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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人气署长不识法? 中医纷扰两年余
时间Fri Apr 27 09:35:04 2012
人气署长不识法? 中医纷扰两年余
文/陈朝龙 2012/04/26调整字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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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99年3月3日卫生署发布一纸行政命令,完全推翻之前所发有关民俗调理管
理 9张公文的主张,此令未经法律授权,且违反宪法信赖保护原则,也未送立
法院核备,很明显地,当时署长带头违法。
因为自97年起到98年12月止,所有函释,只要求中医诊所内之民俗调理,只要
作业动线区隔清楚,不宣称疗效,不得使用健保资源,民众自费,即可在中医
诊所内从事非医疗之服务,但此命令骤然发布,形成昨是今非之情况,责任当
然属行政部门。
如回溯至 2年前,中医界及卫生署如能就法律面来处理上述的函释,这道行政
命令理应被撤销,身为高人气的署长发布此不伦不类,贻笑大方的命令,可能
使其英名丧毁於此,还是这幕後另有隐情?也怪当时我们未有充分的法律知识
来对卫生署的此不当作为,做出适当的反应。
当时数百位中医师委请立法院林鸿池委员与卫生署协调取得二年缓冲,给卫生
署二年时间尽速规划并推动立法,让民俗调理人员未来有参与考试与培训之机
会,然而卫生署却让政策原地踏步,有行政怠惰之嫌,也正是有立委现在批评
开倒车的原因。
(作者为中华黄庭医学会理事长 陈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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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97年起到98年12月止
所有函释,只要求中医诊所内之民俗调理,
只要
1.作业动线区隔清楚
2.不宣称疗效
3.不得使用健保资源,民众自费。
即可在中医诊所内从事非医疗之服务,
民国99年3月3日
卫生署:发布行政命令,完全推翻之前所发有关民俗调理管理 9张公文的主张。
此令未经法律授权,且违反宪法信赖保护原则,也未送立法院核备。
→当时署长带头违法。
但此命令骤然发布,形成昨是今非之情况,责任当然属行政部门。
如回溯至 2年前(民国99年(2010))
中医界及卫生署如能就法律面来处理上述的函释,这道行政命令理应被撤销,
身为高人气的署长发布此不伦不类,贻笑大方的命令,可能使其英名丧毁於此
,还是这幕後另有隐情?也怪当时我们未有充分的法律知识来对卫生署的此不
当作为,做出适当的反应。
当时数百位中医师
委请立法院林鸿池委员与卫生署协调取得二年缓冲,
给卫生署二年时间尽速规划并推动立法,
让民俗调理人员未来有参与考试与培训之机会。
卫生署:却让政策原地踏步,有行政怠惰之嫌,
也正是有立委现在批评开倒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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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24.190
1F:→ gentlwind:推翻前令.不能说违法.只能说他不计後果. 04/27 11:12
2F:→ hantang:真的很国民党 04/27 12:12
3F:→ jojolovetata:赞~ 04/28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