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tesun0806 (茉莉香)
看板Chinese
标题Re: [问题] 弹词算是戏曲吗?
时间Thu Jun 17 16:19:06 2010
※ 引述《kpg (不再爱你一点点)》之铭言:
: 因为不太清楚「戏曲」的范围
: 弹词究竟算不算中国的传统戏曲呢?
: 还是单独算说唱文学?不属於戏曲?真的搞不清楚了...
: 另外,是否有名家为「戏曲」下过定义、范围?
: 谢谢解答。
王国维将戏曲定义成「合歌舞以演故事」,
同时也指出代言体是戏曲不同於其他文类的重要特点。
由此定义看来,戏曲必须具备演员、剧场、诗歌、舞蹈、音乐、代言体、演故事等
基本元素。
台湾学者曾永义将王国维对戏曲的定义视为戏曲小戏必须具备的条件,
小戏的表演艺术较为原始。
而相较於小戏的大戏有更高度的艺术表现,已经是综合的文学与艺术,
其定义为:「中国古典戏剧是在搬演故事,
以诗歌为本质,密切结合音乐和舞蹈,加上杂技,而以讲唱文学的叙述方式,
通过俳优妆扮,运用代言体,在狭隘的剧场上所表现出来的综合文学和艺术。」
~以上摘录自维基百科~
所以由此可知,戏曲需要的元素很多,简单的说,传统的有唱、念(无旋律的道白)、
做(形体动作,包括舞蹈)、打(指「武戏」中的武打动作)的有故事情节、
有角色扮演的舞台表演形式,其服装、道具、旋律、动作等均有很强的程式化特点。
尤其其旋律非常有特色,演员的发音和旋律与有原产地方言有很大关系,
所以单听其念白或唱腔既可辨别其剧种。
而,「弹词」应该比较适合归类到「曲艺」之一。(还有一种叫「鼓词」)
两者的差异在於地区的不同。
「弹词」流行於南方,用三弦、琵琶伴奏,主要说唱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
「鼓词」则主要在北方,用鼓和三弦等乐器伴奏,主要说唱铁马金戈的战争故事。
「弹词」是由说(说白)、噱(穿插)、弹(伴奏)、唱(唱词)几部组成的。
说白部分为散文,唱词部分基本上是七言韵文,有时也略有变化,加上三言的衬句,
成为三、三、七或三、三、四的句式。
「弹词」作品大多数是长篇的,而在语言上,弹词有“国音”、“土音”之分。
(国音就是用普通话写的,土音则是指是用方言写的,或者夹杂有方言的作品)
现存弹词作品的数量虽然不少,但它们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却是极狭窄的,
绝大多数都是写才子佳人的恋爱故事,只有一小部分作品有比较真实的历史背景,
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
弹词多在城市演唱,比较更受到妇女的欢迎,因此,她们要求突破封建束缚,
改变长期受压迫地位的愿望也就在作品中有所体现,
也因此有不少作品出於妇女作家之手。
还有一类是根据民间传说故事编成的,说唱白蛇与许仙恋爱故事的《义妖传》
就是这类作品中比较优秀的一部。
以上简略的叙述,希望有回答到原PO的疑惑!<( _ _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