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sibear (布谷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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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教育部98年遴荐留法学生及国内华语文教师在法任教
时间Wed Apr 15 02:05:24 2009
教育部98年遴荐台湾留法学生及国内华语文教师在法国任教通告
通告日期:98 年 4 月 7 日
任教国家 : 法国
合作学校 : 巴黎第七大学
负责人名衔 : Eric Guerassimoff先生 (东亚语文教研中心主任)
(Unite de Formation et de Recherches des Langues et de Civilisation
de l’Asie Orientale)
拟聘教师数 : 1名
教师资格 : 需具备硕士以上学历、熟谙法语及标准国语口音。
具法语教学能力、并具3年以上教导外国学生学习华语之教学经验。
聘期起迄 :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薪资 : 税前月薪1,800欧元(含教育部每月生活补助费)
其他待遇 (如:保险、膳宿、进修机会等) : 无
授课内容 (教学及行政) :
以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研发之多媒体视听华语文教材教导大三及硕一学生、
以该系要求之教材教导大二学生,主要均采口语教学;并参与相关学术研究 。
授课对象 : 大学二、三年级及硕士班一年级。每周上课时数平均8小时 。
申请文件 : 请於98年5月5日前,将
1.含父母亲资料之出生证明(经公证之法文译本)、
2.婚姻状况证明(经公证之法文译本)、
3.学历证件法文译本、
4.法文简历、
5.法文能力证明、
6.个人资料卡
(Notice individuelle,含6~8月联系之地址、电子信箱及电话)
以电子档寄达「驻法国代表处文化组」,获录取後再候通知办理申请赴法工作证件。
本案联络人及联络方式 : 联络人:李蜀郑先生(驻法国台北代表处文化组组长)
电话:33-01-44-39-88-44
传真:33-01-44-39-88-73
电邮:
[email protected]
备注 : 1.国内大学华语中心教师须经由学校公函推荐,并请副知本部,
个人请勿自行投件。
2.适用教育部「选送华语教师赴海外大学院任教计画」。
本项申请需填具之"巴黎第七大学个人资料卡"。
烦请有意申请任教之教师,至本组网站上下载该表格,
填写後连同其它资料一起以电子档寄回本组。谢谢。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见谅。
本组网址:
http://www.edutaiwan-france.org/
"巴黎第七大学个人资料卡"下载网址:
http://300gp.ovh.net/~edutaiwa// ... %20etat%20civil.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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