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建议] 尽速废止现行版规并依现任版主之政见撰写新版规
时间Thu Aug 28 19:57:03 2008
现任三位版主之政见分别於下列文章:
timothytw:
#18Xck1uD 、
#18c7hNKo 、
#18cWsKO8
amosvalen:
#18Wq4kVS
slang:
#18enu3YS (HumService版)
以上文章所详述之治版政见与前任版主 sitos 之政见(
#16VrczUx)理念并不相同,
而现行版规(
#18WB5met)乃相应於 sitos 之政见制定,并由诸多判例确立标准。
故於引导讨论风气,管理看版之工具性上,现行版规已不具正向之功能,
且受限於现行版规其过往之判例,现行版规对版主执行版规已有钳制之负面效果。
以下分列与现行版规及其判例於法无据之判决:
slang 版主於
#18j4jjnj 篇之判决。
违反细项:
1. 现行版规未有「水桶三个月」之罚责,对任一使用者禁言超过一周,
皆不属於现行版规所赋予版主行使版规之权力。
2. 现行版规未有「原文劣退」之罚责,对任一使用者处以劣文处份,
阶不属於现行版规所赋予版主行使版规之权力。
3. 禁言处份依现行版规客观文字描述,需於连续警告後受到一周水桶处份,
在本判决之前未有任何警告,因此此判决与现行版规之程序规定不符。
amosvalen 版主於
#18jaIrqm 篇之判决。
违反细项:
1. 公告内本文引用之理由为,连续挑衅,吵架,刻意引发笔战,
该使用者未因其中任一理由受到任何正式警告,与现行版规程序规定不符。
由上述两篇判决可以了解,现任版主对版规之使用与前任版主标准差异甚大,
因此在对版规的主观认定标准上,与先前之判例已不相同,使用同一版规,
会造成使用者仍透过过往判例对版规作出理解,导致使用者与管理者认知之差异。
且由违反之细项可以了解,现任版主对版规的引用,并未遵守其字面客观意义,
於法无据的情况下就跳过应有之警告过程,给予超出版规所提及的处份,
会造成使用者在违反版规时受到过度的权利剥夺。
在版规之主观认定与先前判例有巨大差异、版规之客观认定与字面描述不符,
版规之订定精神与现任三位版主治版政见不相吻合的情况下,
建议尽速废止现行版规,并由治版政见出发重订新版规,
且透过新的判决作为判例来建立新版规之主客观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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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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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
1F:推 slang:先回麦子,三个月乃是参考其他版面 221.169.22.34 08/29 00:23
2F:推 slang:佛教版的滥用公告水桶一年 221.169.22.34 08/29 00:23
3F:推 slang:八卦版大约是三个月~半年,因此取其低者 221.169.22.34 08/29 00:23
4F:→ sitos:自己版面没有版规就用别版的版规来处罚吗? 60.248.178.71 08/29 00:54
5F:→ sitos:我还是别再发文,不知道哪时碰到啥, 60.248.178.71 08/29 00:54
6F:→ sitos:被不知道哪个版的版规劣退水桶等等。 60.248.178.71 08/29 00:54
7F:推 Hannie:我不觉得之前的版规有比较正向功能 =( 60.250.188.116 08/29 01:05
8F:→ sitos:你说的之前的版规指的是哪个版规? 60.248.178.71 08/29 01:11
9F:推 slang:滥用公告在每个版都是水桶,在於长短而已 221.169.22.34 08/29 01:37
10F:推 slang:没有新版规之前,先参考别水桶期间 221.169.22.34 08/29 01:38
11F:推 slang:而非不处理,以上是此事的原则 221.169.22.34 08/29 01:38
第一、并非在所有 PTT 的公开版面对滥用公告都是水桶,
例如 Brethren 与 ask-why 皆无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第二、即使所有版面对於滥用公告都是水桶,本版在先前亦无此一规定,
本版先前亦有非版主使用公告的情况,但并未因此受到处份。
例如 amosvalen 版主在 2007/7/19 日发表之文章
#16dj3L3Y 。
第三、即使现任版主认为应该对使用公告作出更严格的限制,
也应该在版规明文规定下行使这样的判决。在原本规无此限制,
新版规亦为公告之前,就对使用公告作出处份,是不合宜的。
第四、版主可以依其主观及原则作出判断,对此我无异议。
只是在缺乏明文规定就作出处份的情况底下,让我对自身发言权,
存在强烈的不安全感。因为我无法确信我遵守版规即可不受处份。
由於版主先前的裁决并未依照当时所公告之版规作出判决,
并给予之理由乃是「参考其它版面」、「我的执法较严」等理由,
其主观判断部份已违背当时明文规定之版规,
在请求解释之後得到版主无意遵守本版明文版规之回覆的情况下,
我个人认为本版版规无法对我的发言权作出保障。
※ 编辑: sitos 来自: 60.248.178.71 (08/29 03:08)
12F:推 Whoizit:静观其变吧,总是要有点磨合期的 140.135.65.1 08/29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