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降临!)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心得] 关於处境化
时间Tue Sep 23 11:14:50 2008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队, 出动~~)》之铭言:
: 标题: Re: [心得] 关於处境化
: 时间: Tue Sep 23 02:10: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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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临!)》之铭言:
: : : 一、 风俗法是什麽?
: : : 如果详细看过出埃及记的21-23章的话,
: : : 很多人都会困惑这些经文跟今日生活有什麽关系?
: : : 这些看起来就是法律条文,而且是日常生活的条文,而且还是经济上的问题。
: : : 但这些与我何干?
: : : 如果我们从经文编辑的过程来看,这些问题会比较容易解答-
: : : 这些是纪录当时以色列文化中的风俗习惯。
: ^^^^^^^^^^^^^^^^^^^^^^^^^^^^^^^^^^^^
: : : 这些经文不是上帝在西乃山用祂的手指所写成的,
: : : 而是在不断的生活实践中记载下来的。
: : : 上帝保留了这些经文,留存到现在;
: : : 但正如使徒行传的结尾,教会仍在进行,上帝对於人类的命运也仍然摄理当中。
: : : 这些风俗习惯上帝不一定同意,但这是人类认识上帝的素材。
: ^^^^^^^^^^^^^^^^^^^^^^^^^^
: 对於这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问题,
: 因为如果上帝不同意,
: 祂怎麽会要求以色列人遵守?
: 这里的「同意」到底是什麽意思,
: 或许版主应该要说清楚些。
:
: : 虽然这样的解释看似合理,但其中隐含一个释经前提的危机
: : 「圣经,或者说『神的话』是否可以增添」
:
: 我看不出有这种隐含关系,
: 恐怕这样的判断隐藏了其他的前提。
: : 如果这些法律条文「仅是」风俗法,仅是「上帝保留他的百姓在生活实践中的纪录」
: : 那麽基督设立教会至今两千年所发生的这许多事,是不是也可以成为圣经
: : 这是你不能回避的命题!
:
: 我觉得这一段的讨论有点偏离焦点了。
他的论述重点很清楚
. 旧约所纪录,当时以色列文化的风俗习惯,并非上帝亲自启示
且上帝不一定全然同意,
但仍被保留於圣经中,成为人类认识上帝的素材
这也就是他所谓「风俗法」概念的主要依据
且他引用使徒行传作为类比
所以我质疑的正是,照这样的类比与逻辑
上帝仍活着,教会仍存在,教会今时今日仍被上帝摄理
那麽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把这段历史之中的风俗习惯,
「并非上帝亲自启示,且上帝不一定全然同意」的种种历史
也保留於圣经中,成为人类认识上帝的素材?
而这也正是他敢说「板规是让非基督徒了解天国的标准」的主因
: : 至於你说
: : 「倒不如务实的去看在BBS的场域中有什麽现行可用的方式来处理类似的问题。」
: : 我的看法是
: : 「我觉得从教会被上帝引导的历史去思想,比较实际」
:
: 我反而觉得「从教会被上帝引导的历史去思想」比较空泛....
: (老实说,我不知道这句话对於当前的议题,到底表达了什麽。)
诗人在诗篇77如此说
「我便说:这是我的懦弱,但我要追念至高者显出右手之年代
我要提说耶和华所行的;我要记念你古时的奇事。
我也要思想你的经营,默念你的作为。」
当处在「患难之日」「烦躁不安」「沉吟悲伤」「不住地举手祷告;心不肯受安慰。」
诗人的作法是「追想古时之日,上古之年」
为甚麽?
因为知道问题不是靠自己的智慧去分析、探究
把过去和现今的光景透过「处境化」,找出如何「应用」就能解决
上帝的话不是给我们拿来「应用」,而是让信的人能够委身於敬拜和跟随
耐心等候上帝完成救赎这个世界的工作
而我们事实上不太能做些什麽,却总是自以为能做些什麽
於是我们敢论断什麽比较实际,什麽不太实际
: : : 三、 版规与牧养工作
: : : 打B本来就是一种非常俗世的活动,
: : : 教会所教的属灵的活动应该没有这一项。
: : : 所以奢谈要如何字面上使用圣经治版有点难度。
: : : 我们最多也只能把BBS的场域视为一种外展的方式
: : : (天主教应该叫做使徒工作吧,我猜)。
: : : 但是在耶稣会的灵修中,却提醒我们在俗世中也能寻求上帝的旨意。
: : 我认为,不应当强分「属灵」与「属世」的活动
:
: 这里有人要强分「属灵」与「属世」的活动吗?
他已经讲了
「打B本来就是一种非常俗世的活动,教会所教的属灵的活动应该没有这一项。
所以奢谈要如何字面上使用圣经治版有点难度」
你真看懂了别人的文章吗?
: 如果打B可以说是一种消遣,
: 它难道不「俗世」吗?
: 如果要否认这种区分(区分不是二元对立),
: 我觉得是很不切实际的....
:
: : 保罗织帐棚很属世吗?他对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临别劝勉之中
: : 他把自己亲手作工也列为他的牧养方式
: : 「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
: : 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
:
: 基本上他整个生活就是一个见证。
: 但我不觉得这就代表「织帐篷」跟「讲解圣经」,
: 这两个活动彼此没有任何差别。
: 把一个称为「世俗的」另一个称为「神圣的」,
: 这样的说法应该是适当的,
: 只要没有人声称两者之间有一道明确的鸿沟即可。
保罗自己就整个概括起来说「凡事」给你们作榜样
你认为可以称为「世俗的」,保罗也算在「榜样」里面
至於有没有鸿沟,你要问他为甚麽讲那样的话
: : BBS的场域真是一种「外展」吗?
: 不然呢?
: 况且若套用你上一段的逻辑,
: 基督徒哪一种活动不应该是「外展的」(亦即,可被视为对信仰的见证)?
「凡事给你们作榜样」,至少保罗没有什麽外展,他概括进来
甚至於保罗讲
「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
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属灵的外展,照保罗的用法,是「基督在身上照常显大」,乃至「活着就是基督」
: : : 所以我希望在BBS的场域中也能够有牧养的功用。
: : : 在基督教的传统中。
: : : 牧养是一种最基本与核心的基督徒行动(可参考卢云的《建立生命的职事》)。
: : : 在《神操》中,也劝勉神职人员应该磨练待人接物的风范。
: : : 用比较基督新教的说法就是,我们是用生命见证基督,不是用言语见证基督。
: : 这也是强行二分的思维
:
: 「是...,不是...」是一种很常见修辞法,
: 用以强调前者的优位,同时也没有否认後者。
: 看到这里,
: 我真的建议火流星弟兄多去了解语言的用法与表达方式,
: 以後才不至於产生这种误解。
: 也就是说,
: 我宁愿相信这里的误判是因为对语言用法的不熟悉,
: 而不是刻意地以一种过於严苛的标准加以曲解。
你把我论述「话语与生命不可分割,话语即代表生命、反应生命」的经文诠释
一口气全部跳过
话语和生命能分「优先」吗?
你真看懂了我前文的论述吗?
是谁误解谁呢?
: : : 版规一方面也提醒基督徒,应该如何说话行事,不要落入了凡事都可行的放纵主义。
: : : 另一方面也提醒非基督徒,天国的标准是这样子,而不是对於宗教信仰的胡思乱想。
: : 你前文说
: : 「我并不是认为这些条文就有多大的权威,而是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掏洗之下的成果。
: : 这些有人的作为,但上帝也在其中有所工作。」
: : 但行文至此,你却表达
: : 「版规另一方面也提醒非基督徒,天国的标准是这样子,
: : 而不是对於宗教信仰的胡思乱想。」
: : 你真不认为这些条文有多大的权威吗?
: : 何以用此使人知道「天国的标准是这样子」?
:
: 再微小不起眼的信仰见证,
: 难道不能多少使人知道「天国的标准是这样子」?
: 这些见证需要有多大的权威吗?
: : 这与耶稣指控法利赛人
: : 「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又相差多少?
:
: 这里跳跃的很厉害,
: 不是很懂两者有什麽关系。
: 我只知道,
: 这是一个很严厉的指控。
把其他板板规所形成的「风俗法」,当成可以使人明白「天国的标准」的东西
你要用哪段经文来形容?
: : : 我希望在这版发文的人,都能够有不被骚扰的权利,这是基督所应许的自由;
: : : 在发文讨论的时候,内心能够充满平安喜乐;这是基督所应许的确据。
: : : 这听起来抽象,但在一个没有实质利益冲突的地方还做不到这点,
: : : 我想福音改变世界还是一句遥远的口号。
: : 使徒们传道的时候不被骚扰吗?
: : 他们与不信的犹太人和外邦人谈论的时候,都很平安喜乐吗?
:
: 我也知道若不是罗马的法律,
: 保罗早就死在以弗所或耶路撒冷了。
是吗?
: 所以保罗不该寻求法律的庇护?
: 所以千夫长不该管保罗的死活?
你在强分属灵与属世,并且以此反过来质疑
: 我只是觉得,如果这里有任何规范,
: 它应该保障基督徒,与保障其他人一样多。
: 「你不能侮辱他人──但是对基督徒人身攻击没有关系」,
: 这在任何意义上可以被称为「法」吗?
我从头到尾没有讲「对基督徒人身攻击没有关系」
我一开始就讲了「这或许是骂,但或许不算乱骂」
你且照着修辞法来分析我的修辞
我在质疑的重点是骂还是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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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10.32
※ 编辑: rehoboth 来自: 124.8.110.32 (09/2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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