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xx (天下布武)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原罪-知善恶後 而有罪
时间Fri Oct 10 11:29:47 2008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队, 出动~~)》之铭言:
: 虽然这论题已经被讨论过很多次了,
: 然而我还是觉得有一些说法可能还是需要进一步澄清,
: 以下是我的简单回应。
: 我认为原po的两个论点是应该被否定的。
: 也就是说,我认为:
: 1. 亚当(作为「人」的代表)犯罪绝不是必然的,或者无可选择的;
: 2. 「罪(作为一种)恶」并不是来自人的「是非之心」或者「血肉之体」,
: 後两者更确切地说乃是受到前者的影响。
: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铭言:
: : 人能分辨 知善恶後 使罪入了世界 罪带来了死
: 这一句话中对事件时序的描述应该是基督徒都能同意的,
: 不过对於是什麽「使」罪入了世界,
: 我跟原po可能是采取不同的立场。
: 这句话是我认为最有问题的论述。
: 按照我的理解,亚当犯罪绝对不是「必然」的,
: 也只有在「亚当有可能不犯罪」的前提下,
: 他的「罪」才是真正的「罪」。
: 「罪」是一种有意图的「恶」,
: 而不只是无心的「疏失」而已。
: 它是在可选择的前提下蓄意挑战神的话的真实性(「你不可吃!」),
: 蓄意挑战祂的地位与权柄(也就是罗马书第一章所说的「不把神当做神」)。
: 而这种自由的选择,正揭示出「罪恶」的本质,
: 补充:
: 1. 按照传统的看法,
: 人为何会选择犯罪始终是一个谜团或奥秘,
: 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解释为何他一定会做这样的选择。
: 2. 承续第一点,
: 人的「血肉之体」也不是「罪」的起源(原po显然认为是如此),
: 这一点在我引述奥古斯丁的文章中已经论述过了。
: : 就是因为 人有智慧 知羞耻後 就必然带来律法的管辖
: 圣经里说的是:
: 「律法」是神针对人犯罪的情况,
: 藉由摩西所颁布的;
: 而不是因为「人有智慧、知羞耻」才出现的。
: 「人有智慧、知羞耻」本身并不是「罪」,
: 而是与「罪」同时产生的附属现象。
: : 而律法带来 罪与死
: 这里的因果或逻辑关系完全颠倒了。
: 「死」因为「罪」而进入世界或人的生活,
: 後者事前者的原因或前提;
: 而「律法」也是因为「人犯罪」此一事实而出现的,
: 它并不是「罪」或「死」的来源或前提。
: : -------------------------------------------------------------
: : 而蛇藉着欺骗夏娃吃下那善恶树果子 那掌死权的撒旦 就藉着律法产生的罪
: ^^^^^^^^^^^^
: 补充:严格来说,
: 「律法」并不会产生「罪」,
: 它并不是「罪」的起因。
: (圣经从来没有质疑「律法」的神圣本质。
: 若要说从一个神圣的事物中可能产生「罪」,
: 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
: 这种说法可能需要修正。
本来你这篇一回 我想马上回应的
但看到 你不是提出问题或质疑 而是直接 否定我的内容
既然你都否定了 那再讨论下去 只会引发口水战
我想就此打住就好 不再回应下去
你提出的反驳 圣经里都有答案
我会回 主要是以正视听
就是没想到 你那篇竟然会 m 然後下面还有三位投赞成票
这就让我 思考两天後 还是上来回应一下
免得你们以为 你们推测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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