或是在组务板予以处理。
在这些救济管道之下,我想在某种程度也节制了版主的权力。
另外,为他人申诉这件事,是否有其正当性也是值得考虑的一点。
首先,网路的每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何?我们并不清楚。
到底 UncleSuck 有没有委托 MarquisSADE,我们也无从得知。
那要如何委托才算足够正式,能够申诉的委托,目前也没有规范。
这些囿於技术面的问题无法解决的话,使用他诉的条件并不成熟。
因此大部分的版面,默契上都是只接受自诉的方式,而不接受他诉的方式。
最後,从我个人身为版主的心得来看,
我们来管这个版,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员。
而是对这些议题有所兴趣,希望能够提供良好的讨论环境。
有些的条文,是我们针对本版的特殊情境的管理规范而已。
这里并不是法院,我们也不是法官、检察官。
我们尽我们懂的部分,管理这个版面。
至於太繁琐的法律细节,我们并没有这种能力处理。
在能够解决上述他诉层面的问题之前,囿於版主群的能力与经历。
无法提供这麽好的服务,所以目前只接受自诉的申诉方式。
待未来时机更加成熟之时,再针对他诉的议题另行研议。
或是整个PTT有明确的指示後,遵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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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1.67.202
※ 编辑: amosvalen 来自: 61.221.67.202 (11/04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