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Notyet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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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奔者为妻还是为妾?
时间Fri Feb 19 20:02:11 2010
※ 引述《grace881604 (grace881604)》之铭言:
: 依据您的见解
: 我是否可以理解为:聘则为妻奔为妾算是一般社会规范的通则,实际上为妻为妾
: 还是要看双方的背景、地位或是後来发展而定,先奔後聘或奔为妻在有迫切需要时
: 是被同意的?
因为《周礼》实际上乃是战国儒生所写的,
而《礼记》则是汉代经生习礼之笔记汇整而成,
因此以此二书考求春秋以上之礼制,或有不合。
所谓「仲春之月,奔者不禁」,岂仲春之外即无奔者?
而「奔者为妾」,考诸春秋实事,亦多不合。
窃意所谓「奔」或「从」,只是一种自由恋爱的形式,
所谓「礼不下庶人」,民间的恋爱形式本无关乎「〈关雎〉雅化」。
但是士阶层的结构开始改变,贵族生活亦受影响,
自鲁庄公之私孟任,婚姻之礼亦有废弛之象。
甚至「男女辨姓」的礼节,也不大有人遵守。
像是崔杼娶东郭姜、鲁昭公娶吴女为夫人等等。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齐庆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则以其内实迁于
卢蒲嫳氏,易内而饮酒。数日,国迁朝焉。使诸亡人
得贼者以告而反之,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有宠,
妻之。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
,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
,余取所求焉,恶识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
嬖,使执寝戈而先後之。
齐崔氏、庆氏、东郭氏、卢蒲氏皆出於公室,因此都是姜姓,
此四者都互不辟姓了,遑论其他。
只是鲁国或者奉周礼惟谨,到了昭公时第一次娶同姓女,还羞答答地称之为「吴孟子」。
盖若依当时的称谓,应是称为「吴姬」,或「吴孟姬」,则将暴露昭公娶同姓的事实。
《论语‧述而》: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
」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
君子亦党乎﹖君取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
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
有过,人必知之。」
甚至到了哀公十二年,吴孟子过世,《春秋》经也只写了「孟子卒」三字。
连「吴」字都去掉了,因为带了一个「吴」字,还是表明昭公娶於同姓的事实。
《左传‧哀公十二年》:
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
姓。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
孔子与吊,适季氏。季氏不絻,放絰而拜。
为了「男女辨姓」,连赴告各国的礼节都省下来,
可见鲁国奉周礼惟谨的态度。
至於原PO所问「奔」者为妻为妾的问题,似乎不在当时人意下,
或许当时人视为家务之事,各人家里自己讲好就好了。
即以奉周礼惟谨的鲁国来说,如泉丘女之奔孟僖子,是连朋友一起带挈相奔的。
後来泉丘女生了孟懿子与南宫敬叔(似是双胞胎),即将南宫敬叔交给朋友帮忙带养。
照这种叙述,似是以泉丘女为正室,而以泉丘女之友为媵妾的感觉。
而且之後孟懿子立为嗣子,不闻别有议论者,似即以嫡长视之。
既视懿子为嫡长,其母自得为嫡妻。
《诗‧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民间风气,情慾不禁,荒野蔓草之间邂逅相遇,也可以即地「适我愿兮」,
孟僖子与泉丘女正是所谓「邂逅相遇」者。
只是孟僖子为卿,自然不能幕天席地就这样解决了,
所以要别为簉室,以成其好事。
後世也以「簉室」为侧室、妾侍的别称,即由此而来。
其实似乎是有所误解,窃意僖子为簉室於薳氏,以纳泉丘女,即视之为妻之意了。
鲁庄公之私孟任,孟任始不相从,闭门拒绝,
必待庄公情急许以夫人,方成其好事,在其时必无正式婚礼可言。
但事後孟任之子被立为太子,孟任自然是具有相当於夫人的地位方得如此。
前引郹阳女之奔楚平王,在其为蔡公之时,
楚平王成为楚王之後,即以郹阳女之子建为太子,则亦以建为嫡嗣。
建既为嫡嗣,其母自得为夫人。
以上诸例,似都说明了,当时并没有不承认私就的婚姻的效力。
至於「奔者为妾」,乃是西汉经生的意见,考以周时实在情形,实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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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氏食狮史》 赵元任 ┌──┐
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 │施石│
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氏视是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 │氏室│
狮屍,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是十狮。食时 └──┘
,始识是十狮屍,实十石狮。试释是事。 ψ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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