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acer (韶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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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邾文公以百姓为本
时间Fri Nov 27 11:40:43 2009
※ 引述《[email protected] (cz)》之铭言:
: (左传文公十三年•三)
: 邾文公卜迁於绎。
: 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
: 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
: 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
: 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
: 遂迁於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 (春斋曰﹕邾文公伟或﹐可谓民之主也﹐先民而後已﹐千古不朽)
真的要说,不如讲这个:
《尚书.泰誓》
「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勳未集。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
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牺牲粢盛,既于凶盗。
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惩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
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
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祗惧,
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厎天之罚。天矜于民,民之所欲,
天必从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从这个角度看来,相似的思想观念一直都存在,
《论语》之中谈民的部分也不少,重点是做与不做而已。
做了,赞之,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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