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obcrab (雅古蟹)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摄理郑明析性侵案公审(VDay-7) 老郑前科
时间Tue Aug 5 06:39:26 2008
VDay, V for verdict(判决)
判决日倒数7日
韩国摄理教教主郑明析性侵案一审判决预定8月12日宣布
去年5月在中国被捕的摄理教教主郑明析今年2月中遣送回南韩
2月底正式收押起诉,4月开审,7月24日检方具体求刑10年有期徒刑
一般咸信法院将於2008年8月12日判决
Exodus是南韩的受害者亲人和家属所组成追讨郑明析罪债的受害人支援团体,
摄理教则声称Exodus是以金钱为目而蓄意勒索郑明析和摄理教的团体。
随着郑明析在逃、受国际刑警组织红色追缉令追讨後,去年落网,今年移送回韩後开审,
Exodus和摄理教之间孰为加害者,应该随着郑明析的性侵案公审而逐渐明朗。
期待摄理方提出相关平衡澄清报导,或可彰显Exodus方的恶意攻击
下面是郑明析性侵刑事案公审中,Exodus所公告的郑案审前相关记事。
雅古蟹的摄理教观察
http://0rz.tw/5b3dd
译文收在 http://
jacobcrab.homeip.net/joomla/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22
翻译内容以韩文原文为准。感谢网友提供翻译。
[Exodus公告]--[报导资料]JMS郑明析相关事件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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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页:
http://antijms.net/home2/bbs/board.php?bo_table=07&wr_id=20050
[报导资料]JMS郑明析相关事件纪事
EXODUS的代表李光宏(音译)
有些记者想要写关於郑明析在国内收押和JMS相关的报导,但却不知道过去所发生过的事
件,另外也有曾经加入过JMS後又退教的人。为了这些不清楚过去所发生过的事件的人,
以及那些关注郑明析在国内收押的案子的人,EXODUS在这里整理出与郑明析有关的事件
内容。
事件纪事
1984年 《现在宗教》月刊,记载郑明析的性暴力纪录。
1987年 郑明析教主被以「奸淫被保护者」的性犯罪罪名被刑事收押(无公诉权)
郑明析教主被以「毁损名誉」的嫌疑受起诉(公诉罪起诉)
(嫌疑:郑明析在传教时,以「JMS的受害人是以金钱为目的,所以用假事实制作
伪证」的扭曲事实传教,故此以诽谤的名义起诉郑明析)
判决机关:首尔南部地方法院
1996年 郑明析接受性犯罪相关调查
(结论:性犯罪是告诉乃论罪,因无被害者的出面控告,无法判刑)
处分机关:警察厅(实际调查机关为忠清南道金山警察厅搜查官所调查之案件)
1999年1月6日晚上~1月7日凌晨
发生退教的黄姓女信徒受到JMS信徒绑架事件。
被救出的黄姓受害者向承办案件的员警指出「我长期遭受JMS教主郑明析性侵,和我
遭受相同遭遇的女孩超过上百位」
1月7日上午开始,新闻舆论大标题报导此事
1999年1月8日
JMS教主郑明析立即逃避走往不需签证即可入境的香港。
当时MBC和SBS都连续两天大幅报导郑明析的性侵案件。
1999年1月9日
当时是JMS信徒也是光州地检所属检察官的李X豪(音译)检察官,打电话恐吓给曾
接受媒体访问的被害者们,并且威胁「如果不想让人生就此毁灭,凡事就小心点」
(李X豪检察官2007年时以现任检察官的身分,遭受惩戒委员会处以 「免职」,
现正进行刑事诉讼。事件编号:首尔行政法院2007拘合26797,
负责律师: 朴载昇(音译)律师,现为大统合民主新党公推审查委员)
1999年 5月
JMS选任曾任大田地检检察官次长的李X在(音译)为辩护律师
郑明析教主躲避海外,身分证上的住址由首尔平仓洞大坪数豪宅转到大邱的25坪公
寓。自己的刑事案件受到李X在律师的影响力庇护,移送到大邱地检承办。
1999年7月
秘密从日本归国的郑明析在大邱地检中, 以「涉嫌黄小姐绑架事件」为由,接受
秘密侦讯。(当时在连郑明析的JMS重要干部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秘密侦讯)。
侦讯结束後郑明析立即出国。当时透过曾任大邱地检检查次长的李X在律师,在法律
及检察的有力影响力下,停止调查。
JMS给予绑架被害者黄小姐5千万韩元的被害赔偿并调解和议。
结论:绑架犯在二审时更审判以缓刑释放。
1999年11月
遭受郑明析性侵害的被害者金小姐和申小姐,以性侵害等嫌疑罪名对郑明析提出
刑事告诉及民事诉讼。
(结论:刑事案件以「告诉乃论罪」处以褫夺公权,民事案件则移送首尔法院。)
2000年 3~4月期间
JMS郑明析教主由於以上事件秘密归国,接受大田地检的调查後出国
(疑问点:回国目的虽然是要接受侦讯,但是大田地检搜查记录中确实没有郑明析的
嫌疑犯侦讯调查书。当时是可以翻阅检察搜查记录的案件)
2000年6月
一位日本籍被害者和三名韩籍被害者共四名女性指称「受到教主郑明析的强制性侵
害」并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告。
(结果:郑明析被认定对以上四名女性,做过无法以言语表达的变态及残忍的性侵害
,
於2003年7月1日法院宣告,郑明析必须给予三位遭受性侵害的被害者5千万韩元,
以及另一名遭受性骚扰被害者1千万韩元的赔偿。在二审时对四名被害者其中一位
被害者以「已超过法律追溯时效」的理由,判决不负赔偿责任。而对三位被害者的
控告,JMS则提出上诉。到了最高法院上诉时,三位被害者其中一名女性被害者,
因屈服於JMS的威胁,所以无条件的撤回诉讼。另两名女性被害者也在刑事案告诉案
中受到JMS的威胁,但两名女性坚持维持诉讼,最终於2008年1月10日最高法院终审
判决郑明析必须赔偿损害)
2000年7月
有三名姊妹以「遭受郑明析教主的性侵」为由,向首尔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结果:认定三位原告分别在大学生、大学延修生、高中生时受到郑明析教主性侵。
一审中判决赔偿一位被害者1亿韩元,另两名被害者6千万韩元的受害赔偿。JMS同样
也提出上诉,在最高法院时JMS分别给予被害者和解金,被害者则撤下告诉。)
2000年 11月
日本的周刊杂志Weekly Post以《韩国的SEX教登陆日本》为封面标题,连续三周
报导郑明析在日本的性丑闻案件。
2001年2月
当时诉讼事记,以涉嫌诬告等嫌疑却暂被中止起诉的郑明析在归国之後,则应自动
被转为禁止出境。JMS和重要干部及李X在律师,为了协助郑明析解除禁止出境的
禁令四处奔走,终於当时JMS代表「文南宪(音译)」为身分保证人,写下「有需要
的话,任何时候都会归国并且接受调查」的切结书。郑明析却在事件尚未终结前
逃往台湾避开责任。
当时数千名民众前往青瓦台(总统府)陈情,表示「现在释放郑明析,他日後绝对
不可能会归国」、「郑明析案件结束为止不可以解除他的出境禁令」,虽然这数千名
民众到总统府陈情,但是当时的大田地检朴姓检察官,却已经解除郑明析的出境
禁令。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让郑明析可以自由的逃避海外。
2001年8月
以证人的身分出席上述民事案件的JMS张姓女牧师,以「我在JMS二十年了,但是
从未听说或看过关於教主性关系相关事件」作伪证。这位女牧师现在因以涉嫌伪证
遭受起诉。(因为张姓女牧师曾和郑明析一起进行集体性行为,当时却以证人身分
出席,反而让罪行暴露出来)
(结果:一审时被认定伪证罪属实,被处以一年拘役。在二审虽然人以缓刑释放,
但在终审最高法院中以有罪定谳。参考:一起遭受起诉的JMS孟姓女牧师,在一审
的时候被判定一年徒刑,但在二审时判以缓刑并释放。孟姓女牧师在最终最高法院
被判决无罪。判决无罪的理由则是「非民事诉讼本案,是禁止传播假处分中,作证
的第三者的证人宣誓无效,并不适用於伪证罪」,因此无罪的判决并非否认孟姓
女牧师与性案件无关。
2001年9月
躲在马来西亚的郑明析传唤大约4百多位女性信徒到马来西亚,并举办派对。其中
一位新进女信徒金姓女子参见郑明析後遭受强暴,回国後立即以刑事告诉举发
郑明析。
(参考:当时大田地检对逃避海外的通缉犯郑明析的通缉,并不是「通缉令」而是
「传票」。这种处理方式在基本常识上无法说服民众。日後,透过反JMS团体的
强力抗议之下,大田地检才将「传票」转变为「通缉令」。这种检察机关的检察
意志不足以及毫无责任感的态度,将遭受人民声讨,并且有必要负起整个事件中
的责任。)
2001年10月
台湾的周刊壹周刊以《韩国邪敎主诱奸台大政大百位女生》斗大的标题,大幅报导
郑明析性丑闻事件。之後台湾超过四十间电台和第四台以及日报报导均集中大力
报导JMS的问题。
JMS主张台湾事件是在韩国的反JMS策划操纵的事件。而台湾地检的女检察官亲自
拜访受害者并调查此事件,2002年11月SBS也表达想了解当时由台湾的被害女性
亲笔着写的陈情书。因此JMS只不过强辞夺理罢了,并不足以被采信。
2002年7月
在香港的教主郑明析已经辗转逃避许多国家,因为护照签证页不足,所以到香港所在
的韩国驻港大使馆申请「增加护照签证栏」。却因作贼心虚,被通缉中的郑明析赠送
了驻英大使馆的女职员高价的礼物,反而引起当时洪姓领事的疑心,发现郑明析的
伪造身分及被通缉者的身分,并没收其护照。洪姓领事劝告郑明析归国,但是郑明析
却再也没出现了。(当时外务部要求负责郑明析事件的大田地检提高郑明析缉捕
等级,但大田地检的负责检察官不理会)
2003年2月
在香港的郑明析教主招唤两位韩国女信徒到香港,同一天又强奸女信徒。被害者归国
後立即告发郑明析的强奸,负责此事件的首尔地检和大邱地检署不同,将郑明析的
案件以最高等级的方式发布通缉令,同时通告国际刑警发布国际红色追缉令。
2003年7月
躲在香港的郑明析被反JMS的团体EXODUS会员发现行踪,EXODUS并向香港移民局报
案,并成功拘留郑明析。
郑明析选任律师并以10万美元的保释金获准释放。向UNHCR联合国难民救助公署以
「受到宗教迫害」为由,申请难民身分。
当时香港法院对郑明析以「每周二必须到移民局报到」为条件,允许保释释放,
郑明析在之後便消失无踪。
2003年 8月
郑明析隐密的搭船到中国大陆(前往中国广东省中山市)
2003年8月20日
大批JMS信徒侵入EXODUS办公室,强制抢走EXODUS所取材资料内含当时针对郑明析
的相关新闻报导,并且殴打EXODUS会员。
2003年10月26日
在全罗北道全州市准备回家的EXODUS会员金某在阶梯上被JMS信徒以铁管殴打
(当时事件现场血液四溅,场景相当凄惨,犯人中其中一位李某在2006年4月被
检举为复仇犯罪的嫌疑犯,处以两年徒刑,现服刑中。被检举的李某当时为总统府
警备室所属职员,这对社会造成很大冲击。)
2003年10月29日
在京畿龙仁市种备回家的六十岁老人金老先生(为当时EXODUS会长的父亲)同样
受到铁管攻击。
被害者左侧脸骨全部凹陷,受害状况非常凄惨。2007年因後遗症再度进入手术室
接受手术,2008年3月间预计再接受一次手术,由此可见受伤的严重程度。
当时怀疑这个事件与郑明析教主有关,因此发布对此次复仇犯罪的嫌疑犯郑明析
的逮捕令。
2004年开始JMS和被害者间「协商和议」及「必须赔偿」的协商决裂。
2006年 4月
躲在中国辽林省鞍山市的郑明析,召见韩国和日本的女信徒到其面前,并强奸
她们。两位韩国被害者成功逃出,虽然计划回韩国,但是自知自己处在被追到
渖阳航空的JMS流氓绑票的处境,因此求助於中国公安。
被害者归国之後立即举发郑明析强奸罪名。
2006年7月
日本朝日新闻以《韩国的假宗教教主郑明析强暴数百名》为标题,大篇幅刊
登头条。接连下来日本电视台、朝日电视台、TBS等等所有媒体均集中报导
JMS相关问题报导。当时这个事件闹得相当大,韩国的SBS、MBC的主要新闻
9点新闻报导也相继报导数次。
2006年 8月
是JMS信徒也是当时国家情报委员会委员的尹*宾(音译),为了JMS教主
郑明析,反而去调查反JMS团体的会员,并且向郑明析报告调查状况,
因此遭到国家情报委员会解任。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取消解任处分诉讼」,
但败诉。目前正进行二审的诉讼。
2006年 10月
虽然受反JMS团体的告发,被认定为犯罪嫌疑犯,但检察机关「保护自家人」
的检察态度,让已进入国家监察的阶段的案件造成社会上的混乱。当时
开放我们党的宣炳烈(音译)议员向国会提出质疑。JMS信徒李*豪检察官,
虽已被处以免职处分,但相关的刑事案件则是 「在郑明析接受调查前,
都很难判断」的理由,决议「证人终止处分」(上述案件也是这次将郑教主
强制遣返後,预计再次开始搜查)
2007年5月
JMS的重要干部,也是当时郑明析向国外潜逃的助手文姓干部,
在中国被公安发现行踪,终於成功逮捕郑明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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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2.6.101.153
1F:推 caj2008:拍拍拍~~唱作俱佳!!!可媲美宝来污 61.229.60.7 08/05 08:45
2F:推 getout:再临主的作为岂是一般人所能了解的是吧…哈 59.124.39.146 08/05 09:05
3F:推 springxx:= = 一想到老郑那淫笑跟肮脏器官进出女生 118.168.79.213 08/05 09:07
4F:→ springxx:就觉一整个不苏胡 118.168.79.213 08/05 09:08
5F:→ JMS1978:原po大概已转任Exodus中文发言人吧 XD118.169.210.222 08/05 09:59
6F:推 yoyoleader:喔? 看来springxx对咱们总裁很了解是吧118.171.150.115 08/05 11:15
7F:→ yoyoleader:怎麽不发表一下你的高见,只敢在推文里118.171.150.115 08/05 11:16
8F:→ yoyoleader:净做些没有建设性的讥讽呢?118.171.150.115 08/05 11:16
9F:推 getout:谁能给再临主建设性的意见啊… 59.124.63.2 08/05 12:34
10F:推 JMS1978:就你罗 你不是很懂摄理 懂到连神都不信了118.160.231.162 08/05 14:26
※ bluevillage:转录至看板 Gossiping 08/06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