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ncvl (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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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信心与行为 (原标题: "韩国基督徒何去何从")
时间Fri Aug 10 03:34:55 2007
> 引述 kaodasu:
> 更正一点 基督校对於进天堂的门槛 并不是这麽容易达到的
> 不然就不叫窄门
> 不是说信就可以进去 还有配上爱人如己、乐善好施的好行为
> 两者缺一不可
首先, 我想要反驳第三句(行)话 --
圣经没有一处经文提到 "信" + "好行为" 才能进窄门 (进天堂)
只是 "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罗10:10)
(这有点中文修辞 "互文" 的味道, 亦即心里相信+口里承认 => 称义+得救)
也就是说, 假若一个人 "信" 了,
但是没有做到 "爱人如己" (可能是无法饶恕自己的弟兄),
没有做到 "乐善好施" (可能在某些点仍把自己的需要看为优先),
这个人还是得救的 -- 因为经文只说到, 只要 "信", 你就称义/得救了.
好, 重点就来到什麽是 "信" 了.
JMS1978 提到雅各书 2:24 "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这段经文不能乱套用; 我想要强调是, 这里的 "行为" 该如何解释, 要按照前後文.
请注意前文: 24 节一开头写到的是 "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
怎样看来? 二章 21 ~ 24 节讲的是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故事.
这几节里面讲到 1) 亚伯拉罕献以撒是因行为称义 (v.21)
2) 他的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 (v.22)
3) 他的信心因着行为得以成全 (v.22)
4) 综合以上1~3, 这说明亚伯拉罕是因信神而得称为义 (v.23)
所以 "怎样看来", 人称义是因着 "信心" 和 "行为" 呢? (请注意我用使用引号)
是按照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例子.
这个例子当中,
1) 亚伯拉罕的
信心推动他(顺服)的行为
亚伯拉罕顺服神的命令, 照着上帝的话去行了.
他为什麽能顺服? 为什麽他预备好杀他的独生儿子?
"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 (来11:19a) -- 他知道就算以撒死了, 他还是会复活;
因为亚伯拉罕也相信神曾经说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後裔" (创21:12)
他是信了神(以及神的应许), 以致於能够产生顺服的行为.
2) 亚伯拉罕
藉着行为表明他的信心
让我们想像一下, 上帝对亚伯拉罕说, 要他把儿子献上为祭.
好, 亚伯拉罕该如何展现他有信心呢?
是嘴巴上说说 "我相信你能让我儿子死而复生啦~ 爬山, 预备柴, 把儿子用刀砍了的
这过程就免了, 反正我相信." 这样吗?
当然不是.用句粗俗的话来说, 这只是打嘴炮.
然而嘴巴上说的信心只是嘴巴上说的信心, 信心要怎麽样才看得到?
当然就是以行为表现出来了 -- 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这里的行为包含态度上的顺服与实际的行动, 不是狭义的 "好行为"
(不过如果真的要玩文字游戏, "顺服" 也是上帝眼中的 "好行为", 是祂悦纳的)
所以我们该从这段经文当中得到怎样的结论, 怎样的应用呢?
1)
信心带出顺服的行为
这也是 Eventis 在推文中所强调的: 顺服的行为来自於信心, i.e. 先有信心.
所以我们不能说 信心 + 好行为 => 得救, 好像行为是我们努力达到的,
因为顺服的行为是来自於信心的自然结果 (对神有信心, 自然就能顺服祂的旨意了).
自然而然
这比较像是: 信心 ==========> 顺服的行为 且
信心 => 称义/得救
2)
行为表明信心
信心藉着行为表现出来, 而雅各书的 "行为" 也是指着能表明信心的 "行为",
非单指 博爱, 施舍等 狭义的 "好行为".
故此, 一个表明 "我信基督" 的行为可以是一个真诚的祷告,
如 "我愿意接受耶稣基督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感谢你赦免我的罪,
求你管理我的一生. 阿们."
这个祷告表明我们的心愿, 是一个顺服的行为,
因为这几句话代表我决定将自己的生命交给神, 我伏在神面前,
我将祂放在我生命中正确的位置 (归荣耀给祂).
这样的祷告就是 "心里相信, 口里承认" (承认祂是我的主);
同时也是一种顺服的行为, 所以满足雅各书中所说的信心与行为的 "问题",
并没有违背.
因此, 的确是 "心里相信, 口里承认" 就可以得救;
没有哪里要求加上 爱人如己, 乐善好施等 "好行为" 的条件
(然而这几点仍是重要且在信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
因信称义, 就这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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