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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观点] 孔子与人文主义﹖
发信站水木社区 (Sat Apr 21 08:24:5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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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於超验的态度
否定超验、或者至少不完全信赖超验﹐是humanism的特点之一﹐但并不意味着虔诚的宗教徒一定无有人文情怀。其实wikipedia上的定义也说某些宗教学说含着人文主义的因子。
孔子所谓知天命﹐并不是承认命运已经超验地注定﹐相反是衬托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有为。夫子的天命﹐不能否认完全没有一丝超验的意思﹐但占决定意味的是人的哲学的悲剧意识与强烈的使命感。这种形而上的悲剧性自觉﹐是一种哲学的共性。其使命感﹐大概与苏格拉底的使命感相类。
对於夫子对超验的态度﹐几乎是没有疑问的。不知今人为何纷纷而论。
二、对人的尊严与价值的认识
严格来说﹐尊严这个完整概念﹐夫子的时代并没有。dignity这个词﹐除了与有价值的含义﹐还意味着一种respect。即人文主义承认人的价值(不信赖於上帝的自立的价值)﹐并表现一种反向的人对自身的态度﹐认为人的精神和本质是值得尊敬的。
夫子说“三军可夺其帅﹐匹夫不可夺其志”。人之有志﹐是对其自身的一种承认﹐是“有我”。夫子之道﹐仁字当先﹐仁从人﹐仁者爱人﹐是为“有人”。夫子之对三代﹐敬而存之﹐是对人作为一个整体的历史价值的态度。
至於说人人遵从同样的规范的礼﹐与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完全系妒n叵?(我以为﹐这是一个很奇怪的联系)。中国古代﹐很大程度上以礼代法﹐礼以群人也﹐以为从礼便否认人的价值﹐与认为人的价值要通过违法来体现一般荒谬。夫子之礼﹐一则不拘﹐见戒子贡非德事﹐二则溯原追本直指本心﹐见三年之丧。
三、作为个体的人与作为社会组成的人
夫子的学问﹐并不限於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或文学﹐而是一种全方面的揉合。实际上当时也未有这麽明确的划分﹐皆学也。一个“西方意义”上的人本主义者﹐於社会组织上﹐想必不会否定人人都要负社会责任﹐也不会提倡个体放弃对人类整体存着美好意愿。夫子之道﹐更多是在社会的语境讨论人的问题﹐这是正确的﹐其实根本不存在非社会性语境下的人。马克思同学强调作为社会性的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确为洞见。
所谓西方人文与东方人文﹐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伪命题。相当於将一个完美假设下的物理试验﹐与一个现实影响下的复杂物理化学反应比较结果。
四、原儒、後儒与新儒
便是在西方﹐叙者之不同本来﹐亦为常事。文艺复兴﹐举希腊罗马之旗﹐行创新解放之实。人类历史上之所谓复古﹐未尝有真复古者﹐有之其王莽乎﹖中国本有代圣人立言与六经注我之说。孔子之後﹐儒分为八﹐自有其变化﹐不必一也。原儒自有原儒之义﹐後儒是後儒的面目﹐新儒有新儒的问题。代代有言﹐似乎应该是治学的基本认识吧。难道真有人以为朱子之解便为孔子原意﹐或者牟先生的议论同於宋儒意见﹖
【 在
[email protected] (御风而行泠然善也)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 处: 218.160.12
: 前言:这是我前一阵子在台大中文所版[R911210XX]上发的一篇文﹐
: 也是偶然之作﹐算不上很用心﹐只是多少有点自己的感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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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
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其身正则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
自求多福。”
※ 修改:‧shalee 於 Apr 21 08:24:53 修改本文‧[FROM: 85.197.2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85.19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