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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中国历代官制名词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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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官制名词简释
二画
九卿
《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此指天官■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
秦汉通常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大鸿胪)、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实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大府。魏晋南北朝以後﹐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九译令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典属国之下设有“九译令”一官。典属国是掌管当时少数民族事务之官﹐因各少数民族语言不同﹐彼此交往﹐必须经过翻译﹐故设九译令。“九译”是多次转译之意﹐即所谓“重译来朝”。
九门提督
清代步军统领之别称。
九品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4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曹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二府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废。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和掌管政务的中书省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又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知府之意。
二十等爵
战国时秦国商鞅制定的爵位等级。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整理秦国以前的爵制﹐制定赏功的爵位为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於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於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於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武帝刘彻时﹐因避讳改为列侯或通侯。以上相当於诸侯)。秦、汉两代沿用。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有食邑。汉初改为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汉文帝以後﹐又萱`□宕蠓蛞陨喜诺妹庖邸?
二千石
汉代对郡守的通称。按汉制郡守之品秩为二千石﹐即月俸一百二十斛﹐习惯上称之为二千石。汉代之“二千石”品秩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等。
二千石曹
汉代制度﹕郡守的官秩为二千石。诸侯王国之“相”也为二千石﹐因此称地方行政长官之郡守为“二千石”。西汉成帝时﹐设尚书4人﹐分四曹理事﹐其中有“二千石曹尚书”﹐主管郡国二千石之事。
二十四衙门
明代宫廷宦官机构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官、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十二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四司﹔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为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署。
八子
皇帝妃嫔的名号。西汉制度﹕“八子视千石﹐比中更。”
八座
东汉至唐代一般以尚书令﹐仆射、六曹(部)尚书为八座。清代则用作六部尚书的代称。又俗称大官坐八人所抬之轿者为“八座”。
八部大人
北魏初期沿用鲜卑族原有的部族制﹐设置“八部大人”、“南部大人”以统率诸部族。後又续设东、西、南、北四部大人﹐以後又扩大为八部﹐称为“八部大人”﹐以掌国政。
八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公元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开始将本族的人以及所属的人分编为“旗”﹐以旗帜作标志。这年先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黄、白、红、蓝四旗。到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即努尔哈赤建号的前一年)因人数增多﹐又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前者称“四正”﹐後者称“四镶”﹐合称“八旗”。每旗(满语称“固山”)下辖五参领(甲喇)﹐每参领辖五佐领(“牛录”)。凡满族成员分隶各佐领﹐平时生产﹐战时从征。皇太极时﹐又把降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编为“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构成清代八旗的整体。满洲八旗中的正黄、正白、镶黄称为“上三旗”﹐是皇帝的亲军﹐由皇帝直接统帅﹐其他五旗称为“下五旗”﹐由满洲贵族统之。编入八旗的人户﹐称为“旗人”或“旗下人”。八旗制度在建立初期﹐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职能﹐是与当时满族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对推动满族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入关後满族统治者利用八旗制度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其积极意义日趋缩小。作为一个军事组织﹐八旗军队与绿营兵同为清廷统治全国的工具。八旗子弟都有当兵的义务﹐被挑选入伍即为八旗兵。八旗的编制是三百人为一“牛录”﹐设一佐领以统之。五牛录设一“参领”﹐五参领为一“固山”﹐即一“旗”设一“都统”以统之﹐又设副都统以为副。清统一全中国後﹐八旗兵分驻首都及全国重要地方。作为行政机构﹐在某些地区﹐八旗各级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直至清末。清亡後﹐八旗制度才全部瓦解。
七子
皇帝妃嫔之一。西汉制度﹕“七子视八百石﹐比右庶长”。
十三衙门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宦官吴良辅等的建议﹐设立“十三衙门”﹐在宫廷内侍奉皇室及其家族﹐以宦官为主管。十三衙门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司(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仗局、织染局(经局)等。公元1661年﹐康熙即位後裁撤﹐职掌归“内务府”。
三画
小臣
商、西周初期朝廷宫员﹐亦称“少臣”﹐为掌管占卜、祭祀、田猎、征伐之官。有时还监督管理“众人”耕种。又西周中期以後指职位低下的小吏。
小耩臣
商代之官﹐见於甲骨文﹐掌管衣事。实际上是衣业奴隶的总管。
小史
《周礼?春官宗伯》所列属官中有“小史”﹐其职务是“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篮。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大史﹐凡国事之用礼法者﹐掌其小事。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可见“小史”在古代是一种礼官。汉代以後﹐对一般小吏的通称。
三事
周代之官。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又称为“牧”﹐是掌管地方民事之官。常任又称“任人”﹐掌管选择人员以充任官吏。准人又作“准夫”﹐掌管司法之官。一说三事指司徒、司马、司空。
三公
王朝中最高之官位﹐各代之“三公”不一。周代三公有两说﹕一说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一说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合称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亦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一般只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衔(明代张居正为“太师”﹐有实权除外)。
三孤
《通典》卷20云﹕“孤﹐特也﹐言卑於公﹐尊於卿。”《北堂书钞》卷50引许慎《五经异义》﹕“天子立三公曰太师、太傅、太保﹐……又立三少以为之副﹐曰少师、少傅、少保﹐是为三孤。”三孤之名至明清犹沿用。三公、三孤合称为“公孤”。
三司
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郕饩?百官志》云﹕“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之事﹐元丰後废。金以户部之劝农、盐铁、度支为三司﹐贞佑时废。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三台
汉代对尚书、御史、谒者三台的总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合称“三台”。
三老
古代掌教化的乡官。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後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汉书?高帝纪上》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三师
北魏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位为上公﹐品级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街﹐无实职。元代改称为“三公”﹐明代沿之。清代无三师之称。
三省
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设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唐初设六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其中以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最为重要。《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门下)﹐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隋文帝时﹐定制内史省(即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配合﹐互相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唐沿隋制﹐以中书省掌定策﹐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掌执行政令﹐以加强封建王权的统治力量。
三衙
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有殿前司、侍卫东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唐後期﹐习惯称藩镇的亲兵为牙(衙)兵﹐五代至宋的皇帝多半是由藩镇而夺得帝位﹐故相沿称为三衙。三衙的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
三大宪
清代地方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合称。
三司使
唐代审理大狱﹐以刑部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会审﹐称三司使。唐中期以後﹐由於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户部、度支及充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租赋、则政收支和盐铁专卖事务。五代时後唐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委宰相一人专判。长兴元年(公元930年)﹐并为一使﹐称“三司使”。北宋沿置。《宋史?职官志》说﹕“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供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官制﹐职掌并归於户部尚书。
三法司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审﹐俗称“三堂会审”。
三闾大夫
战国时楚国官名﹐屈原贬後任此职。《史记?屈原列传》裴□集解中说﹕“□案《离骚序》曰﹕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原(屈原)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厉国士”。可见三闾大夫是一种掌管三大姓的宗族事务之官。
大夫
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後﹐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後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代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大令
秦汉以後县官一般称令﹐後来用作对县官的尊称。
大计
明代考核外官的制度。清沿其制﹐规定三年举行一次﹐由州、县上至府、道、司层层考察属员﹐再汇送督、抚最後考核﹐送呈吏部。对於才、守均优者称为“卓异”﹐经引见(即朝见皇帝)後得加一级回任候升。劣者劾以八法(後改为六法﹐参见“京察”》。其处分与京官同。不入举劾者称为平等。
大帅
旧时对高级统兵官的尊称。清末督、抚一般兼掌兵权﹐其属员亦以此称之。
大长秋
秦称将行。汉景帝时改称大长秋﹐宣达皇後旨意﹐管理宫中事宜﹐为皇後近侍官首领﹐多由宦官充任。长秋宫为汉代皇後之宫名﹐故用以名官﹐其官署称为长秋寺。隋代以後设内侍省﹐长秋之官遂废(隋炀帝曾一度改内侍省为长秋监)。
大司马
古代高官之一。《周礼》夏官司马之长为大司马﹐其职为“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汉武帝罢太尉置大司马。西汉一朝﹐常授给掌权的外戚﹐多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等联称﹐也有不兼将军号的。东汉初为三公之一﹐旋改太尉﹐末年又别置大司马。魏晋为上公之一﹐位在三公之上。南北朝或置或不置。陈朝但为赠官。明清多作为兵部尚书之别称。
大司农
秦代置治粟内史﹐汉景帝後元元年(前143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改称大司农。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为九卿之一。北齐时称为司农寺卿﹐隋唐以後所置略同。唐代一度改司农为司稼﹐旋复用旧称。主要职掌为仓储。金元置大司农司﹐掌农桑﹐水利﹐学校﹐救荒诸事﹐并曾改称为务农司或司农寺。明初置司农司﹐不久即废﹐其职掌并入户部。习惯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简称大农。
大司空
《周礼》六官之一﹐有冬官司空。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时曾复旧称﹐後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为三公。东汉时称司空。明清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
大司徒
《周礼》六官之一﹐有地官大司徒。西汉哀帝时罢丞相置大司徒。东汉改称司徒(参看丞相、宰相条)。
大行人
在《周礼》为秋官司寇的属官。掌天子诸侯间的重大交际礼仪。
大良造
战国初期为秦国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为第十六级。亦称为大上造。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後﹐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用。
大学士
唐天宝初﹐於崇玄署(管理释道的官署)置大学士1人﹐由宰相兼领。至德时﹐於集贤殿书院置大学士﹐贞元时并罢。五代後梁曾置金銮殿大学士。北宋时设置渐广﹐多为优礼大臣的官衔。明太祖废丞相﹐以大学士充顾问。成祖时以儒臣为殿阁大学士﹐参预机务。至明中叶遂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起草诏令﹐批答奏章﹐官品虽低﹐而实握宰相之权。清代虽提高品级(一品)﹐但职任反不重要。雍正中设立军机处﹐大学士的职权就为军机大臣所替代。惟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之资望特重者﹐仍授大学士作为荣典。大学士都以殿阁名入衔﹐明设中极﹐建极﹐文华﹐武英等殿和文渊阁﹐东阁大学士﹐无定员。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以後﹐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体仁、东阁)入衔﹐满汉各2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文臣最高的官位﹐汉人非翰林出身不授此官(除少数例外)。
将军
春秋时晋国以卿为军将﹐因而有将军之称。战国时始为武官名。汉代沿置﹐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瑭뀱9蟆15医□□取A偈背稣鞯耐乘□斜鸺映坪耪撸□缏□□□□□墓俳□□□攘山□□取N骸13□20媳背□保□□□□偶□保□□叵□扞□沙仆猓□钟辛□板二缙□刃矶嗝□疲□冲V貌15凶ㄖ罢呓錾偈□L剖□□溃□鹆帧17□洹5裎洹5癫叩染□□□诖蠼□□律杞□□□佟4犹频皆□家越□□□渖9佟C鞔□淖鼙□儆泄矣〈□□□诺摹4送猓□巍16□19饕喑频钔10涫课□□□G宕□慕□□兴闹郑阂晃□谑揖艉胖□唬□缯蚬□□□8u□□□龋欢□□□栏鞯氐陌似熳罡叱□□□ㄓ陕□迦顺淙危□诘馗魇】□□谱□谰□录捌旒□袷拢□诒呓□厍辟ㄈ绾诹□□12□帧14晾纾□□□□次□玫厍出淖罡呔□潞托姓□□□蝗□□偈背稣鞯耐乘□□缪□□□□□改娼□□龋凰奈□□黄返酱佣□肺涔俜庠□□住?
大将军
古代领兵之最高统帅。始於战国﹐汉代沿置﹐职掌统兵征战。事实上多由贵戚担任﹐掌握政权﹐职位甚高。汉武帝时以大司马为大将军所兼官号﹐其後霍光、王凤等均以大司马、大将军预闻政事﹐为中朝官领袖。亦有在大将军之上冠以称号者﹐如骠骑大将军之类。三国至南北朝时﹐大臣秉政﹐多加以“大将军”之号。北周时行府兵制﹐编24军﹐每军设开府1人以统领、二开府则由一大将军统领。24军共有12大将军﹐两大将军由一柱国统之。隋代左右武卫、左右武侯等各置大将军﹐为统率禁军之高级将领。唐代之府兵12卫﹐每卫有上大将军1人﹐大将军1人﹐将军2人。禁军之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等亦设大将军﹐往往以宦官任之。宋代之16卫大将军已属空衔﹐无统兵实权。唐至元﹐定大将军为武散官之首阶。明清两代於战争时由皇帝特派大将军统兵﹐或於大将军上再加称号﹐如清代﹐肃亲王豪格为靖远大将军﹐惠亲王绵愉为奉命大将军﹐皆统兵作战﹐战後即废。
大鸿胪
涨鯕憿扑⑧d淇臀□蠛桦停□□平哟□偈□褡宓仁拢□□徘渲□弧﹕蠼□湮□尴謇褚侵□佟M趺□备奈□淅帧?
大惕隐司
官署名。辽代置﹐为北面官﹐设有惕隐(亦称梯里已)、知惕隐司事等﹐掌皇族之政教。
工正
春秋时齐、鲁、宋、楚等国设置﹐楚称为“工尹”。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师
春秋时齐、鲁等国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之﹐为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官
西汉於蜀郡、广汉等郡置工官﹐主管制造武器﹐日用金属器物和各项手工艺品﹐下设护工卒史等官。东汉沿置。
工部
西晋曾置田曹掌屯田﹐南北朝时曾置起部掌管起造宫室。隋唐始设工部﹐为中枢六部之一﹐掌管各项重大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为农工商部。
士师
《周礼》列为秋官司寇之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之事。古代对执法官员之通称。
子爵
古代五等爵之一。五等爵为公、侯、伯、子、男。《左传》书楚国之君为楚子﹐吴国之君为吴子。南北朝至唐宋有“开国县子”之称。《隋书?百官志》载南朝梁陈封爵为九品﹐开国子弟为第五品﹐视二千石。隋代封爵为九等﹐子爵为第八等。後代往往沿用﹐惟明代封爵至伯为止﹐不设子、男二爵。清代原称“精奇尼哈番”﹐後改用汉名为一、二、三等“子爵”。
上计
战国、秦、汉时年终考核地方官员成绩的方法。战国时群臣於年终须将赋税收入写於木券﹐呈送国君考核﹐称为上计。西汉沿用。《汉书?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前106年)三月﹐至泰山﹐增封﹐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颜师古注﹕“若今之诸州计帐也。《通典》说﹕“汉制﹐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其办法是县令(长)於年终将该县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国相再遣吏加以汇编﹐用副本上计於中央的丞相。东汉时郡国上计形式上虽归司徒总核﹐实际由尚书主持。县级上计由县丞代行﹔郡级由郡丞代行。凡入京执行上计的人员称为“上计吏”﹐或简称“计吏”。
上林令
上林苑原是汉文帝时的园囿﹐其主官为上林令﹐次官为上林尉。汉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管理范围扩大﹐包括农田水利、造船、铸钱等事﹐虽名为掌上林苑﹐但职权远远超过以前的上林令。上林前属少府。汉以後﹐各朝帝王之苑囿﹐已不是汉代之上林﹐而掌管苑囿之官﹐仍沿称“上林”之名。唐代在司农寺设有上林署置令及丞﹐掌管苑囿及藏冰等事。辽、金、元、明均沿用此名。
上军校尉
东汉灵帝时﹐在京师(洛阳)设西园八校尉﹐即上军校尉、中军校尉、下军校尉、典军校尉、助军左校尉、助军右校尉、左校尉、右校尉。以宦官负主要统率之责。当时曹操曾任典军校尉﹐袁绍任中军校尉(《袁绍传》作佐军校尉)。而上军校尉蹇硕则是小黄门(宦官)﹐统率八校尉。
上驷院
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之一(三院是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掌管宫内所用之马。清初沿用明代之制﹐设御马监﹐後又改称为阿敦衙门﹐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改称上驷院。设监管事务大臣﹐无定员﹔卿二人﹐正三品﹐其一由侍卫补授﹐其一由内务府司员补授(内务府设七司)﹐每司均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卫尉
始置於战国﹐汉时为九卿之一。掌管宫门禁卫﹐主南军。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後元元年(前143年)复为卫尉。魏晋南北朝多沿紨聝瓻驉戚憎c厩洹5□逊窃□粗拔瘢□稣埔钦陶誓坏取C髑宸稀?
卫将军
西汉文帝由代王入继帝位﹐设卫将军一员﹐以亲信宋昌任之﹐总领京城各军﹐後以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皆开府(即设将军府)﹐置官属﹐掌握禁兵﹐预闻政务。
才人
皇帝的妃嫔之一。晋武帝司马炎始置﹐後世多沿用。唐代制度﹕才人初定为宫官之正五品﹐後升为正四品。武则天就曾做过唐太宗的才人。
门下省
官署名。《旧唐书?职官志》说﹕“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至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旧”。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於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晋称门下省。唐曾改为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宋初门下省仅主朝仪等事。神宗元丰改官制﹐始恢复审查诏令的旧制。南宋初﹐中书、门下合并为一。辽金亦置门下省。元以後废。
门下侍郎
秦汉时原名黄门侍郎﹐本为君主近侍之官。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侍中之副职﹐唐宋多以门下侍郎或中书侍郎加“同平章事”为宰相之称。元以後不设。
千牛
後魏始置。“千牛”﹐刀名﹐言刀之锐利可屠千牛。千牛刀常备身边﹐後比喻侍立皇帝左右之警卫人员。唐代设左右千牛卫﹐为禁卫之一﹐所属有千牛备身。宋代设有左右千牛卫上将军等。辽金亦曾设置﹐元以後废。
千户
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即女真语猛安之意译。统领谋克﹐隶属於万户。元代相沿﹐其军制千户设“千夫之长”﹐亦隶属於万户。千户所统领百户所﹕统兵七百以上称上千户所﹔兵五百以上称中千户所﹔兵三百以上称下千户所﹐各设“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千户所﹐千户为一所之长官。驻重要府州﹐统兵1﹐120人﹐分为十个百户所。
千总?把总
明代驻守京师的京营兵分为三大营﹐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职位低下。清代绿营兵编制﹐营以下为汛﹐以千总﹐把总统领之﹐称“营千总”﹐为正六品武官﹐把总为七品武官。又漕运总督辖下各卫和守御所分设千总﹐统率漕运军队﹐领运漕粮﹐称为卫千总、守御所千总。京师内九门﹐外七门﹐每门设千总把守﹐称为门千总。又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官也有此职﹐称土千总、土把总。
於越
官名。辽代置﹐为北面官﹐无职掌﹐大於越班在百辽之上。授给大功臣﹐是大臣的最高荣衔。
万户
官名。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统领千户(猛安)、百户(谋克)﹐隶属於都统。元代相沿﹐其军制设万户为万夫之长﹐隶属於中央枢密院﹔驻札各路者﹐则分属於行省。设万户府以统领千户所﹕统兵七千以上称上万户府﹔五千以上称中万户府﹔三千以上称下万户府。诸路万户府各设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土官
明代於西北、西南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土司﹐由该族上层分子担任﹐按等级分宣慰使、宣抚使、按抚使等武职及土知府、土知县等文职﹐由子孙世袭。至清代逐步“改土归流”(即改世袭之“土官”为有一定任期﹐期满调任﹐称“流官”)﹐土官大部分废除。
四画
尹
官名。为古代官的泛称﹐但有时也用以称固定官署之长官。《尚书?皋陶谟》说﹕“庶尹允谐”。“庶尹”即指众官。故《史记?夏本纪》写作“百官信谐”。《尔雅?释言》说﹕“尹﹐正也”﹐即治理之意。商及西周时﹐对天子辅弼之臣多称为“尹”﹐如“师尹”。春秋时楚国执政官多称“尹”﹐如“令尹”。汉代始以都城的行政长官称尹﹐有京兆尹、河南尹。元代州、县长官亦称尹。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有道尹。
太子
一般称预定继承君位的皇子。
太仆
官名﹐始置於春秋。秦汉沿袭﹐为九卿之一。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南北朝不常置。北齐始称太仆寺卿﹐历代沿置不革。
太史
周代太史掌管王国中文书之起草﹐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国家大事﹐编着史册﹐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以及祭祀诸事。其地位较崇﹐是一种兼管人事、神职并观察、记载社会动态及自然现象之官。秦汉设太史令﹐地位已降低。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曾先後任过此职。魏晋以後修史的职务划归着作郎﹐太史则专掌历法之推算。隋设太史监﹐唐改太史局﹐肃宗时又改称司天台。为管理天文、历法的专门机构﹐五代沿置。宋代设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机构﹐职权渐分。辽称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元代改称太史院﹐专管推步测算(推算历法﹐观测天象之事)。虽另有司天监﹐但无实际职掌﹐仅留空名。明清两代均称钦天监﹐以掌天文、历法之事。至於修史之事﹐则专归翰林院。故文士喜用太史之名称翰林院诸官。
太师
古代官名。西周始置﹐原为高级武官﹐军中最高统帅。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用﹐成为辅弼国君之官。战国後废。汉又设置﹐位在太傅之上。《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师古官﹐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楴@茫□辉谔□瞪希□钥坠馊沃□薄6□褐锰□担□咸□Γ□□蕴□尽7就健7究瘴□□□=□虮芩韭硎χ□洌□奶□ξ□□住D媳背□倍嘁蕴□Γㄌ□祝□8□怠8□N□□□蛏瞎□K宕□舖□Α8□怠8□N□□荆□□蕴□尽7就健7究瘴□□□□扑窝赜谩=鹪□嘁蕴□ξ□□□□唬□鞔□嘌亍W院阂院螅□□ν□□晌□蟪贾□酉危□彩诖撕耪撸□□μ卮螅□缒纤沃□罔怼10珌□小6访衷都懊髦□啪诱□取S钟刑□犹□Γ□□u继□又□佟N鹘□杼□犹□Α8□怠8□#□迫□Γ挥稚杼□由偈Α5俑怠5俦#□迫□佟1背□奈浩胙厣瑁□逡院罄□□桓铩C髑逡源蟪技嬷□□□θ□俪晌□障巍4送庵艽□虺评止傥□□Α?
太守
本为战国时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时﹐改郡守为太守。为一郡行政的最高长官﹐历代相沿不革﹐南北朝时设州渐多﹐郡的辖境日益缩小﹐州郡区别不多﹐至隋初遂废郡存州﹐而州刺史即代郡守之任。惟隋炀帝及唐玄宗时均曾改州为郡﹐郡置太守﹐旋即复旧。此後太守已非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太保
殷周设置﹐为国王的辅佐大臣。春秋後废﹐汉复置﹐位次太傅。历代沿置﹐多为大官之加衔﹐并无实职。史载殷王太甲以伊尹为太保﹐西周成王以召公奭为太保。又太子之辅导官﹐称太子太保。参见“太师”条。
太祝
官名。在《周礼》中为春官宗伯之属官﹐掌祭祀祈祷之事。汉设有太祝令丞﹐为太常之属官。隋唐以後均沿置﹐至清废。
太监
唐代设内侍省﹐其长官为监及少监。《辽史?百官志》载﹐辽代南面官诸“监”职名中﹐有“太监”之称﹐但在具体称呼上﹐仅称监﹐如太府监。元代的太府和各监﹐多有“太监”一官(如仪文监、典牧监、典室监、太府监等均设太监)。明代诸监不设此官﹐但在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在宫廷内专门侍奉皇帝及其家族。明中叶以後﹐太监的权力扩大﹐拥有出使、监军、镇守、侦察臣民等大权。清代相沿﹐太监成为宦官的专称﹐设总管太监等为首领﹐隶属於内务府。参见“宦官”条。
太宰
古代官名﹐原名太师。为《周礼》六官中天官之长。晋代避司马师之讳改“太师”为“太宰”。明清时代多用以尊称吏部尚书。
太常
即奉常﹐为秦汉九卿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太常。王莽时﹐改太常为“秩宗”。东汉之太常﹐除掌礼仪、祭祀外﹐还兼掌选试博士。历代沿置﹐仅专司王朝之祭祀、礼乐诸事。北魏称其长官为太常卿﹐北齐称太常寺卿。北周据《周礼》改官号为大宗伯。隋至清末﹐均称太常寺﹐其长官亦称太常寺卿。明清均列为小九卿之一。
太尉
秦至西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以後各代或置或废﹐置者往往成为大臣之加官﹐无实权。至宋徽宗时﹐定为武官官阶的最高一级﹐其本身并不表示任何职务﹐一般多作对高级武官之尊称。元代以後废。
太傅
周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为国王辅弼官之一。战国後废。西汉吕後元年(前187年)复置﹐金印紫绶﹐以王陵、审食其等任之。後废。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又复置﹐以孔光出任此职﹐位在三公之上。东汉亦置此官﹐掌善导﹐无常职﹐刘秀命卓茂任之﹔卓死﹐省去此官。其後新帝初即位﹐又设“太傅﹐录尚书事”﹐如赵熹、陈蕃、胡广等均任过此官﹐赵等死﹐即废去此职。
太史寮
官署名。商末年始置﹐西周相沿。其长官称太史﹐见於甲骨文和金文。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事。
太医令
西汉太常及少府之下均设有太医令、太医丞。属太常者﹐为百官治病﹔属少府者﹐为宫廷治病。东汉少府属下设太医令1人﹐秩六百石﹐掌诸医。另有药丞、方丞各1人﹐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隋唐在太常之下设太医署﹐置令2人﹐丞2人。太医令掌医疗之法﹐丞为助手。宋代医务机构甚多﹐有太常寺属下的太医局﹐翰林医官院﹐御医院等﹐宋徽宗时又设惠民局﹐广传医方及施诊。
太官令
官名﹐亦作大官令。汉代始置﹐属少府﹐掌宫廷的膳食及酿酒﹐并献四时果实。北齐以後属光禄寺﹐明清以大官署为光禄寺四署之一﹐主官称署正。
太仓令
汉制﹐大司农所属有太仓令及丞﹐隋唐称太仓署。置令、丞、监事、典事等官。太仓是王朝的总粮仓。
太乐令
汉代太常所属有太乐令及丞﹐东汉改太乐为大予乐﹐置大予乐令及丞﹐仍属太常。《後汉书?百官志》说﹕大予乐令掌伎乐﹐掌国之祭祀﹐大享用乐之事。
太庙令
魏晋以後设太庙令及丞﹐唐以太庙之事归宗正卿﹐不设太庙署。金、元时代仍有太庙令。明、清废。
太子洗马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子太傅、少傅的属官有洗马之官﹐颜师古注引张晏说﹕“洗马原十六人﹐秩比谒者”﹐又引如谆注﹕“前驱也﹐《国语》曰﹕勾践为夫差先马﹐先或作‘洗’也”。後世皆称洗马。“洗马”即在马前驰驱之意﹐为太子的侍从官。梁代以洗马隶属典经局。隋唐於司经局置洗马﹐一变而为掌管书籍的官﹐直至清代均沿设。清代司经局所设之洗马用满汉各1人﹐从五品。
太中大夫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郎中令所属有太中大夫等﹐秩比千石﹐掌议论。唐宋以太中大夫作为散官之文阶﹐从四品。元代升为从三品﹐明代为从三品加授之阶。
夫人
周代称诸侯之妻为“夫人”。《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後﹐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汉代列侯的妻子也称“夫人”。《汉书?文帝纪》说﹕“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无得擅征捕”。颜师古引如谆注﹕“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乃得称夫人”。又中国封建社会﹐王朝对官员之母及正妻之一种封号。有封号者﹐称为“命妇”。如唐代文武官一品及国公之母、妻均封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之母、妻则封为“郡夫人”。宋代执政以上之妻封“夫人”。明代一、二品官员之妻封“夫人”。清代则封宗室贝勒至辅国将军之妻为夫人﹐一、二品之妻亦封为“夫人”。
六条
汉设刺史﹐以六条问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薄﹐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今”。
六官
《周礼》以天官塚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分掌邦政﹐称为“六官”或“六卿”。隋唐以後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大致和《周礼》六官分职相当﹐也统称为六官。
六卿
古代统军执政之官。《书?甘誓》说﹕“大战於甘﹐乃召六卿”。《周礼》执政大官分为六官﹐亦称“六卿”。後世往往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为六卿。
六部
古代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後﹐尚书分曹治事﹐以後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但仍旧保留寺、监等机构。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代沿袭。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丞相﹐不设中书省﹐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代相沿﹐至清末逐渐添设若干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六曹
官职名。东汉尚书分六曹治事。据《续汉书?百官志三》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南北两主客曹、二千石曹。但《晋书?职官志》则以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为六曹。魏晋以後屡有变革﹐到隋唐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又唐代各州佐治之官分六曹﹐即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亦称六司。
六察
唐制﹐监察御史分察百官﹐共有六个方面。据《新唐书?百官志》载﹕“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又唐以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号六察官。宋制也以监察御史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
六科给事中
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公元1408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驳正六部痋戚潺g□累拦□簟C恐钟稚瓒几□轮?1人及左、右给事中各1人以总司管。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奏章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清初沿明制﹐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1人﹐给事中满、汉各1人﹐秩正五品﹐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撒销六科﹐但仍设给事中。
少尹
唐代制度﹐凡州升为府者﹐其刺史称为府尹。下设少尹2人﹐为府尹之副职。府尹从三品﹐少尹从四品。宋代沿设﹐但无实权。又唐以京兆(长安)、河南(洛阳)、太原合称三府﹐各设牧1人﹐从二品﹐尹1员﹐从三品﹐少尹2人﹐从四品下。《旧唐书?职官志二》说﹕“魏晋已下﹐州府有治中﹐隋文帝改为司马﹐炀帝改为赞礼﹐又改为丞﹐武德改为治中﹐永徽避高宗名改为司马﹐开元初改为少尹”。
少正
官名﹐一称“小正”﹐西周始置。《书?酒诰》说﹕“少正御事”﹐为主管事务的“正”的副职。春秋时郑国子产曾任此官﹐鲁国有少正卯。
少师
春秋时楚国设置﹐为君主的辅弼之官。北周以後﹐历代多沿置﹐与少傅、少保合称三少。一般为大官加衔﹐并无实职。又指太子少师﹐为辅导太子之官。参见“太师”条。
少府
官名﹐始於战国。秦汉相沿﹐为九卿之一。掌山海地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的私府。西汉时诸侯王也设有少府﹐郡守亦设有少府。东汉仍为九卿之一﹐掌宫中御衣、宝货、珍膳等。魏晋以後沿置﹐北朝有太府而无少府。隋置少府监、领尚方、织染等署。元始废﹐明初虽一度复设﹐旋仍归并工部﹐事实上前代少府之职皆由宦官主管之机构所掌握。清代划归内务府﹐故一般以少府为内务府大臣之别称。茞帖驉潺k亓畛泼韝□□匚疚□亓钪□簦□渤莆□俑□﹕笫酪嘌厣琛?
少保
北周以後﹐历代多沿置﹐与少师、少傅合称三少。一般为大官加衔﹐并无实职。又指太子少保﹐为辅导太子之官。参见“太师”条。
少宰
官名。《周礼?天官》有少宰﹐为太宰之副。春秋时宋国设有少宰﹐位在太宰之下。宋徽宗政和年间曾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又後世一般对吏部侍郎的别称。
少傅
官名。古代帝王的辅佐官﹐北周以後﹐历代多沿置。与少师、少保合称三少或三孤﹐一般为大官之加衔﹐并无实职。又春秋时齐国设置﹐为辅导太子之官。西汉时称为太子少傅。参见“太师”条。
五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以後﹐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五军营
明代京军三营之一。明太祖时设大都督府﹐以节制中外诸军﹐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48卫卒。成祖北迁後﹐增为72卫。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始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称为五军。除在京卫所外﹐每年又分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各都司兵16万人﹐轮番到京师操练﹐称为班军。
五兵尚书
曹魏开始设置五兵尚书。“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晋以後﹐“中兵”分左右﹐“外兵”也分左右。北齐时﹐“左中兵”掌宫廷宿卫﹐“右中兵”掌畿内丁帐(即户口、部族之事)﹔“左外兵”掌河南及潼关以东之丁帐﹐“右外兵”掌河北及潼关以西之丁帐﹔“都兵”掌鼓吹乐事。
五军都督府
明太祖初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改为中、左、右、前、後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各卫所和外地各都司卫所。军令权则属於兵部。永乐间在北京设行在五军都督府﹐後除“行在”二字﹔在南京的五军都督府﹐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卫所。各府长官为左右都督。
中书
官名﹐清代沿明制﹐於内阁置中书若干人。掌撰拟、记载、翻译、缮写。或由举人考授﹐或由特赐。若进士经朝考後以内阁中书任用者﹐并可充乡试主考官。官阶为从七品。
中允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詹事掌皇後、太子之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中盾後改称“中允”。魏晋以後多改称中舍人。唐制於左春坊左庶子之下置“中允”﹐於右春坊右庶子之下置中舍人。中允略当於朝廷之门下侍郎﹐中舍人略同於朝廷之中书侍郎。唐高宗时曾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明代始於左、右春坊皆称中允﹐有左中允、右中允之别。清代沿置﹐设满汉中允各1人﹐均为正六品官。
中军
晋代始置中军将军﹐南北朝亦有此官号。清代总督直辖的绿营兵称为督标﹐巡抚直辖的称为抚标。标的统领官称为中军﹐督标中军由副将、抚标中军由参将担任。中军的性质相当於总督、巡抚的卫队长或副官长。
中郎
秦置﹐为近侍之官。汉代沿置﹐属於郎中令(光禄勋)。其长称中郎将﹐亦通称中郎。蔡邕为左中郎将﹐故习惯称为蔡中郎。晋至南北朝又有从事中郎﹐为将帅的幕僚。
中涓
官名﹐亦作涓人。《汉书?曹参传》载﹕“高祖为沛公也﹐参以中涓从”。颜师古注﹕“中涓﹐亲近之臣﹐若谒者、舍人之类。涓﹐洁也﹐言其在内主知洁清洒扫之事﹐盖亲近左右也”。後世一般用作宦官之代称。
中堂
宰相的别称。始於北宋﹐因宰相在中书省内的政事堂办公而得名。元代沿称。明清时对内阁大学奀d某坪簟C鞔□笱□渴导收莆赵紫嗟娜□Γ□浒旃□υ谀诟螅□惺榫佣□髁椒濬□笱□烤又校□食浦刑谩G宕□□ㄐ□齑笱□烤□麽顺啤?
中尉
战国时赵国曾设﹐掌“选练举贤﹐任官使能”。秦汉为武职﹐掌京师的治安﹐汉代则兼主北军。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执金吾”。唐自德宗以後﹐於神策军置护军中尉﹐为宦官领禁兵之专职。
中书令
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掌传宣诏命。司马迁被刑後﹐曾任此职。西汉後期改为中谒者令。东汉末曹操为魏王﹐置秘书令以掌尚书奏事。曹丕称帝以後﹐改秘书为中书﹐以久掌机要的幕僚刘放、孙资分任中书监和中书令。因两人资历不相上下﹐故分设两官而“监”列在“令”前。南北朝时﹐两官之名虽不废﹐实际上中书令是中书省的唯一长官。任此职者多为当时有文学名望的人﹐亦即等於宰相。至唐代﹐中书令的地位更高﹐居其他两省(门下﹐尚书)长官之首﹐因此﹐非有特殊资望者不授此官。宋代相沿。隋代更改中书令为内史令、内书令。唐代又改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等﹐旋复旧。元代之中书令权位尤重﹐或以皇太子兼任。明代废。
中书省
官署名。魏曹丕始设﹐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因避讳改为“内史省”或“内书省”﹐唐代先後曾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在唐代﹐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後交尚书省执行﹐故实任宰相者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省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在中书令之下设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皆为要职。宋代虽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中书省之权特重。《宋史?职官志》说﹕“埽莱蛣謑w稳□〕□□□惺椤19畔虏17杏谕猓□直鹬弥惺榻□校□俏□□绿谩S胧嗝茉憾哉拼笳□﹗彼未□惺槭≒□笆恰罢平□馐□瘢□□蠲□睢12刑ㄚ烧率瑁□撼甲嗲胄舜锤母锛叭蚊□ 8a7隆12唷6檀印18□菥□9ㄅ械裙僭薄﹗敝惺槭□莆招姓□笕a□□胝乒芫□麓笕u氖嗝茉海□铣啤岸□□薄T□□灾惺槭S芰彀俟□□胧嗝茉海□□诽u终普□14□12嗖烊□aC畔隆5惺榱绞】苑希□手惺槭】掀按□任□匾□5胤叫姓□徊糠忠嘤芍惺槭□莆铡1□兜厍辟□枋□桓鲂兄惺槭》智□诚健C□跹赜茫□槲涫□□辏u□?1380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机要之任则归“内阁”。此後即无中书省这一机构。
中书监
三国时始置﹐与中书令职务相等而位次略高﹐同掌机要﹐为事实上的宰相。因地位重要﹐接近皇帝﹐有“凤凰池”之称。隋唐时只有中书令﹐不再设中书监。参见中书令条。
中郎将
秦置中郎﹐西汉相沿。设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郎官”。其中中郎又设五官、左、右三将﹐秩比二千石﹐谓之中郎将﹐以统领皇帝的侍卫﹐隶属光禄勋。汉平帝时﹐增设虎贲中郎将﹐统虎贲郎。东汉有五官中郎将1人﹐秩比二千石﹐主五官郎﹐其下有五官中郎﹐秩比六百石﹔五官侍郎﹐秩比四百石﹔五官郎中﹐秩比三百石。又有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均属於光禄勋。东汉末年﹐又有四中郎将﹐皆帅师征伐。如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曹植为南中郎将等。又建安中﹐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则为丞相之副。唐代各卫的中郎将则为低级军官。宋初曾用为虚衔﹐後废。
中护军
汉末始置。魏晋南北朝与中领军同为重要军事长官。唐代末期神策军亦置中护军﹐由宦官充任。
中领军
曹操为丞相时﹐在其丞相府中设置中领军﹐以掌管亲信卫兵。晋怀帝永嘉中﹐改中军为中领军。东晋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改称北军中候﹐寻复称领军。成帝世﹐又称中候﹐不久复名领军。常以亲信大臣担任﹐与中护军同掌军队的实权。
中常侍
秦始置﹐西汉相沿。出入宫廷﹐侍从皇帝﹐常为列侯至郎中的加官。东汉时则专用宦官为中常侍﹐以传达诏令和掌理文书﹐权力极大。至魏以後﹐中常侍和散骑合并﹐称散骑常侍﹐改为正规官﹐不再为宦官专职。
中庶子
战国时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之臣。
中朝官
一称内朝官。汉代朝官自武帝以後分中朝与外朝。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的正规职官﹐为法定的正规机构。中朝官则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有时借以牵制丞相的权力。
中书侍郎
晋代始置﹐为中书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之副职。隋代改称内史或内书侍郎。唐初曾改称西台侍郎、凤阁侍郎、紫微侍郎﹐旋复旧称。唐宋时多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衔。因中书令不轻以授人﹐故中书侍郎亦等於中书省之长官。南宋废。
内史
西周时设﹐或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掌管着作简册。策命诸侯、卿大夫及爵禄的废置。秦汉沿设﹐《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前155年)分置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右内史为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又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其下属。西汉初﹐大封诸侯王﹐在王、侯国内置内史﹐掌民政。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职如郡太守。後代沿置﹐至隋始殿}K逡虮苎钪一洌□闹惺槭∥□谑肥。□浦惺榱钗□谑妨睢G宄跞牍厥保□媚谑罚□嗟庇谝院□拇笱□俊T□揽□持问痹冲破涿厥槲□谑贰?
内阁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丞相﹐罢中书省﹐设“四辅官”﹐不久又罢。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置华盖殿、谨身殿、英武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太子﹐品秩都是正五品。明成祖即位後﹐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时﹐任用杨士奇、杨荣为华盖殿、谨身殿大学士﹐权力加重。明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清代沿置﹐天聪年间﹐设内三院﹔顺治年间改称内阁。以大学士分兼殿、阁之衔。乾隆年间﹐规定三殿、三阁大学士之制。但因实权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内阁职权低落﹐参预重要政务的人多由皇帝指定﹐不一定是内阁成员。军机处成立後﹐实权集中到军机处﹐内阁徒有虚名﹐仅成为传达皇帝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但名义上仍为清代最高级之官署。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以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北洋军阀时期改称国务院﹐习惯上仍称内阁﹐其成员称阁员。
内宰
在《周礼》为天官的属官。掌王宫的政令﹐教导王之嫔御。
内三院
清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设立。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1人。内国史院掌管编纂史书﹐撰拟诰命册文﹔内秘书院掌管起草外交文书和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管解释古今政事得失﹐向皇帝和皇子进讲﹐并教育诸王等。顺治中﹐一度改为内阁及翰林院﹐旋又复名内三院。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始复设内阁﹐另设翰林院﹐遂为定制。又清代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有上驷院、武备院、奉宸院﹐亦有内三院之称。
内务府
官署名﹐清代特设为专管皇室事务的机构。凡宫内之典礼、仓储、财务、工程、畜牧、警卫、刑狱各事﹐皆归内务府的特殊系统负责﹐不与外廷的行政系统相混。其长官称内务府总管大臣﹐以满族王公或满族大臣兼任﹐无定员。所属有广储、会计、掌仪、都虞、慎刑、营造、庆丰七司和上驷、奉宸、武备三院﹐太监均归其管辖。这些事务﹐在明代是太监管的﹐清顺治时曾一度设立“十三衙门”﹐後改为内务府。内务府大臣与御前大臣、军机大臣、南书房、上书房翰林同为内廷官员﹐经常接近皇帝﹐权势很大。
内侍省
官署名﹐皇帝之近侍机构。北齐初置中侍中省和长秋寺﹔隋初改称内侍省﹐後称长秋监﹐参用宦官和士人﹐掌侍皇帝﹐管理宫室之事。唐代或称内侍省﹐或称内侍监、司宫台﹐专用宦官﹐由内侍监、内侍、内常侍等为首官﹐掌传达诏旨﹐守御宫门﹐洒扫内廷﹐内库出纳和照料皇帝的饮食起居等事务。宋代增置入内内侍省。元代有侍正府。明代分设内官12监﹐4司、8局、共24衙门﹐不设相当於内侍省的统辖机构。凡前代宫内各官署之职务﹐几乎全归宦官﹐权力甚至超过外廷正规机构。清代将宦官统归内务府管辖﹐遂无宦官专掌之官署。
内朝官
也称中朝官﹐是皇宫之内接近君主的各官。
内阁中书
清代在内阁中设中书﹐定额为满洲中书70人﹐蒙古中书16人﹐汉军中书8人﹐汉中书30人﹐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事。清代在进士参加朝考以後﹐除择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经过一定的年限﹐可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或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一般很受重视。
内阁侍读
清代内阁设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等官。其中学士掌复奏﹐侍读学士掌典校﹐侍读掌勘校。内阁职务本沿明制﹐其重要奏章均由皇帝亲自处理。雍正年间设军机处以後﹐一切奏章均直达御前﹐对臣下的各项指示﹐或发谕旨﹐或用“军机大臣字寄”的名义下达皇帝的旨意﹐或在奏折上直接批示﹐不再经过内阁。
公
周代有五等封爵制﹐即公、侯、伯、子、男。後代相沿﹐多以“公”作为“王”以下的最高爵号。但汉代封爵仅有王、侯两级﹐所谓“大者王﹐小者侯”﹐其他均废。至魏晋又恢复五等封爵制﹐据《晋书?职官志》说﹕晋以太宰、太傅、太保为“上公”﹐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诸大将军开府者皆位从“公”。诸公品秩第一食俸日五斛。又晋代设郡公﹐地位如小国之王。其下依郡国人口多寡分别有侯、伯、子、男之封。魏晋以後相沿。唐宋有开国公、郡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等爵。明代对功臣仅封至侯、伯为止﹐非皇帝子弟不封王﹐重要功臣死後始赠封王爵。清代置公、侯、伯为超品﹐其下子为正一品﹐男为正二品。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规定公、侯、伯以次封爵表。因此﹐清代除皇室及一些蒙古贵族外﹐异姓封王者极少﹐一般以公爵为最高爵位。公爵分一、二、三等﹐各加以美名﹐如“嘉勇公”、“忠勇公”﹐不以地名为号。外戚一般称为“承恩公”﹐与前代不同。
公主
帝王之女的称号。始於战国﹐以後沿用。古谓天子之女以“公”为她主婚﹐故有是称。《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又《史记?李斯列传》﹕“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汉制﹐皇帝之女称公主﹐帝王姊妹称长公主﹐帝始称大长公主﹐历代相沿。
公车司马令
始置於秦﹐汉沿之﹐属卫尉。《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官仪》云﹕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又《续汉书?百官志二》说﹕“公车司马令一人……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
长史
秦官﹐李斯入秦後曾任长史﹐其职掌不详。汉沿之。西汉时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的属官均有长史﹐秩千石。又西汉前、後、左、右将军皆有长史﹐秩千石。东汉时﹐太尉、司徒、司空之下各设长史1人﹐秩均千石﹐其职掌为“署诸曹事”﹐权位极重﹐为三公之辅佐官。两汉在少数民族邻接各郡中﹐於太守属官设有长史﹐辅佐太守﹐掌一郡之兵马﹐其统兵作战者称将兵长史。南朝时﹐刺史之带将军官号而开府者﹐其幕府亦设长史。北朝之制略同。唐宋州郡也设长史﹐职任亦甚重。大都督府之长史往往即充节度使。又南朝王府设长史﹐而诸王多年幼出藩﹐因此长史行州府事。北朝之制略同﹐历代王府亦均设长史﹐总管府内事务。
水部
西汉少府下设都水长及丞﹐以掌管水利。晋代尚书35曹中有水部曹。隋代设都水台﹐置使者及丞。唐代工部内设水部郎中、员外郎各1人﹐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之事。
仆射(-y8)
秦代始置。凡侍中、尚书、博士、谒者、郎等官﹐都有仆射﹐意即其中的首长。仆射之名由仆人、射人合成﹐本为君主左右之小臣。西汉相沿﹐谓古者重武臣﹐以善射者掌事﹐故名。东汉尚书仆射为尚书令之副手﹐职权渐重﹔到末年添置左右仆射。魏晋以後﹐尚书令及尚书仆射同为宰相﹐称为“朝端”、“朝右”。唐太宗即位後﹐不设尚书令﹐左、右仆射即是尚书省的长官。唐初﹐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中宗以後﹐仆射非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即不为宰相﹐只能处理尚书省内的一般日常事务。有时也用“仆射”官号作为加给大臣的高级虚衔。宋代相沿不革﹐神宗元丰年间改官制﹐又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徽宗时一度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钦宗靖康年间又恢复左右仆射之名。南宋孝宗时设左右丞相﹐无仆射之名。其後遂废。
元帅
全军统帅或军事长官的尊称。其名源於《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前633年)所载晋文公的“谋元帅”(即考虑中军主帅人选)。唐李渊入关後﹐设有左右元帅。唐代有元帅、副元帅等战时统帅。元帅常以皇子或亲王担任﹐副元帅常以有威望的大臣担任。宋靖康时以康王赵构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以拒金兵﹔金侵宋时亦设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多由亲王任职﹐权位极重﹐非定职。元代外省和边疆常设有都元帅、元帅府或分元帅府及置达鲁花赤、元帅等﹐为地区军事长官。元末地主武装首领多称元帅。
方伯
古代诸侯中的领袖之称﹐谓一方之长。《礼记?王制》载﹕“千里之外设方伯。”明、清时用作对布政使的尊称。
屯田郎中
东汉末年曹操接受其部下枣祗的屯田建议﹐设“典农中郎将”﹐招募百姓屯田许昌城下。晋代於尚书省设屯田曹。唐在尚书省工部设屯田郎中1员﹐秩从五品上﹐屯田员外郎1员﹐秩从六品上。其职掌是﹕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屯田郎中虽为尚书省工部四司之一﹐但久已有名无实﹐各地军事区域进行屯田时﹐皆由各地长官主持。宋在工部下亦设屯田司﹐置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之政令及其租入种刈﹐兴修给纳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於工部内设屯田司﹐置郎中1人(正五品)﹐员外郎1人(从五品)﹐掌屯种、抽毁V12教俊7蛞邸7剀阒□隆7簿□硎卣蛑□Γ□凶□瞬桓辟□蛏柰鸵砸媸乇浮G宕□□诠□可柰吞锼荆□菩蘖昵薰□拢□鞍炖硗豕□俟俜剀阒□隆4蠹漓胧惫┬教濬□12於浇骋郏□笠嚭N□嚎巍F涔倜□溲鼐桑□□胛航□□吞锢芍兄□罢埔淹耆□煌□?
屯田校尉
三国魏置﹐掌管屯田区的生产、民政和田租﹐也是该区的行政长官。其後西晋在屯田区成立正式县份。屯田校尉遂改为县令(长)。南方的吴国亦曾设置屯田校尉。
从事
据《後汉书?百官志》说﹕大将军之属官有“从事中郎”2人秩六百石﹐参预谋议。又司隶校尉之属官有“从事使”12人﹐其中分设都官从事、工曹从事、别驾从事、步曹从事、兵曹从事。另有郡国从事﹐每郡国各设1人。汉以後三公及州郡长官皆自辟僚属﹐多以从事为称﹐如从事史、从事郎中、治中从事之类﹐到宋代废除。
开坊
明清制度﹐翰林院编修、检讨升一级即为詹事府的中允﹐赞善等官。这些官都属於左右春坊﹐所以称翰林初任之官升迁为开坊。开坊以後﹐一般都可以逐步升任高级京官。
开府
原指成立府署﹐自选僚属。汉代仅三公、大将军、将军可以开府﹐魏晋以後开府的逐渐增多﹐因此有“开府、仪同三司”(即开府置官﹐援照三公成例)的名号。晋代诸州刺史多以将军开府﹐都督军事﹐唐宋定“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的第一阶﹐元代通用於武职﹐至明代始废。清代称出任外省督、抚者为“开府”。又“开府”也是府兵之军职。魏和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於24军﹐每军设一“开府”以统之﹐兵额约2﹐000人。
户部
官署名﹐本为西汉时尚书之“民曹”。三国时魏设“度支”﹐吴设户曹。两晋、南北朝沿设“度支”﹐掌财用。隋始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初因避李世民之讳改称“户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改。清末将民政部分出﹐改设民政部﹔财政部分出﹐改设度支部﹐户部之名遂废。
比部
魏晋尚书有“比部曹”﹐据《晋书?职官志》说﹕晋武帝时﹐於尚书设35曹﹐其中有比部曹。隋文帝沿用﹐设比部侍郎1人﹐属都官尚书﹐掌诏书律令、勾检等事。唐於尚书省刑部之下设比部司﹐置郎中、员外郎各1人﹐掌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宫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等。亦於刑部设比部﹐置郎中、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比部的职务实际上是审核性质。因为涉及对官员的行政处分﹐故列为刑部之一司。金元以後废。
互市监
官署名。隋代在西北设“交市监”﹐和突厥族贸易。唐初改为互市监。後曾改称通市监﹐掌管陆路上的对外贸易以及和少数民族进行马匹贸易等事务。其长官称互市监。
凤阁
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旋复旧称。参见“中书省”。
孔目
孔目原指档案目录。唐代州、镇中设“孔目官”掌六书﹐如严庄曾为安禄山之孔目官﹐孔谦以魏州孔目官为度支副使。“孔目”之意﹐据宋人胡三省说﹕“孔目者如一孔一目﹐无不经其手”。宋以後渐不用此名﹐独翰林属官有孔目﹐北宋於三馆书院设孔目官﹐掌管图籍。南宋设都孔目、副孔目﹐秘阁设都孔目﹐副孔目2人﹐管理图籍。清代翰林院设孔目﹐满、汉各1人﹐从九品。
文学
官名﹐汉代於州郡及王国置文学﹐或称文学掾﹐或称文学史﹐为後世教官所由来。魏晋以後有文学从事之名。唐代於州县置博士﹐德宗时改称文学﹐宋以後废此称。又隋唐以後﹐太子及诸王下亦置文学。明清废。
文案
清代总督、巡抚衙门中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在“内签押房”(即机要办公室﹐签署文件)办公的﹐与长官关系密切﹐得预闻机要﹐称为“内文案”。
文渊阁
明、清时宫内的阁名。当时职居宰相之位者﹐往往以文渊阁系衔。
分司
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权。又清制﹐“盐运使”下设“分司”﹐属运同、运副或运判管领。
支应局
清代後期﹐各省督、抚可以就地筹款﹐应付特殊用途﹐通常设支应局﹐作为非正式的财务机构。
支度使
官名。唐代节度使多兼支度、营田等使。《旧唐书?职官志》载﹕“凡天下边军有支度使﹐以计军资粮仗之用。”与三司使中之度支使完全不同。
贝子
爵位名﹐满语为贝勒的复数﹐有王或诸侯的意思。满族早期社会中﹐贝子意为“天生”贵族。清代颁定宗室爵号﹐有固山贝子﹐简称贝子。其位在亲王、郡王、贝勒之下﹐常用以晋封蒙古贵族。
贝勒
满语王或诸侯的意思。满族早期以贝勒为“天生”贵族的称号﹐其尤尊者称和硕贝勒。努尔哈赤曾用以称其子侄。清代颁定宗室爵号﹐有多罗贝勒﹐简称贝勒。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定封爵﹐置贝勒於亲王、郡王下﹐用以封蒙古贵族﹐崇德以前的贝勒﹐实即後来的亲王。
劝业道
清末新官制中地方官名之一﹐掌一省的农工商各政。
戈什哈
清代高级官员的侍从武弁﹐简称“戈什”﹐满语护卫之意。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集뜱9鼙出裙偈粝戮□栌写酥啊?
乌布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员﹐凡实际负责办事者﹐如掌印、主稿等﹐皆称为“乌布”。
五画
史
商代设置。甲骨文中已有此名﹐原为驻守在外的武官。卜辞说﹕“在北史其获羌”。“史”可能是後世之使﹐“在北史”﹐可能是防守北方边界之军使。商王在其左右设有史官﹐掌管祭祀及记事等任务﹐或称“作册”。周代亦设有此官﹐王国及诸侯国均有此职﹐如太史、内史、外史、南史、左史。《礼记?王藻》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又﹐古代对官之助理人员也有称为“史”者﹐如《周礼?天官?宰夫》﹕“辨其八职﹐其六曰史”。“史”是“掌官书以赞治”。可见“史”是一种负责记载政事的官。後世遂以记人、记事之书为“史”书。
左史、右史
周代史官有左史、右史。左史记动﹐右史记言。一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春秋时﹐晋国、楚国均设有“左史”。後世相沿﹐名称各有不同。如唐代於门下省设“起居注”﹐用以记事﹐中书省设“起居舍人”﹐用以记言﹐所记大体都是帝王起居事项﹐但也保留了一些有价值的史料。
左师、右师
春秋时宋国设在师、右师﹐均为执政官。
左徒
战国时楚国官名﹐屈原曾任此官﹐《史记?屈贾列传》说﹕“屈原为楚怀王左徒”。《史记》正义说﹕“盖今左、右拾遗之类”﹐当是一种谏议国政﹐传达命令之官。
左丞相、右丞相
春秋时齐景公曾置左、右相各1人﹐以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虽未用“左丞相”、“右丞相”之名﹐但已分“相”为左、右职。战国时秦武王曾置左、右“丞相”各1人。秦统一後﹐亦分设立、右“丞相”。西汉初年﹐高祖设丞相1人﹐後改称为“相国”﹐以萧何及曹参先後任之。惠帝及吕後时﹐置左、右“丞相”﹐以王陵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汉文帝以後则仅置丞相1人。北齐、北周沿设左右丞相。唐玄宗开元初改左、右仆射为尚书左、右丞相﹔天宝初改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尚书左、右丞相仍为左、右仆射。南宋、元及明初都曾设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以後废。
左冯翊(冯P@ng)
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将左内史更名“左冯翊”﹐治所在长安(今西安市西北)。职掌相当於郡太守﹐辖区相当於一个郡﹐约当今陕西渭河以北、泾河以东、洛河中下游地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东汉移治高陵(今高陵县西南)。三国魏时去左字改辖区为冯翊郡﹐官名为冯翊太守﹐移治临晋(今大荔)。
左民尚书
魏、晋、南北朝时设置﹐掌天下计帐户籍等事。唐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後世以左民为户部的代称。
左右补阙
唐武则天时置﹐其职为对皇帝进行规谏﹐并举荐人才。左补阙属门下省﹐右补阙属中书省。北宋时改为左、右司谏。南宋及元、明沿设﹐但时设时罢。低一级的称为左、右拾遗﹐合称“遗补”。
左右拾遗
唐代谏官名。唐武则天时置﹐分属门下、中书两省。其职掌和左、右补阙相同。北宋时改为左、右正言﹐後随设随罢。
司士
周代官名。《周礼?夏官司马》说﹕“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是一种掌管群臣爵禄立官。唐代各上州、中州均设有“司士参军事”﹐为“六曹参军事”之一﹐掌管工役痋撰ꤿ
司门
官名。在《周礼》中为地官司徒的属官﹐掌国门的启闭。隋初有司门侍郎﹐唐宋时司门为刑部各司之一﹐元以後废。
司马
官名。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时沿用﹐掌管军事、军需等事。《周礼》有“夏官司马”﹐“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大司马之职﹐掌建邦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以九伐之法正邦国”。是一个指挥武装部队的官。秦及汉初设太尉以总管军事。武帝时改太尉为大司马﹐并用以加在大将军及骠骑将军官衔之前。东汉初﹐刘秀曾一度以吴汉为大司马﹐旋改为太尉。又汉制﹐大将军之下设长史、司马各1人﹐秩千石。以司马主兵﹐如太尉。与大司马之地位不同。大将军营五部﹐各部各设军司马1人。魏晋至宋﹐司马都是军府之官﹐在将军之下﹐综管军府﹐参预军事谋划﹐隋唐於地方各州刺史之下设有司马﹐本为州郡之佐官﹐後空有其名﹐用以安置朝中贬逐之官。明清称府“同知”为司马。
司成
古代教育贵族子弟之官﹐後世称国子监之祭酒为“大司成”。唐高宗时一度改国子监为司成馆﹐祭酒为大司成﹐旋复旧。但仍相沿用作祭酒的别称。
司兵
官名。在《周礼》中列为夏官司马的属官﹐掌兵器。唐代州郡有司兵参军或司兵﹐掌军防、门禁、田猎、烽候、驿传诸事。
司直
汉置司直﹐帮助丞相举察百官不法之事。後魏至唐沿置﹐属延尉或大理寺﹐掌出使推按。唐亦於太子官属中置司直﹐相当於朝廷的侍御史。
司官
清代各部属的通称。指部内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以下的七品小京官。中央各独立机构的属官对其长官亦自称司官。
司空(司工、司城)
西周始置。金文都作司工。现存《周礼》已吽戚憬丑挚麂s铡辈糠郑□龃妗犊脊□恰芬黄□□仕究罩□笆匚聪辍﹗逗蠛菏??百官志》在“司空”条下﹐原注说﹕“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濬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这虽是东汉的制度﹐但也可大体了解司空之职掌。春秋战国时各国亦多置之﹐用以掌管工程。宋国因武公名司空﹐曾改名为“司城”﹐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性质已与前司空不同。哀帝恢复御史大夫之名﹐不久又复为大司空。东汉光武帝置大司空﹐旋去“大”字称司空。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罢司空﹐改设御史大夫﹐其职掌一如司空。晋有司空﹐为“八公”之一﹐地位特高﹐但往往作为权臣之加官。南北朝沿设。隋唐虽设司空﹐为三公之一﹐但仅是一种崇高的虚衔。宋代亦以司空为大官之加衔。辽、金相沿﹐元以後废。又习惯常以大司空之衔尊称工部尚书。
司寇(司败)
周代官名。《周礼?秋官司寇》说﹕“秋官司寇﹐使帅其之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称为“刑官”﹐掌管刑狱、纠察等事。有大司寇、小司寇、士师等官。春秋时各国诸侯亦设之﹐如孔丘曾为鲁司寇。南方楚、陈等国称司寇为司败。後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侍郎则称少司寇。
司稼
在《周礼》为地官司徒的属官。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可见司稼是一种掌管督促农业生产、征收农业赋税的官。
司虣(古暴字﹐虐也)
在《周礼》中为地官司市的属官﹐其职是“掌宪市之禁令”。禁止斗殴、强暴、相互欺凌﹐规定“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司礼监
官署名。明置﹐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及管理当差、听事各役。凡皇帝口述命令﹐例由秉笔太监用朱笔记录。再交内阁撰拟诏谕颁发。自明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以後﹐司礼监遂专掌机密﹐批阅章奏﹐实权在内阁首辅之上。
司农寺
官署名。北齐始建﹐历代沿置﹐掌粮食积储、仓廪管理及京朝官之禄米供应等事务。宋神宗时﹐为推行新法的重要机构﹐常平新法(即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等都由它制订或执行。南宋初﹐并入“仓部”﹐旋复旧。司农寺之长官原为“判寺事”1人﹐“同判寺”1人﹐元丰改制後定为卿1人、少卿1人﹐元代废。
司隶校尉
司隶本为《周礼》秋官司寇之属官。汉武帝征和四年(前189年)始置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各郡。其职权相当於州之刺史而更有声威。东汉初则明确规定“并领一州”。魏晋以後﹐改司隶校尉原辖之地区为“司州”。
令
官名。战国始置﹐秦汉沿用﹐县的行政长官称令﹐历代相沿﹐明清改称知县。又历代中央最高级机构的主官亦有称令者﹐如尚书令﹐中书令。某些中级机构中的主官亦有称令者﹐如汉代九卿属官中之令。明清则只有宗人府的主官尚称宗人令及宗令。
令公
古代对中书令的尊称。《魏书?高允传》说﹕“於是拜允为中书令……高宗重允﹐常不名之﹐恒呼为令公。”唐郭子仪为中书令﹐亦被称为令公。唐末﹐武将多加中书令衔﹐故“令公”之称极滥。
令尹
春秋战国时楚国所设﹐为楚王之下最高之执政官﹐掌军政大权。楚不设“相”﹐令尹即兼有将相全权。明清亦称知县为令尹。
令史
东汉制之﹐於“太尉”之下设有长史﹜菁奎L17钍返取A钍分劝偈□□懈笙铝钍罚□鞘伊钍罚□帕钍返取U乒鼙u恚□氖榈仁拢□侄□涸谏惺樘ㄉ琛傲钍贰?18人﹐秩二百石﹐分在尚书诸曹﹐掌管文书﹐有兰台令史﹐尚书令史。隋唐时中枢三省(尚书、中书、门下)均设令史﹐掌管文书﹐为吏职。明清各部无令史之名﹐而有书办等胥史﹐实为古代令史之职。又秦汉时县令所属的办事人员也称令史。汉代县令、县丞、县尉之下都设有令史。
右扶风
官名﹔政区名。秦时主爵都尉﹐掌列侯﹐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右扶风。治所亦在长安(今西安市西北)。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鄠县﹐咸阳﹐枸邑以西之地。职掌相当於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为三辅之一。东汉移治槐里(今兴平东南)。三国魏改为扶风郡﹐官名为扶风太守。
主书
主管文书者。晋代中书省有主书﹐南朝齐置主书令史。以後各朝或沿此称﹐或仅称主书﹐或称书令史﹐皆属事务员性质。宋以後废。
主事
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之首领。隋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不在正规职官之内。金、元以後始用士人﹐明代遂定为各部司官中之最低一级。清沿之﹐士人考中进士後分部办事﹐须先补为主事﹐然後递升员外郎、郎中﹐官阶为正六品。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亦设有主事。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仍於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为委任职。
主客
战国时齐国始置。东汉将客曹尚书分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魏晋以後沿置。唐宋至明清均为礼部所属各司之一﹐掌藩国朝聘之事。
主稿
清代各部负责办理文牍者﹐各部就所属司官中选派熟悉部务者担任。
主爵
秦有主爵中尉﹐汉景窗扑⑨`□□舳嘉荆□品饩糁□隆﹕何涞□备拿□曳龇纾□晌□胤叫姓□□□□直湮□姓□□□□□胍郧爸罢迫□□K宕□诶舨可柚□羰汤?1人﹐唐以後称为司封﹐为吏部所属各司之一﹐主爵之名遂废。
主簿
汉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均置此官﹐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魏晋以後﹐渐为统兵开府之大臣幕府中的重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
主客郎中
唐宋时礼部设主客郎中以掌管少数民族及外国宾客接待之事。明、清沿用。清制於礼部设“主客清吏司”﹐有郎中满人6员﹐蒙古人6员﹐汉人4员﹐另有员外郎等官﹐以掌管宾礼。
外委
清代的额外低级武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职位与千总﹐把总相同﹐但薪俸较低。
外制(内制)
唐、宋以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所掌者为外制﹐与翰林学士所掌之内制相对。外制指中书门下正规机构所撰拟的诏敕﹐内制指皇帝直接由宫廷发出的诰谕。两种官员总称“两制官”。辽、金虽尚存其名﹐但已非旧制。明清不用此称。
外朝官(中朝官)
汉武帝以後﹐分朝官为“中朝”及“外朝”。丞相为首的行政机构为“外朝”﹐衙署在宫外﹐属於政府官系统﹐正式之诏令则由此颁发。由皇帝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的﹐在宫中皇帝左右听候意旨办事﹐称“中朝”﹐属於宫廷官系统。“中朝官”往往假借皇帝之权﹐以牵制丞相等大臣。东汉以後﹐宦官多操纵中朝大权﹐以挟制外朝。
功曹
汉代郡守以下有功曹史﹐简称功曹﹐为郡守的总务官﹐除掌人事外﹐并得参预一郡的政务。县亦有功曹。历代相沿﹐隋唐改为司功﹐权威远不及汉代之重﹐渐成空名。明废。又古代卿寺中亦有置功曹者。
仪曹
魏晋以後﹐祠部芊浆T幸遣埽□萍□桌裰疲□笫酪虺评癫坷晒傥□遣堋?
仪同三司
始於东汉。原意为非三公而给以与三公同等的礼节待遇。魏晋以後﹐将军之开府置属官者称开府仪同三司。南北朝末期﹐以“仪同三司”作为一种官号﹐并置开府仪同大将军﹐仪同大将军等官。隋唐以後成为散官。此官或称为“开府”﹐或称为“仪同”。明清後废。
台省
汉代之“尚书”属少府﹐在宫禁台阁之中。当时称宫禁中为省中﹐故称台省。唐高宗时以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总称为台省﹐亦有合“三省”及御史台称台省者。
台阁
东汉以尚书直接辅佐皇帝以处理政务﹐三公之权渐轻。因尚书台在宫廷之内﹐故称台阁。“台阁”往往与公府并举。《後汉书?仲长统传》云﹕“光武皇帝……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李贤注﹕“台阁谓尚书也”。
台谏
唐宋以掌纠弹之御史为台官﹐与掌建言之给事中、谏议大夫等为谏官。清代统归於都察院﹐职权不再分别﹐虽亦统称台谏﹐与宋之台谏性质有所不同。
礼部
官署名。本为西汉尚书的“客曹”。三国曹魏设“祠部”﹐北魏设“仪曹”﹐北周始设礼部。隋唐以後为六部之一﹐管理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事务﹐长官为礼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设典礼院﹐礼部之名始废。
兰台
汉代宫内藏书之处﹐以御史中丞掌之﹐後世因称御史台为“兰台”。东汉时班固曾为“兰台令史”﹐受诏撰史﹐故後世亦称史官为兰台。又唐中宗曾改“秘书省”为兰台。
平章
《新唐书?百官志》说﹕“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於此。唐中叶以後﹐凡实际任宰相之职者﹐必在其本官外加“平章事”的衔称﹐始能行使宰相之职权。宋代有“平章军国重事”之名﹐则专以安置年高望重之大臣﹐位在宰相之上。金、元有平章政事﹐位次於丞相。元代之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简称平章。明初犹沿袭﹐不久即废。
正字
官名。北齐在秘书省始置﹐唐代沿称﹐其地位略次於校书郎﹐掌管校勘典籍之事﹐明代於翰林院设“正字”一官。
北司
唐代内侍省设在皇宫之北﹐称为“北司”﹐与三省所属各官署设在宫城之南者相对而言。为宦官所掌之机构。
北面官
辽代统治各族人民﹐分成两套官僚机构﹕建国初期统治契丹等族的﹐称北面官﹐有“北枢密院”主管军政﹐“南枢密院”主管民政。此外宰相、大王、宣徽院、林牙至郎君、护卫等北面官﹐都因其机构设在皇帝牙帐的位置﹐又分为北、南﹔但实际所管的都是北面的事务。官吏由契丹贵族担任。
北大王院
官署名。辽代置﹐为北面官﹐设有北院大王﹐知北院大王事等官﹐分掌契丹部族军民之政。
节度使
唐代始置。因受职时﹐由朝廷赐给旌节﹐可以节制辖区之军政﹐故有是称。唐初沿北周、隋旧制﹐於边境诸州设总管﹐後改称“都督”﹐以总揽数州军事。高宗永徽以後﹐都督有带“使持节”衔者﹐实际上已为“节度使”。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薛讷为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始有节度使的称号。玄宗天宝初﹐沿边有九节度使﹐一经略使。授职时赐给双旌双节﹐总揽一区的军、民、财政。所辖区内之各州刺史(郡守)均为其下属﹐本身并兼任驻在州之刺史。安史乱後﹐战将有功者吗睔G酥啊=诙仁贡樯栌谀诘兀□□荻嘀潦□啵□僖嗖幌氯□7模□罹荻懒Ⅲ□莱品□颉N宕□备□□呃模□e嶂良□1彼纬□□钥镓芳忧炕嗜a□□蚴挛袢怨楸局荨W源耍□诙仁钩晌□□□蟪己妥谑已□莸挠懦柚拔唬□2桓叭巍A山鹧□茫□□稀?
东厂
官署名。明成祖时为了镇压人民和官员中反对他夺取帝位者﹐於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在京师设立“东厂”。用宦官为提督﹐常以司礼监之“秉笔太监”第二人、第三人充任。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1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充当﹐称贴刑官﹔隶役、缉事等官校亦由锦衣卫拨给。从事特务活动﹐诸事可直接报告皇帝﹐权力在锦衣卫之上。
布政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後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後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後﹐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苏设有两布政使﹐一在江宁﹐辖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一在苏州﹐辖苏、松、常、镇、太五府州。
六画
亚相
在汉代﹐若缺丞相﹐常以御史大夫递升。唐以後常称御史大夫为亚相。清代亦用作协办大学士的别称。
戍
商代之官﹐见於甲骨文﹐是一种镇守边地之官。其所驻之防地营寨亦称戍。後世称防守边疆为戍边。
後稷
古代掌农事之官。相传周族之祖先名“弃”者即任过农官﹐称为“後稷”。以後被尊为农业之神。
行人
《周礼》“秋官”之属有大行A□乒芙哟□隹椭□褚牵挥钟行︵腥耍□拔簧缘汀4呵□焦□备□□加猩柚茫□燎厣琛暗淇汀保□越哟□斗降谋隹汀﹕壕暗壑辛□辏ㄇ?144年)﹐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隋唐以後﹐鸿胪寺卿以赞导礼仪为职﹐已与大行人之职不同。明设行人司﹐虽取《周礼》“行人”之名﹐而性质不同。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下有“行人”若干﹐以进士充任﹐掌管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诏、册封、抚谕、征聘诸事皆归其掌握。在京官中地位虽低﹐而声望甚高﹐升转极快。初中之进士﹐以任此职为荣。至清废。
行台
东汉以後﹐中央政务由三公改归台阁(尚书)﹐习惯上遂以中央政府为“台”。东晋以後﹐中央官称“台官”﹐中央军称台军。因此﹐设於大行政区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机构﹐即称“行台”。多因军事关系而临时处置。若任职的人权位特重﹐则称大行台。唐以後渐废。至金、元时﹐因辖境辽阔﹐於各地区分设“行台”。元代设11个行中书省(行省)及“行枢密院”(行院)﹐“行御史台”(行台)等﹐分别执掌行政、军事及监察权。
行走
即入值办事之意。清制﹐临时调充某项职务而尚未给以正式官衔者﹐即称在某处或某官上“行走”﹐如御前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南书房行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之类。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称额外派充之官为“行走”﹐如参事上行走﹐秘书上行走之类。
行省
原为中央派出的高级机构﹐以後成为地方行政区域名称。南宋、金时已有行省之称。《金史?百官志》说﹕“熙宗天会十五年罢刘豫﹐置行台尚书省於汴”。行台即行省。元代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为中书省﹐又於全国设11个行中书省﹐另划今河北、山东、山西一带直属中书省﹐称为“腹里”。行中书省管理路、府、州、县的行政﹐简称行省。长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权力很大。明初加强中央集权﹐撤销行中书省﹐改设承宣布政使司﹐而习惯上仍称行省﹐简称省。清初增为18个行省﹐後又增为22个行省。
执珪
战国时楚国之爵名﹐又称上执珪。珪为卿大夫在举行典礼时手中所执之一种玉版﹐爵高者始能用之。
执金吾
汉武帝时改中尉为执金吾。对这个名称解释不一﹕一说“吾者﹐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一说“金吾﹐鸟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非常﹐故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1。另说“汉朝执金吾﹐亦棒也﹐以铜为之﹐黄金□两末﹐谓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隶校尉﹐亦得执焉”2。总之﹐“执金吾”是负责京城治安的长官。东汉沿置﹐三国时或称中尉﹐或称执金吾。晋以後废。清代常以金吾为步军统领之别称。
丞
官名﹐多作为佐官之称。汉代中央各官署如卫尉、太仆等除本身有丞外﹐所属各署皆有令、有丞。县令以下亦有丞。唐、宋尚书省仆射之下有左、右丞。清代末期及各部长官之下亦设左、右丞。又清代公牍中简称各府同知为丞﹐通判为倅。
丞相
始於战国时代﹐为百官之首﹐亦称相国、相邦。秦以後为封建官僚中最高官职﹐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西汉初﹐称为相国﹐旋改丞相﹐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西汉末改为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曹操任之。魏晋以後﹐称谓不一﹐或称丞相﹐或称司徒﹐或称大丞相﹐或称相国﹐废置无常﹐但多由权臣充任。唐及北宋﹐无丞相之称﹐而以其他官衔称之。唐代有“令”、“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左相”、“右相”等称﹔北宋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称﹐南宋孝宗时设左、右丞相。辽代有左、右“宰相”(在北面官系统中分设南北两宰相府﹐各有左、右宰相)。金有左、右丞相。元有右、左丞相(元以右为尊)。明初沿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始废去丞相之制。此後以内阁大学士行丞相之职。清沿设内阁大学士﹐惟以军机大臣行丞相之职权。
光禄勋
秦称郎中令﹐汉武帝时改称光禄勋﹐东汉末年复称郎中令﹐掌宿卫宫殿门户﹐为侍从之官。魏晋复设光禄勋﹐以後废置无常。南朝梁始定名光禄卿﹐此後皆以皇室的膳食为专职﹐大异汉制。
光禄大夫
战国时置中大夫﹐汉武帝时始改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掌顾问应对。隶於光禄勋。魏晋以後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紫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唐、宗以後用作散官文阶之号﹐光禄大夫为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元、明升为从一品﹐清代升为正一品。
廷尉
秦置。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年)复称廷尉。有卿1人﹐秩中二千石﹐掌平狱﹐凡郡国疑罪﹐皆处当以报。为九卿之一。其属官有正、监及平各1人﹐皆为司法官。东汉以後或称廷尉、大理或廷尉卿。自北齐至明清皆称大理寺卿。清末设大理院﹐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西厂
官署名。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於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於东厂之外增设西厂﹐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後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又一度恢复﹐刘瑾被诛後﹐即废去。
州同
清代知州的佐官。属於直隶州的﹐相当於同知﹔属於散州的﹐则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海防、巡捕诸事﹐均从六品官。
州牧
古代以九州之长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每部设一刺史﹐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後废置无常。东汉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再设州牧﹐并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如汉末刘表为荆州牧﹐袁绍为冀州牧﹐都等於割据政权。以後历代设都督、总管、节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废。唐宋时惟京师或陪都地方最高长官以亲王充任者﹐尚称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废。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别称﹐实际上远非东汉州牧之比了。
吏目
元、明、清各代﹐在各知州以下设有吏目﹐从九品。掌刑狱及州衙内的事务。
吏部
东汉始将尚书常侍曹改为吏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後称吏部。隋唐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至清末并其职於内阁。
刑部
汉代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後有都官、比部各曹。隋初设都官尚书﹐统都官、刑部、比部、司门各侍郎﹐後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列为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长官为刑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历代相沿不改。惟唐天宝年间一度改称宪部﹐旋复旧称﹐清末改为法部。
协领
清代驻防旗兵的将领之名。其地位在参领之下﹐佐领之上。
协律郎
汉代称协律都尉﹐晋称协律校尉。北魏以後各朝设有协律郎﹐掌管音律﹐属太常寺。清在乐部设协律郎。
协律都尉
汉武帝立乐府﹐使司马相如等作诗赋﹐以宦者李延年为协律都尉﹐谱成乐调。但在当时为临时官名﹐不常设。至晋代﹐改称协律校尉﹐属太常寺。
协办大学士
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设置﹐初无定员。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始定为满、汉各1员﹐由六部尚书或总督中选任﹐仍带本职辅助大学士管理内阁事务﹐由此可递升为大学士。
军门
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则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
军师
掌监察军务。东汉、三国、晋均设置。如三国时魏以荀攸为军师﹐吴以朱然为右军师、蜀以诸葛亮为军师将军。
军机处
清代在皇帝直接指挥下的最高军政决策和执行机构。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用兵西北﹐设军机房。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始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在军机处任职者﹐称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无定员﹐最多时达6─7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在皇帝指定下兼任。但任命时亦按各人的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其僚属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乾隆时定为满汉两班﹐各8人﹐後增至四班32人。每班有领班、帮领班各1人﹐满语称“达拉密”。军机处职掌为每日晋见皇帝﹐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为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制的最高发展。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内阁成立之後﹐撤销军机处﹐以军机大臣改任为内阁之总理大臣、协理大臣。
同知
宋代枢密院不设枢密使及副使时﹐其主官称知枢密院事﹐佐官则称同知枢密院事﹐或简称知院、同知院。辽代设同知府事、同知州事。金、元时每府或州设同知一员﹐明清定为知府、知州的佐官﹐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江防﹐水利等﹐分驻指定地点。清代的同知﹐称为州同。此外﹐地方政权“厅”的长官﹐也称为同知。清代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同平章事
唐代制度﹐君主在大臣中选任数人﹐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即为事实上的宰相﹐简称同平章事。中书、门下二省本为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宋初沿用为宰相的官衔﹐元丰改制後始废。宋初又曾沿用﹐乾道始废。又节度使加平章事者。仅为虚衔﹐不任实职。参见“平章”条。
同中书门下三品
唐制﹐因“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而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及尚书省长官尚书令(无尚书令时以仆射)共议国政﹐共任宰相之职。但这些官位崇高﹐不轻易授人﹐往往以其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即视同中书省之中书令﹐门下省之侍中之意﹐以任宰相之职。而中书令、侍中均为三品官﹐故称“三品”。乾道以後﹐中书令、侍中均升为二品官﹐便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此名遂废。
安人
宋徽宗时所定命妇封号。在宜人之下﹐自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之妻封为安人。明清则为六品官之妻的封号。如以封给母及祖母﹐则称太安人。
安抚使
隋炀帝时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的兼职。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以安定社会秩序﹐称为“安抚使”。宋代改为一路的军民长官﹐多带“经略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衔﹐有节制兵马、赏罚官吏、发布命令、督理刑狱﹐稽察钱谷兵器等权力﹐有“帅司”之称。如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时﹐则称为“安抚大使”﹐得兼“宣抚使”。元代仅设於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掌管军民事务﹐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
观察
清代对道员的尊称。唐代於未设节度使的各道设“观察使”﹐为州以上的长官。後人因为分守、分巡道员也管辖府州﹐就借用以尊称道员。
观察使
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采访处置使为观察处置使﹐掌考察州县官吏政绩﹐後兼理民事﹐辖一道或数州。凡不设节度使者即以观察使为一道的行政长官﹔设节度使之处﹐亦兼观察使。至宋代﹐其职掌并於“提点刑狱公事”和“转运使”﹐观察使一职成为武将升迁时兼带的虚衔。元代废。
观军容使
唐代後期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以宦官头目充任(如代宗时之鱼朝恩﹐僖宗时之田令孜﹐都曾任此职)。原为节制、巡察出征军队而设﹐後专掌神策军(皇帝禁卫六军之一﹐为禁军的主力)。唐末掌握兵权的宦官多兼此职。唐代习惯上多以“军容”为对掌权宦官的尊称。
防御使
唐武则天时始设於夏州(治今陕西横山西)。安史之乱时分设於中原军事要地﹐专掌军事﹐以刺史兼任﹐常与团练使互兼﹐以後废置无常。至宋代为武将之兼衔﹐官阶高於团练使﹐低於观察使。辽南面官系统中有防御使。清代各省驻防军中设防御使﹐为正五品武官。驻京之健锐营及各陵寝亦设防御。
团练使
唐代安史之乱後﹐在未设节度使地区置都团练使、团练使﹐掌本区各州军事﹐常与观察使﹐防御使互兼﹐又曾与防御使互易称号。辖区大者达10州﹐小者3~5州﹐代宗时曾一度以刺史兼团练使﹐仅辖本州﹐旋废。至宋代为武将之兼衔﹐官阶高於刺史﹐低於防御使。辽南面官系统中各州置团练使。元末为防范农民起义﹐曾设团练安抚使。明废。
巡抚
古代偶有派官员至各地巡抚之举﹐但非专设之官。明初派京官巡抚地方﹐事毕即罢。宣德时以吴中、江南等处地大而重要﹐始专设巡抚﹐以後遂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辖一省的军事、刑狱、吏治、盐漕等事﹐为从二品﹐加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地位仅次於总督。俗称“抚台”。巡抚一般均加有兵部侍郎及右副都御史之兼衔。
巡按
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永乐後定制﹐以一省为一道﹐分道出巡﹐其品级虽低而可与省行政长官分庭抗礼﹐知府以下均奉其命﹐事毕还京。
巡检
“巡检”之名始於宋代。主要设置於沿边或关隘要地﹐或兼管数州数县﹐或管一州一县﹐均以武官任之﹐以镇压人民反抗为其专职﹐受州县指挥。在海南及归、峡、荆门等地﹐则置都巡检使。金元沿置﹐职权多限於一县之境﹐为九品官。明清的巡检多设於离州、县城稍远的地方﹐管理当地的治安等事。
巡捕
清代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文武两种。文巡捕以本省的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负责传宣和防卫。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亦有临时的巡捕﹐由督、抚指派。
巡察使
唐代前期巡行地方的大吏。常在水旱灾害後派遣五品以上之内外官充任﹐掌考察官吏﹐赈济灾民。有时称“安抚使”或“存抚使”﹐亦称“宣抚使”。
守备
明代设南京守备﹐节制本区各卫所﹐为重要军职。又於总兵之下设守备﹐驻守城哨﹐地位次於游击将军﹐无定员。清代绿营统兵官﹐分领营兵﹐位在都司之下﹐称营守备﹐为正五品武官。漕运总督辖下各卫和守御所分设守备统率漕运卫军﹐领运漕粮﹐称“卫守备”。此外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中也有守备一职﹐称土守备。
权知
即暂代之意。宋初官员﹐以朝廷临时差派某地的名义治事﹐在官衔前常带“知”字。“知”为主持之意。其暂时代者称权知﹐以後遂被沿用﹐如“权知枢密院事”、“权知贡举”、“权知某州事”等。又资历浅者出任品级高的职务时也加“权”字。
百户
官名。元代官制﹐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於千户﹐为世袭军职。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於各县千户所。百户所有两等﹐上所设蒙、汉百户各1员﹐下所设百户1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百户所﹐统兵120人﹐分为2总旗﹐旗各50人﹔10小旗﹐旗各10人﹐隶属千户所。百户为百户所的长官。
七画
县令(县长)
一县的行政长官。秦、汉以後﹐人口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称长。唐代的县分上、中、下三级﹐故不再分称令、长。宋代的县令之名虽存﹐事实上都派京朝官执行其职务﹐称为“知某县事”。元称县尹﹐明清称知县。
县丞
始置於战国﹐秦汉相沿。典文书及仓狱﹐为县令之辅佐﹐历代所置略同。清代县丞为正八品。
县尉
始置於秦﹐两汉沿袭。大县2人﹐小县1人﹐掌一县的治安及军事﹐历代所置略同。唐代县尉通常为进士出身者初任之官﹐京畿县尉职位尤重。宋以後减轻﹐明代始废﹐其职归典史掌之。
护军
护即督统之意﹐秦汉时临时设置护军都尉﹐属大司马府。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更名护军﹐或设中尉﹐以调节各将领的关系。魏晋以後﹐设护军将军或中护军﹐掌军职的选用﹐与领军将军或中领军同掌中央军队﹐为重要军事长官之一。唐以上护军及护军为勋官的称号。後期在神策军设护军中尉及中护军﹐为禁军统帅﹐以宦官充任。清代以守卫宫城的八旗兵为护军﹐设护军统领以下各级官员。
别驾
汉置别驾从事史﹐为刺史的佐吏。刺史巡视辖境时﹐别驾另乘车随行﹐故名“别驾”。魏晋以後﹐诸州均置别驾﹐总理众务﹐职权甚重﹐时人评议其职居刺史之半。隋唐改为长史﹐唐中期以後诸州仍以别驾﹐长史并置﹐但职权已轻。宋於诸州置通判﹐近似别驾之职﹐後世因沿称通判为别驾。
别将
唐代制度﹐军官中设有别将一职。《旧唐书?职官志》说﹕“左右亲士府统军各1人﹐掌率左右别将﹐侍卫陪从。”在各折冲府也设别将。又别将一般也用作偏将的代称。
员外郎
原指设於正额以外的郎官。晋以後所称之员外郎指员外散骑侍郎(皇帝近侍官之一)。隋文帝开皇年间﹐於尚书省各司置员外郎1人﹐为各司之次官。唐宋沿置﹐与郎中通称郎官﹐皆为中央官吏中的要职。明清各部仍沿此制﹐以郎中、员外郎、主事为三级司官﹐得以递升。员外郎简称外郎或员外﹐通称副郎。清代除六部外﹐其他官署如理藩院、太仆寺、内务府均设员外郎。
兵部
官署名。三国魏时置五兵尚书(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北魏有七兵尚书。隋唐以後设立“兵部”﹐列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长官为兵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为陆军部﹐後又添设海军部。
判官
隋代在使府设判官。唐代特派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皆得自选中级官员﹐奏请充任判官﹐以资佐理﹐掌文书事务。中期以後﹐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均设有判官﹐由本使选充﹐以备差遣。其权极重﹐几乎等於副使。宋代沿置於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称为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各路安抚、转运和中央的三司、群牧等亦设判官﹐职位略低於副使。元代分设於各路总管府、散府及州。明代仅设於州﹐职位渐轻﹐清代改为州判。
社长
元代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置。元时乡里有村□组织﹐每50家编为一社﹐择年高、晓农妐L暮鹤宓□鞯鄙绯□□芾□姓□挛瘛21擅晒诺奶铰沓嗑□朊窆餐□嗌纾□忧考喽剑□怨□唐渫持巍?
步军统领(九门提督)
清代“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的简称。掌管京师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成等九个城门内外的守卫巡警等职﹐以亲信大臣兼任﹐俗称“九门提督”。
八画
宗正
秦置﹐汉沿设﹐为九卿之一。多由皇族中人充任﹐为皇族事务机关的长官。平帝元始四年(前4年)﹐更名宗伯﹐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及诸公主家令、门尉等。王莽改为秩宗。东汉设宗正卿。《续汉书?百官志三》说﹕“(宗正)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历代职掌略同。唐宋称宗正寺﹔辽称特里衮﹔金称判大宗正事﹔元称大宗王府紮尔呼齐﹔明称宗人令﹔清称宗令。
宗师
汉置﹐晋相沿﹐属宗正卿﹐掌管宗室子弟的教训。《汉书?平帝纪》说﹕“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
宗伯
周代官名。《礼记?春官宗伯》说﹕“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称为“礼官”。是掌管典礼﹐宗庙﹐音乐﹐占卜﹐服饰﹐宗教﹐史册等事之官。其首官为大宗伯﹐次官为小宗伯。後世不设此官﹐但文人多喜用大宗伯以尊称礼部尚书。
宗人府
官署名。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明初设大宗正院﹐不久改称宗人府﹐选派亲王任宗人令﹐其後事权归於礼部。清代沿置﹐长官改称宗令、左右宗政、左右宗人﹐以亲王以下皇族充任﹐其事务长称府丞、理事官﹐其下有经历、主事等。
奉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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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朝请
“奉朝请”﹐本是大臣朔望上朝请命於皇帝之意。古代以春季的朝见为“朝”﹐秋季的朝见为“请”。汉代退职的大臣、将军、外戚﹐多以奉朝请的名义参加朝会。晋代以皇帝侍从官及驸马都尉为“奉朝请”。南朝为安置闲散官员﹐奉朝请曾增至六百多人﹐成为官号之一。隋初罢奉朝请﹐另设朝请大夫、朝请郎﹐作为散官官号。朝请郎废於元﹐朝请大夫废於清。
奉车都尉
官名﹐汉武帝设﹐掌管皇帝乘舆之事。霍光曾任此官﹐兼光禄大夫。
郎
古代对帝王侍从官的通称。“郎”即古“廊”字﹐指宫廷走廊。郎官的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已有之﹐秦汉沿置﹐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员额无定﹐多至千人。均属於郎中令(後改为“光禄勋”)。东汉以尚书台为实际的行政中枢﹐其分曹任事者为“尚书郎”﹐职责范围与过去的郎官不同。後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
郎中
官名﹐始於战国。汉代沿置﹐管理车、骑、门户﹐并内充侍卫﹐外从作战。初分为车郎、户郎、骑郎三类﹐长官有车户骑三将﹐其後类别渐废除。晋至南北朝﹐为尚书曹司的长官。自隋唐至清﹐各部皆沿置郎中﹐分掌各司事务﹐为尚书、侍郎、丞以下的高级部员。
郎中令
官名。始置於秦﹐汉初沿置﹐为皇帝左右亲近的高级官职。所属有大夫、郎、谒者及期门、羽林宿卫官。掌守卫宫殿门户。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名“光禄勋”。
典史
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领其职。
典客
官名﹐汉沿秦置。掌管王朝对少数民族之接待、交往等事务。汉景帝时改为“大行令”﹐武帝改为“大鸿胪”。王莽改为“典乐”﹐其属官有行人、译官等。东汉罢置。隋唐有典客署﹐属鸿胪寺。
典签
官名。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南朝宋、齐时﹐为了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常由皇帝派亲信担任此职﹐号为“签帅”﹐实握州镇全权。他们常奉皇帝密旨﹐处死不轨之宗室诸王。梁以後渐废。唐代诸王府亦设典签﹐仅掌文书表疏。宋以後废。
典属国
官名。秦始置﹐西汉沿之。掌少数民族之事务。汉武帝时﹐增置“属国都尉”、丞、候千人﹐所属有“九译令”。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并入大鸿胪。北魏复置﹐其职掌略同於西汉﹐後废。
典农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主屯田。吴也在实行屯田的各郡置典农校尉﹐统诸县﹐职权略同於太守。
典农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屯田区的生产、民政和田租﹐即为该区的行政长官。其後屯田区设立正式的县﹐典衣都尉遂改为县令、长。吴亦曾置此官。
典农中郎将
官名。三国魏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分置於屯田的地区﹐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职权皆如太守。魏未置﹐改任为太守。
尚书
官名。始置於战国﹐或称为“掌书”。秦代於“少府”内设“尚书”﹐长官有令、丞。汉武帝为提高皇权﹐设尚书在左右办事﹐掌管文书章奏﹐其地位逐渐重要。汉成帝时﹐置尚书5人﹐下有4丞﹐开始分曹办事。东汉於“少府”设尚书令1 人﹐秩千石﹐尚书仆射1人﹐秩六百石﹐尚书6人﹐秩六百石﹐这套组织即形成“尚书台”﹐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机构﹐从此三公权力大为削弱。魏晋以後﹐尚书事务日繁。曹魏设尚书5人﹕殿中﹐兵部﹐驾部﹐南部﹐扫癔TK迳?6名尚书﹕吏部、民部(度支)、礼部、兵部、刑部(都官)、工部。唐代更定六部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隋唐以後﹐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宋以後﹐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元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明初相沿﹐其後废中书省﹐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於国务大臣。清代相沿不革。
尚书令
官名。秦代初设﹐西汉沿置﹐属少府﹐主管文书章奏之事。汉武帝以後﹐职权益重。东汉政务皆归尚书﹐尚书令成为直接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令的首脑。魏晋以後﹐任此官者﹐即是宰相。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後﹐不设此官﹐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之长官。宋代之政令归中书省﹐虽设尚书令﹐但只是一种加给大臣的高级官号﹐并无实权﹐明清废。
尚书郎
官名。东汉制度﹐选拔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在皇帝左右处理政务﹐初入台称“守尚书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满二年称“侍郎”。魏晋以後﹐尚书省分曹﹐各曹有侍郎、郎中等官﹐综理政务﹐通称为尚书郎。
尚书省
官署名。西汉设尚书﹐属於少府﹐无“尚书省”之名。东汉尚书分曹办事﹐称“尚书台”﹐或“中台”﹐亦不称省。晋有“尚书都省”。刘宋始称“尚书省”(或“尚书寺”)﹐谓之“内台”。唐代曾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元代并其职权於“中书省”﹐明以後废。
尚书左右丞
官名。东汉尚书台有左、右丞各1人﹐秩四百石﹐掌录文书朝会。梁武帝时於尚书省置令及左右仆射、尚书6人﹐其下置左、右丞各1人﹐为尚书令、仆射的助手﹐分别管理尚书省事。隋唐沿梁制﹐於左、右丞之下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掌管监督稽核之事。袬뀱5邑├分扔肓□渴汤上嗟龋□□□□钠罚□伞13稹16□匝仄渲啤C髑宸稀?
使
官名。唐以後特派负责某种政务的官员称使﹐如节度使﹐转运使。明清常设的正规官中亦有称使者﹐如通政使﹐布政使﹐按察使等。
使臣
宋代对部分低级官员的称谓。有用於特定职务的﹐如州、府设立的捕“盗”官员﹐称缉捕使臣。又随军之各色人员亦称使臣或效用使臣﹐南宋时﹐有一军中战士仅二、三千人﹐而使臣多至五、六百的。
使相
唐中後期常以宰相官衔(“同平章事”)加於节度使﹐宋代多以“节度使”头衔加於卸任宰相﹐以示荣宠﹐均称“使相”。其品级、地位相当於宰相﹐但不执政。明代沿用以指辅臣督师之人。清代文人亦喜用“使相”称兼大学士的总督。
使持节
魏晋以後﹐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之权。次一等的称“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再次称“假节”﹐得杀犯军令的人。至隋唐则仅为刺史的例加虚衔﹐如某州刺史必带“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永徽以後﹐都督带使持节﹐即为节度使。
侍卫
官名。清制﹕选满蒙勋戚子弟及武进士为侍卫﹐分三等﹔又在其中特简若干为御前侍卫及乾清门侍卫﹐为最高级。御前大臣、御前行走及御前侍卫统归皇帝直接管理。乾清门侍卫、乾清门行走、一、二、三等侍卫统归御前大臣率领。大门侍卫、一、二、三等蓝翎侍卫则由领侍卫内大臣率领﹐不得入乾清门。
侍中
官名﹐秦始置﹐汉沿设。是列侯以下至郎中的加官﹐无定员。掌侍皇帝左右﹐出入宫禁。初仅伺应杂事﹐由於近在帝侧﹐其地位渐趋尊崇。南朝宋文帝时﹐始掌机要﹐梁、陈相沿﹐为实际上之宰相。北魏尤重其官﹐呼为“小宰洐臗﹜欹洵Y啤澳裳浴保□□笆讨惺 保塩础懊畔率 保┬□□佟L迫猿莆□笆讨小保□□畔率≒□□佟P□谔毂δ昙洌□拿畔率E讨形□笙啵□惺榱钗□蚁唷K嘧谑庇指淳沙啤R蚱涔傥惶馗撸□鲎魑□蟪贾□酉巍7怯型□秸率碌耐废危□床晃□紫啵□□媳背□煌□1彼斡檀嫫涿□□纤我院蠓希□桓粗谩?
侍从
宋代称大学士至待制为侍从官。因常在君主左右备顾问﹐故名“侍从”。其後又称在京职事官如六部尚书、侍郎及学士等为侍从。
侍讲
官名。唐代始设集贤院侍讲学士、翰林侍讲学士﹐负责讲论文史﹐备君主顾问。宋代沿置﹐皆以他官之有文学者兼充。明清则为翰林院额定之官﹐掌撰着、记载等事。
侍郎
官名。汉代郎官的一种﹐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後﹐尚书属官中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唐以後﹐中书、门下二省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侍郎为长官之副﹐官位渐高。至明清﹐升至正二品。
侍御史
官名。秦置﹐汉沿设﹐在御史大夫之下。其职守是﹕或给事殿中﹐或举劾非法﹐或督察郡县﹐或奉使出外执行指定任务。东汉别置治书侍御史。晋以後﹐又有殿中侍御史之名。唐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而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为御史台之成员。历代相沿﹐至明清则仅存监察御史一职。
制置使
官名。唐代後期﹐在用兵前後为控制地方秩序而设置的官员﹐位在刺史之下。五代时成为地区的军事长官。宋代沿用﹐负责边防军事部署﹐初不常设。南渡後因对金作战﹐设置渐多﹐多以安抚大使兼充﹐根据情况有权制置军事﹐资望特高的称制置大使。後废。
京官
古代一般称中央系统的官员为京官﹐以别於地方官和差遣外出之官。宋代指不经郭洠话抳恁백8拔窠掀嶂□傥□╘□□□猿2喂傥□□□佟?
京堂
明清时称各衙门长官为京堂﹐意为堂上之官。清代对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大理、太常、大仆、光禄、鸿胪等寺及国子监的堂官﹐概称京堂﹔负责文书、草拟者称京卿。中叶以後﹐对官小任重而另加三品京卿、四品京卿者称京堂。
京察
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规定六年举行一次﹐清代改为三年﹐以“四格”、“八法”为升降标准。“四格”为﹕守、政、才、年。每格按其成绩列为称职、勤职、供职三等。列一等者记名﹐得有升任外官的优先权。“八法”为﹕贪、酷、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弱。分别给以提问、革职或降级调用的处分﹐年老和有疾者退休。“八法”後去掉贪、酷﹐改为“六法”。
京兆尹
官名。在汉代也指政区名。原称“右内史”﹐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京兆尹。治所在长安﹐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地区。三国时魏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西魏、北周、隋仍称郡﹐改太守为尹。唐玄宗开元初﹐改雍州为京兆府﹐往往以亲王领京兆牧﹐改雍州长史为京兆尹﹐并增置少尹﹐以理府事。
治中
官名。汉代置治中从事史﹐为州刺史的助理。隋代成为郡的佐官﹐至唐改为“司马”。明清惟京府(如顺天府、应天府)置治中﹐与通判共同参理府事。
治粟都尉
官名。西汉置﹐又名搜粟都尉。掌管生产军粮等事。
国公
古代五等爵中有“公爵”﹐位第一。晋代始有“开国郡公”、“县公”之称﹐历代沿置不革﹐明以後去“开国”两字。宗室封爵﹐唐、宋、辽、金四代亦有“国公”之称。清代称为“镇国公”﹐次於贝勒、贝子。
国子监
简称“国学”﹐是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机构。西晋咸宁二年(公元276年)建国子学﹐为教育五品以上官僚子弟的贵族学校。北齐改为“国子寺”﹐隋代改为“国子监”﹐兼管教育行政的机构。唐代国子监辖国子、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等学。国子学招收三品以上官僚子弟﹐太学招收五品以上官僚子弟﹐四门学招收七品以上官僚子弟﹐律学、书学、算学招收八品以下官僚子弟及庶人子弟。宋元以後逐渐合并。元代分置国子监、回回国子监、蒙古国子监。明代设北京国子监、南京国子监。清沿明制﹐在地方设府、州、县学﹐在京师设国学﹐以监为学﹐选入学者称国子监生。成立之初规定学员住监课读﹐後来渐成空文。监生不一定在国子监求学﹐还有出资捐纳“监生”名义的制度。
国子助教
晋以後﹐国子学中设博士、助教﹐唐朝制度﹐国子监分设六馆﹐每馆均设博士及助教﹐明、清两代的国子博士等於虚设﹐国子监六堂教导之责﹐均由助教担任。清制助教为从七品官﹐与博士品秩相等﹐而名位略低。
国相
汉代封为王爵者﹐设有王国的一套职官﹐重要的职官有傅及相。傅、辅佐国王个人的行动﹔相﹐管王国内的民事。其职权相当於郡之太守﹐均由朝廷任命。王国之下﹐也有辖县及侯国者﹐侯国也设相﹐其职权与县令相当。
刺史
官名。西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元封五年(前106年)初置部刺史﹐根据六条规定监察各州﹐称“六条问事”。本为监察官性质﹐其官阶低於郡守。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哀帝初又改旧制。不久复称州牧。东汉除首都设司隶校尉以外﹐在外十二州﹐每州设刺史1人﹐秩六百石。灵帝时﹐各地农民起义爆发﹐朝廷为加强镇压力量﹐於中平五年(公元189年)﹐改刺史为牧﹐往往派朝中大臣出领州牧﹐其权势至大﹐地位较郡守为高﹐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自三国至南北朝﹐各州亦多置刺史﹐一般以都督兼任。隋以後﹐刺史为一州的行政长官。其间惟隋炀帝及唐玄宗时两度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但不久均复旧称。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兼领驻在地的州刺史﹐所辖境内之州刺史均为其属官﹐刺史之职位渐轻。宋制以朝臣充知州﹐称“权知军州事”。清代以刺史作知州的别称﹐和前代的刺史不相同。
枢府
旧谓政府之中枢。宋代多以称枢密院﹐清代用以称军机处。
枢相
宋代宰相兼任枢密使者称枢相﹐清代对官至大学士而任军机大臣亦有此称。
枢密使
官名。唐太宗时﹐始以宦官掌枢密。其後当权之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甚至废立君主。昭宗时﹐借朱温之力﹐尽诛宦官﹐始改以士人任枢密使。朱温称帝後﹐力矫此弊﹐改名“崇政使”﹐以君主左右最亲信之大臣任此官。後唐复称枢密使﹐其实权有超过宰相者。宋代沿其制而略有改变﹐以枢密使为枢密院之长官﹐与中书省之“同平章事”等合称“宰执”﹐共同负责军国要政。任此职者或为文官﹐或为武将﹐终无定例﹐往往由“同平章事”兼任。遇有关军事措施﹐均由枢密使秉承君主意旨决定执行。清代文士对军机大臣亦往往尊称为枢密。
枢密院
官署名。五代後梁建立崇政院﹐後唐改称枢密院。宋代沿置﹐主要管理军事机密及边防等事﹐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辽设北枢密院(相当於兵部)、南枢密院(相当於吏部)及汉人枢密院(掌汉族地区兵马)。元代枢密院主要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战争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明清废。
知州
官名。宋代派朝臣为州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以中枢官带“权知军州事”衔﹐兼掌军事﹐简称“知州”。原意为暂行主持本军本州事务﹐明清以知州为州的长官名称。知州有两种﹕一为直隶州知州﹐其地位稍低於知府﹔另一为散州的知州﹐其地位与知县相同。
知县
官名。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初用京官知县事﹐管理一县的行政﹐有戍兵驻县的﹐更兼管兵事。因本非县令而管县﹐故称“知某县事”﹐简称知县。明代始正式用为一县长官的名称。清代相沿不革。
知府
官名。宋代於升府之处﹐命朝臣出充长官﹐称为“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代始正式称为知府﹐辖数州、县﹐是一府最高的行政长官﹐级别为四品。清代相沿不革。为从四品官。
知院
宋代枢密院不置枢密使时﹐则以他官知枢密院事﹐因称知院﹐後遂为枢密使之通称。
制军
清代对总督的称呼。原意是因为总督有节制文武各官之权﹐故有此称﹐尊称为制宪﹐别称为制台。
制置使
官名。唐代後期在用兵前後为控制地方秩序而建置。宋代沿置﹐掌措置边防军﹐扞卫疆土﹐多兼“经略使”或“安抚大使”﹐以统兵官充任。其权任特重者﹐称为“制置大使”。
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署名。宋代行政、军政、财政分掌於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关。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主持变法﹐特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由中书和枢密院长官兼领﹐掌管新法的制订和颁布﹐是施行新法的总机构。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并入中书省。
参军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以丞相总揽朝政﹐其僚属往往用“参丞相军事”的名义办事。此後直至南北朝﹐凡诸王及将军开府者﹐皆置参军﹐为重要幕僚。南朝梁代皇子府中设长史、司马、咨议参军、中录事、中记事、中直兵等“参军”﹔又有正参军、行参军﹐以参军为官称者甚多。唐制﹐诸卫及王府官俱有录事参军事等﹐外府州也分别置司录及录事参军等﹐简称参军。宋有司户参军﹐为地方上的低级官员。元废。
参议
官名。明代在布政使下设左右参议﹐以分领各道。清初沿置﹐乾隆时废。又明清於通政使司亦设参议一职﹐为通政使之佐官。清末新官制中各部於左右丞下亦设左右参议﹐掌审议有关部务之法令。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的中央及各省均有此名目﹐由其主官任意委派﹐均系闲差。
参将
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无定员﹐位次於总兵、副总兵﹐分守各路。明清漕运官设置参将﹐协同督催粮运。清代河道官的江南河标、河营都设置参将﹐掌管调遣河工、守汛防险等事务。清代京师巡捕五营﹐各设参将防守巡逻。
参谋
官名﹐唐、宋节度使及各路统帅所属幕僚之一﹐掌参议谋画。
参知政事
官名。唐初实际任宰相者偶用此名。宋代以资历较浅之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为“参知政事”﹐掌副相之职。元丰改制时废。南宋恢复。元代行中书省亦设参知政事﹐为行省之副长官。明代各行省於承宣布政司、左、右布政使之下设左、右参政﹐地位与前不同。
参赞大臣
官名。清代新疆伊犁将军下设参赞﹐又在塔尔巴哈台、乌什等处各设参赞大臣﹐等级略次於将军。又临时出征的统帅下面﹐也往往设参赞大臣﹐以赞襄军务。
录事
官名。晋代骠骑将军及诸大将军不开府办事﹐属官有录事﹐掌总录文簿。其後刺史掌军而开府者亦置之﹐职任甚为重要。隋以後为州郡官﹐掌纠正各曹职事。宋代各州置录事参军﹐府置司录参军。元废。
录事参军
官名。晋代置﹐亦称录事参军事﹐为王府、公府及大将军府等机关的属官﹐掌管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其後刺史掌军开府者亦置。北魏至隋﹐州郡亦设录事参军。唐宋时废时置﹐元废。
录尚书事
东汉以後﹐中央行政均归“尚书”处理﹐特别在南北朝时代﹐凡掌握重权的大臣必带“录尚书事”的名号。“录”是总领的意思﹐因此当时人称之为“录公”﹐录尚书事独揽大权﹐无所不管。北魏多以诸王领此官。北周时废。
经略使
官名。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在沿边重要之州设经略使﹐和都督同时并置﹐是边防军事长官。後多由节度使兼任。宋代置於沿边各路﹐常兼安抚使﹐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宋之大行政区称“路”)之军事、行政事务。明及清初凡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职位高於总督。
转运使
官名。始置於唐代﹐初称“水陆发运使”﹐管理洛阳、长安间的粮米运输事务。後设“江淮转运使”﹐掌江南各道的水陆转运﹔“诸道转运使”﹐掌全国谷物财货的转输和出纳﹐由宰相及盐铁使等官兼领。宋初为集中财权、改置专职的“都转运使”、“转运使”﹐掌一路或数路财赋﹐有检察地方官吏的权力。其後职掌扩大﹐兼理边防、治安、钱粮、巡察等事务﹐成为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辽、金亦於诸路设转运使﹐金代另於京城设“都转运使”﹐以掌管钱谷的征收、转运和仓库出纳。元、明、清有“都转盐运使”﹐是专管盐务的长官。
驿丞
明清之制﹐各州县设有驿站之地﹐均设驿丞。掌管驿站中仪仗﹐车马﹐迎送之事﹐不入品。
供奉
在皇帝左右供职者的称呼。唐初有“侍御史内供奉”﹐“殿中侍御史内供奉”等名。唐玄宗时设“翰林供奉”﹐专备宫中应制而设。宋代“东、西头供奉官”为武官阶官﹐“内东、西头供奉官”为内侍(宦官)阶官﹐仅用以表示品级﹐无实际职掌。清代称“南书房行走”为“内廷供奉”。
供事
清代中枢机关低级职员的一种。大体上指不属於各正式编制的人员。服务至一定年限可以正式补用为低级官吏。
九画
帮办
清代後期﹐中央及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资格比会办略次。
勃极烈
金初官号。乌古乃(公元1021─1072年)时开始设官﹐官长皆称“勃极烈”﹐即女真语治理众人之意。最高总管称“都勃极烈”﹐类似汉制中的塚宰。其次是“■版勃极烈”﹔以下是“国伦勃极烈”﹐有时左右并置﹐等於国相。此外还有胡鲁(统领官)移赉(第三位)、阿买(治理城邑的官)、乙室(迎迓官)、紮失哈(守官署的官)、昃(阴阳官)、迭(倅贰官)等勃极烈。金熙宗时废﹐清代改译“贝勒”﹐但已成为爵位的名称﹐与金代不同。
按察使
官名。唐初仿汉刺史制设立﹐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员。开元二十年改称“采访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权力仅次於节度使。宋代初以转运使兼领﹐後乃别设提点刑狱。金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的考核之事。元代改称“肃政廉访使”。明初复用原名﹐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又设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叶後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亦设按察使﹐隶属於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清末改称“提法使”。
指挥
官名。明清沿元制於京城设五城兵马司﹐置指挥、副指挥﹐掌坊巷有关治鬼陧揿l□置鞔□魑赖闹富邮挂嗉虺浦富印?
封人
官名。《周礼》列为地官司徒的属官。掌分封诸侯之事。春秋时各国也设有此官﹐掌典守封疆等事。
封疆大吏
清代总督、巡抚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犹如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一般称封疆大吏。
柱国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为统率武装部队之官﹐或称“上柱国”﹐其地位略次於“令尹”。两汉废。北魏、西魏时设“柱国大将军”﹐以统率府兵﹐每柱国下统两个大将军。北周时增置“上柱国大将军”﹐隋代有“上柱国”、“柱国”﹐以封勋臣。唐以後作为勋官的称号﹔“上柱国”为十二转(即第一级)﹐正二品﹐至清始废。
相国
官名。春秋时齐景公设左、右相﹐相成为齐国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以後其他诸侯国也有设置﹐或称“相国”﹐或称“相邦”﹐或称“丞相”。只有楚国不设相﹐以令尹为其国的最高执政官。秦有相国。汉初先置丞相﹐後改为相国﹐各诸侯王国亦设过相国﹐後改称为相。东汉不设相﹐以大司徒任宰相之职。东汉末﹐献帝时始改司徒为丞相。唐以後﹐多用以作实际任宰相之职者的尊称。明、清两代则用以对内阁大学士的尊称。
春坊
官署名。隋置门下、典书二坊﹐唐改为左右春坊﹐为太子官属。历代相沿﹐春坊官有庶子、中允、赞善等﹐明清仅备为翰林院编修、检讨之升转﹐因而编修、检讨升为春坊官者称开坊。
春官
《周礼》六官之一﹐称宗伯为春官﹐掌典礼。唐武则天时曾一度改礼部为春官﹐旋复旧称。後世也以春官为礼部之通称。又唐宋至明清主管天文历法之官有春官正、夏官正等。
南省
官署名。唐代尚书省设在皇城正中﹐位居宫城之南。中书、门下、尚书龰戚饫捸捞i槭〉奈恢迷谄渌□绞≒□希□释u啤澳鲜 薄?
南衙
唐代皇宫在长安城北面﹐中央的省、台、寺、监各官署都设在宫城之南﹐故称南衙或南司。後来宦官权势渐重﹐其所处之北司遂与南衙对抗。因而史书上常以南衙、北司对举。又北宋时习惯称开封府的官署为南衙。
南书房
北京故宫“乾清宫”的西南﹐本是清康熙读书之处。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始选翰林等官入内当值﹐称为“南书房行走”。其职除应制撰诗文外﹐还秉承皇帝旨意﹐拟进诏旨。“南书房”一度成为当时发布政令的所在地。自“军机处”成立後﹐即不再参预机务﹐仅专司文辞书画等事﹐一般又称为“南斋”。
南面官
辽代统治汉人的行政机构系统﹐与北面官相对而言。辽太宗耶律德光时﹐因汉族人口日增﹐原有的职官过於简单﹐因分设两个官僚机构﹐“以国制待契丹﹐以汉制待汉人”。世宗耶律阮时﹐南面官系统逐渐完备﹐京城设三省、六部、台、院、寺、监﹔京外设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都是模仿唐代制度。机构虽然庞大﹐但职简权轻﹐远不能与北面官之权力相比拟。
南大王院
辽代官署名﹐属於“北面官”系统。设有“南院大王”﹐“知南院大王事”等官﹐分掌契丹部族军民之政。
勋官
隋唐至明赠给文武官员的称号。北周时本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後渐及朝官。至唐定制﹐勋官自上柱国至武骑尉﹐凡十二转﹐受勋者即称勋官。沿袭至明为文勋十级﹐武勋十二级﹐由吏部稽勋司掌其事。清废。
贵人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东汉光武帝时始置﹐其位仅次於皇後。至清仍沿用﹐但位在妃、嫔之下﹐地位大不相同。
贵妃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南朝宋武帝键WJ忌瑁□匚淮斡诨屎螅□运逯燎宥嘌□谩?
贵嫔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魏文帝曹丕始置﹐位次於皇後。後世多沿置。
昭仪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汉元帝时始置﹐汉代制度﹐“昭仪位视丞相﹐爵比王侯”。原为妃嫔中的第一级﹐自魏晋至明均沿置。清废。
待诏、待制
“待诏”、“待制”本为待皇帝之命以言事之意﹐原非官名。汉代常令文学之士待诏於“金马门”﹐称为“金马门待诏”。唐代有“翰林待诏”﹐宋代於馆阁“直学士”之下置“待制”﹐始成为固定的官名﹐如“龙图阁待制”等。明代仅在翰林院设有“待诏”6人﹐从九品。清代沿置﹐但已成空名。
钦天监
官署名。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历法。秦、汉以来﹐太史令兼管天象历法。唐代始设司天台。宋、元称司天监﹐与太史局、太史院并置。元又设回回司天监。明、清改名钦天监﹐设监正、监副等官。
钦差大臣
官名。明制﹐凡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钦差。清代沿用﹐皇帝特命并颁授关防的﹐称为钦差大臣﹐权力更大﹐一般简称钦使﹐统兵者则称钦帅。驻外使节亦称钦差出使某国大臣。
修撰
官名。唐宋为史馆中官职。明清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一般即授翰林院修撰。
秋官
《周礼》六官中称司寇为秋官﹐掌刑狱。唐武则天时曾一度改刑部为秋官﹐旋复旧称。後世亦以秋官为刑部通称。唐宋至明清设秋官正等﹐主管天文历法。
皇後
皇帝之正妻称“後”或“皇後”(汉魏时分封诸侯之正妻亦称“後”或“王後”)。“皇後”名称自秦汉沿用至清末。
皇帝
史称古代三皇为“皇”﹐五帝为“帝”。夏、商、周三代之君称“王”﹐秦王赢政统一全国以後﹐王绾、李斯等根据三皇的名称﹐上尊号为秦皇。嬴政自认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
皇太子、太子
皇位继承人的称谓。一般指皇帝的嫡长子。但也有例外﹐东汉时﹐皇朝称“皇太子”﹐诸侯王国称某国“太子”。以後“太子”专用於皇朝﹐亲王之继承人称“世子”。清代自康熙帝废去太子允礽以後﹐即不再立“太子”。
亲王
爵位名。其名始於南朝末期。隋代以皇帝的伯叔兄弟和皇子为亲王﹐唐代以皇帝的兄弟和皇子为亲王。宋明各朝相沿。清代宗室封爵第一级称为和硕亲王﹐主要是封给皇子﹐蒙古贵族也有被封为亲王者。
度支使
官名。“度支”原为度入为出之意。魏晋南北朝时设“度支尚书”﹐掌管国家财政收支。隋代改为“民部尚书”。唐初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尚书”﹐户部度支司专掌钱谷的出入。天宝以後﹐因军事供应浩繁﹐多以户部尚书、侍郎或他官兼领度支事务﹐称度支使或判度支、知度支事。其权极重﹐和“盐铁使”、“判户部”或“户部”尚书合称“三司”。至五代後唐时并为一署﹐号“三司使”。
亭长
官名。战国时在国之边境设亭﹐置亭长﹐以防御敌人。西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此外设於城内或城厢的称“都亭”﹐设於城门的称“门亭”﹐均置亭长﹐其职掌与乡间亭长同。东汉後渐废。又唐代在尚书省各部之都事、主事(从九品)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之禁令诸事﹐为中央官署中最低级事务员。
将军
官名。春秋时晋国以卿为军将﹐始有将军之称。战国及秦﹐将军为武官之高级官号。汉代以後﹐在将军前加以称号﹐如“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前、後、左、右“将军”﹐“伏波将军”等。魏、晋、南北朝以後﹐将军之名号益繁。唐十六卫﹐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等军﹐均於大将军下设将军之官。宋、元、明均称殿廷武士为将军。清代的将军有四种﹕(一)对宗室之封爵﹐如“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二)驻防各地的八旗最高长官﹐专由满洲人充任﹐内地各省将军掌驻防军事及旗籍民事﹐在边疆地区﹐将军即为全区的最高军事和行政长官﹔(三)临时出征的统帅﹐如扬威将军﹐靖逆将军等﹔(四)正一品至从二品武官封赠之阶。
将作大臣
官名。秦置﹐称将作少府。西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改名将作大臣。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及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职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东汉、魏、晋沿置。南朝梁时改称大匠卿﹐北齐时改称将作寺大匠。自隋至辽﹐多称将作大匠。元设将作院院使﹐掌金、玉、织造、刺绣等手工艺品的制作。明初曾设将作司卿﹐不久废﹐其职并入工部。
美人
嫔妃的封号之一﹐西汉始置。西汉制度﹕“美人视二千石﹐比少上造”3。自汉至明皆沿称。
首辅
明代对首席大学士的习称?嘉靖、隆庆和万历初期﹐首辅、次辅界限严格﹐首辅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次辅不敢与较。清代领班军机大臣之权极重﹐亦称为首辅。
首领官
明清中央六部主事、司务及地方官署中﹐负责本署总务工作的事务官﹐通称为首领官。
总长
官名。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设置﹐为中央政府各部的长官。
总兵
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事毕缴还﹐後渐成常驻武官。清代总兵为绿营兵正﹐官阶二品﹐受提督统辖﹐掌理本镇军务﹐又称“总镇”。其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镇标”。
总宪
明清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左副都御史则称为副宪。御史台古称宪台﹐故有是称。
总督
明初有战事时派中枢部院总督军务﹐事毕即罢。宪宗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始专设“两广总督”﹐後各地逐渐增置﹐遂成定制。清代始正式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辖一省或数省。总督综理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官﹐加尚书衔着为从一品(清代总督照例加兵部尚书或右都御史衔者称座衔)。此外清代还设有专管漕运者﹐为“漕运总督”﹔专管河道者为“河道总督”。
总管
官名。(一)地方高级军政长官。北周武成元年(公元559年)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隋及唐初也在各州设总管。边镇或大州设“大总管”﹐後复称都督﹐惟统兵出征之将帅称总管。北宋之“马步军都总管”或兵马总管由各级地方长官兼任﹐掌管路、府或州的兵马。辽金各总管府的马步军总管﹐兵马都总管或总管都兼管军民。(二)为军事长官。隋及唐初有行军总管。行军大总管﹐是出征时的军队主帅。宋钦宗时曾设东、西、南、北道“都总管”﹐分统四方勤王兵﹐以抗击金兵。清代的盛京(今辽宁沈阳)、吉林等处的“驻防总管”﹐是地方驻防长官。(三)为管理专门事务的行政长官。元代中央和地方设各种名目的“都总管府”或“总管府”﹐如管理全国工匠的“诸色人匠都总管府”﹐负责守护行宫及皇帝游猎事务的“尚供总管府”﹐都设有“达鲁花赤”及“总管”等官。清代内务府设“总管大臣”﹐专掌宫廷事务。又宫内的宦官首领称“总管太监”﹐俗称“总管”。
宦官
古代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特殊官员。也叫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太监、内监等。均以被阉割後失去性能力者充之。秦、汉之宦官均属“少府”﹔隋、唐、宋设“内侍省”统管。唐代至元代又设有“宣徽院”﹐都用宦官主管。明代设十二监、四司、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由太监提领。宦官为内廷官﹐本无权干预政事﹐但因皇帝与宦官最接近﹐宦官就逐渐取得了政治的特权。东汉及唐、明﹐都发生过宦官专权的事实。
宣抚使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以宇文融充河北道宣抚使﹐是宣抚使称号之始。後期派朝官巡视经过战争及受灾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宋代在用兵时以将相大臣充任“宣抚使”﹐负责指挥军事和安定边境﹐其职位高於“安抚使”。元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宣抚使”管理军民﹐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
宣政院
官署名。元代管理宗教事务和西藏地区军事民政的中枢机构。至元初年设立﹐先名“总制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因唐时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今西藏)来使﹐故改名“宣政院”。设院使2人﹐以西藏上层喇嘛、国师充任﹐下设属官分职﹐僧俗并用。每遇有事﹐则临时在当地设立“分院”办理。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曾置管理宗教的“行院”於杭州。
宣慰使
官名。元代始置﹐掌军民事务。在行省之下﹐分道管理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连络机关﹐或称“宣慰司都元帅府”﹐“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多设於少数民族地区﹐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土官的最高职衔。
祠部
东晋始置﹐掌祭祀之事﹐後变为礼部。明清改为“祠祭司”﹐而以祠部为礼部官员的一般称呼。
给谏
宋代为腹播焴鶬z梢榇蠓虻暮铣疲□□凭勒□肮孚桑□宕□米髁□聘□轮械谋鸪啤?
给事中
官名。秦置﹐汉魏相沿。为将军、列侯、九卿以至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因给事殿中﹐备顾问应对﹐讨论政事﹐故名。晋始为正官。隋唐以後﹐成为门下省之属官﹐掌驳正政令之事。唐一度改称“东台舍人”﹐旋复旧称。元代废门下省﹐给事中又兼修起居注﹐明沿宋给事中分六房之制﹐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都给事1人﹐左、右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抄发章疏﹐稽察违误﹐其权颇重。清代只设“六科掌印给事中”、“给事中”﹐隶属於都察院﹐与御史之职权无别。
统制
官名。北宋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直接控制军队﹐将领不能专兵。凡遇战事﹐则在各将领中选拔一人给予“都统制”的名义﹐以节制兵马。南宋建炎六年(公元1127年)﹐设置“御营司都统制”﹐始成为禁军将官之职衔。此後﹐边要地区亦设“都统制”﹐并加“御前”二字﹐以示属於朝廷直属军队。并非地方军事长官。清末军制﹐统辖一镇的长官也叫统制(即镇统)。
统领
官名。南宋武职有统领﹐位在统制之下。清制﹐八旗兵的前锋营、护军营分设前锋统领、护军统领﹐步军营设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咸丰以後﹐各省招募健勇﹐其统军之官亦称统领。清末新军制﹐一协的长官也称统领﹐约当於後之旅长。
郡王
爵位名。始置於西晋。唐宋以後﹐郡王爵号低於亲王一等﹐多为诸王长子的封号。此外﹐臣下亦可封郡王。清代宗室封爵第三级称为“多罗郡王”(“多罗”即满语“理”之意)﹐简称“郡王”。
郡守
官名﹐始置於战国。初为武职﹐用於防守边郡﹐後逐渐成为地方长官。秦统一全国後﹐以郡为最高的地方行政区域﹐每郡置“守”掌管。汉景帝中二年(前148年)﹐更名太守。
郡尉
官名﹐秦始置。郡守的佐官﹐掌全郡军事。汉景帝中二年(前148年)﹐改称都尉。当时有的郡不置太守而仅置都尉﹐故其权位颇重。东汉以後废。
郡丞
官名。汉朝制度﹐郡守下设丞及长史。都丞为太守的佐官﹐秩六百石。都尉下亦设丞﹐历代设置。唐代改郡守为“州刺史”﹐下设“别驾”、“长史”等官﹐不设“丞”。宋亦不设丞﹐明清相沿。清代仅在顺天府尹之下设“丞”1人﹐为正四品﹐掌管学校政令﹐乡试时充提调官。清代文人往往以“丞”为“同知”的代称(即比附汉代郡丞的官名)。
十画
起部
官署名。《隋书?百官志》载梁代制度﹔尚书省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兵等六尚书﹐又置吏部、三公、比部、祠部、度支、左户、起部等郎23人。又有“起部尚书”﹐在营建宫室、宗庙时临时设置﹐事毕撤销。分属都官、民部两尚书管辖。
起居注
官名。魏晋及南北朝多以着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掌侍从皇帝、记录皇帝言行。隋代於内史省(即中书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於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元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明初曾专设起居注。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被送入宫中讲解经史者)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
校人
官名。在《周礼》为夏官司马的属官。春秋时鲁国设置﹐掌马政。晋、宋等国称为“校正”。又为主管池沼的小吏。
校事(校官)
古代掌侦察刺探的官。俞正燮《癸巳存稿?校事》﹕“魏吴有校事官﹐似北魏之侯官﹐明之厂卫……或谓之典校﹐或谓之校曹﹐或谓之校郎﹐或谓之校官”。
校尉
古代军职之称。西汉时代“校尉”地位甚高﹐仅次於将军﹐随其任务之不同而冠以名号﹐如“中垒校尉”﹐“戊巳校尉”﹐“城门校尉”等。武帝时以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合称“八校尉”﹐以保卫京师。东汉制略同西汉﹐而“司隶校尉”权更重﹐已非一般军官之任。灵帝时设“西园八校尉”﹐而以宦官掌大权。汉以後﹐掌少数民族地区之长官亦称“校尉”。唐折冲府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以後则用为低级武散官的称号。明、清则八、九品武职散阶﹐亦称校尉。又泛称卫士为“校尉”。
校书郎
官名。东汉时於东观置校书郎中。後魏置校书郎﹐属秘书省。掌校勘书籍﹐订正讹误。除两晋、南朝外﹐历代均沿置。元代校书郎掌监定书画。明清废。
盐官
官名。西汉武帝时﹐为了专卖盐铁﹐在河东安邑县(今山西夏县)﹐勃海章武县(今河北黄骅西南)﹐蜀郡临邛县(今四川邛崃)﹐南海番禺县(今属广东)等三十八处设置盐官﹐隶属大司农﹐以收盐税。东汉时在有关郡县设盐官。
盐运使
官名。始置於元代﹐设於产盐各省区。明清相沿﹐其全称为“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简称“运司”。其下设有运同、运副、运判、提举等官﹐有的地方则设“盐法道”﹐其长官为道员。这些官员往往兼都察院的盐课御史衔﹐故又称“巡盐御史”。他们不仅管理盐务﹐有的还兼为宫廷采办贵重物品﹐侦察社会情况﹐是当时能够大量搜刮民脂民膏的一个机构。
盐铁使
官名。唐中朝以後特置﹐以管理食盐专卖为主﹐兼掌银、铜、铁、锡的采冶﹐多特派大臣充任或由淮南节度使兼领﹐常驻扬州。诸道盐铁使常兼诸道转运使﹐通称盐铁转运使﹐为当时握有财权的重要职官。宋以後废除。
夏官
《周礼》六官﹐称司马为夏官﹐掌军政和军赋。唐武则天时曾一度改兵部为夏官﹐旋复旧称。唐宋至明清间设夏官正等﹐为主管天文历法之官。
夏卿
《周礼》以夏官司马掌兵﹐後世因称兵部长官为夏卿。又梁武帝时﹐以太府、少府、太仆三卿为夏卿。
都头
军职名。唐中朝藩镇和禁军中的领兵官称“都将”﹐或称“都头”。宋代於禁军中设都头、副都头﹐其职位低於指挥使。
都司
官名。唐宋的尚书省亦称尚书都省﹐其左右司为尚书省各司的总汇﹐因称都司。明代都指挥使司为一省掌兵的最高机构﹐简称都司。又清代绿营军官职位次於游击﹐称为都司﹐是正四品武官﹐分领营兵。
都护
官名。西汉宣帝时设“西域都护”﹐为驻守西城地区的最高长官﹐控制西域各国。其後废置不常。东汉、魏、晋时又有都护、都护将军﹐为统率诸将之官﹐唐自太宗至武则天时﹐先後设置安西、安北、单於、安东、安南、北庭六个“大都府”。每府设大都护、副大都护(或副都护)﹐管理辖境的边防、行政和各族事务。元代都护府设有大都护、同知、副都护﹐为主管畏兀儿(维吾尔)族和汉族之间诉讼事件之司法长官。
都事
官名。西晋、南北朝时设“尚书都事令”﹐处理尚书日常事务。隋代改称“尚书都事”﹐分隶各部。唐代各部设“都事”负责收发文书﹐稽察缺失及监印等事务。宋代有“尚书左右司都事”﹐其他主要官署亦设“都事”。明代中央和地方主要官署亦设“都事”。清代则专设於都察院﹐掌理文书。
都统
官名。“十六国”时前秦建元十九年(公元383年)﹐为进攻东晋而伂`吧倌甓纪场保□□□烨嗄瓯出慕□佟L拼□笃谖□址□□蚝驼蜓古├衿鹨澹□柚畹溃u笮姓□辟┬杏□纪常□□鞯莱稣鞅出耐乘□R院笠蚨纪程□啵□衷谄渖仙琛岸级纪场保塩醋芏纪常□A墒庇小澳谕庵□纪场保□际峭尘□魉□G宕□诰╟谏琛鞍似於纪场保□诟魇∩枳□馈案倍纪场保□晌□□芯□驴□频某I杈□啊T诘胤缴希□扒啬╟晟栌小昂游飨时按蠖纪场保□峭持蔚钡厣偈□褡宓墓佟?
都监
官名﹐即“监军”。唐中叶命将出兵﹐以宦官为监军﹐因督察多路兵马﹐故称“都监”﹐或“都都监”。宋代设有路“都监”﹐掌管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务。有州府“都监”﹐掌管本城厢军的屯驻、训练、军器和差役等事务。资历浅的武官担任“都监”职务时﹐称“押监”。辽代“□(ji
都堂
尚书省总办公处的称呼﹐“都”是总揽的意思。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处(都堂)居中﹐东有吏、户、礼三部办公处﹐西有兵、刑、工三部办公处﹐尚书省的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等官总辖各部﹐称为“都省”﹐故总办公处称为都堂。宋金尚书省的办公处也沿用此称。明代各衙署之长官因在衙署之大堂上处理重要公务﹐故称堂官﹔都察院长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以及被派遣到外省带有这些兼衔的总督﹐巡抚﹐均通称都堂。清代则称为“部堂”。
都尉
官名。战国时始置﹐比将军略低的武官。西汉景帝时改郡尉为都尉﹐掌管一郡之军事﹐武帝时﹐又在各要地置关都尉、农都尉、属国都尉。又中央官职中也有称都尉者﹐如水衡都尉、搜粟都尉、协律都尉等。东汉武帝时﹐废去郡都尉﹐以其职务并入太守﹐如有军事﹐则临时设置都尉﹐事讫罢之。并撤销关都尉﹐只在边疆之郡设置都尉及属国都尉。东汉安帝时﹐因对羌人作战﹐保帤Y□a□柚糜曳龇缍嘉尽14┬谆13蓝嘉荆□灾弥畈苻蚴贰4送猓□拼□难□儆星岢刀嘉荆ㄆ咦□□哟铀钠罚□□掀锒嘉荆□□□J诱□迤罚□□锒嘉荆ㄎ遄□□哟游迤罚╕瘸坪拧G宕□蛉□7钠肺渲爸□俳滓嘁远嘉疚□坪拧?
都督
官名。对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之称。汉末始有此称。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即为全国最高之军事统帅。南宋时亦偶有用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元代之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钦察亲军”。又地方军政长官﹐亦有称都督者。魏晋以後﹐有“都督诸州军事”衔者﹐往往兼任驻在州之刺史﹐总揽本区军政民政。至北周及隋﹐改称“总管”。唐代又恢复“都督”之称﹐於各州按等级分别置大、中、小都督府﹐各设都督。唐中期以後﹐以节度使或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遂名存实亡。明代置“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五军为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後军﹐各为一府﹐各有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原为统辖京卫及外卫之兵而设﹐後来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成虚衔。清初沿袭明制﹐後废。
都水监
官署名。汉制﹕太常﹐少府﹐水衡都尉均有都水长丞。西晋始专设“都水台”﹐掌舟船及水运事务。隋唐改称“都水监”﹐职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务。长官称“都水监”或“都水使者”。明初并入“工部”。
都点检
官名。五代後唐时﹐每逢皇帝巡行和出征﹐临时设置大内都点检之官。周世宗设置殿前司﹐以都点检、副都点检为正副长官﹐位在都指挥使之上﹐为禁军统帅。宋初废。辽(南面)、金也设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掌管亲军。
都察院
官署名。汉以後历代都有御史台﹐明初设“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荂撒@□律韪倍加□罚□荻加□贰S址质□□溃□髂╥鑫□□宓溃□羌嗖烨辟□□康郎柚眉嗖□□罚□舶粗菹兀□疾旃□簦□壮啤把舶础薄G宕□某□傥□白蠖加□贰保□洹坝叶加□贰蔽□魇S芏街□嫦危□贸焚荻加□贰S赫□□辏u□?1723年)﹐六科给事中一起并入﹐合称科道﹐成为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
都元帅府
官署名。辽代北面官设都元帅府﹐总兵马之事。其长官有兵马都元帅﹐副元帅﹐同知元帅府事。金太宗为进攻北宋置都元帅府﹐设都元帅、左右副元帅等官。後改枢密院。元代专设於边境﹐如北庭、察逊塔拉、蒙古军、征东行省等﹐其官有都元帅、副元帅。
监司
监察州县的地方长官。汉代以後常用来称呼刺史。宋代转运使和提点刑狱有监察一路官吏的责任﹐故或称监司。元之廉访使﹐明之按察使因掌管监察﹐亦称监司。清代对督察府、州、县的大吏如布政使、按察使及各道道员均称监司。
监军
官名。古代监军仅为临时差遣。唐代後期於各镇及出征讨叛之军中﹐以宦官为监军﹐与统帅分庭抗礼。明代在出战的部队中往往设监军﹐以御史等官担任﹐专掌稽核功罪赏罚。清代废。
监察御史
官名﹐隋朝始置。唐代御史台分为三院﹐其监察御史属察院﹐掌“分察百寮﹐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品秩低而权限广。明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掌弹劾及建言﹐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又设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为正七品官﹐分区掌管监察﹐称为“巡按御史”。巡按御史被称为“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主断﹐官位虽不高﹐但权势颇重。清代於都察院左都御史、在副都御史下设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及监察御史﹐清末增至二十道。其职掌为“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审核刑名﹐纠察典礼”等事。
租庸使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以宇文融为勾当租庸地税使﹐是为租庸使之始。以後杨国忠等人继任﹐专事聚敛。德宗以後﹐因租庸调制改为两税法﹐租庸使废。僖宗时因镇压黄巢起义﹐又一度任命租庸使﹐征敛军用资粮。五代时後梁、後唐改为专掌搜括钱物的中枢财政长官﹐後唐明宗时废。
秘书郎
官名。魏晋时置﹐属秘书省﹐掌管图书经籍﹐或称“秘书郎中”。唐代曾改称“兰台郎”。历代多另设“校书郎”﹐校勘典籍﹐而以秘书郎专掌图书收藏及抄写事务。明初并其职於翰林院。清末复设秘书郎﹐位在翰林院检讨之下。
秘书省
官署名。东汉始置秘书监一官﹐典司图籍。曹操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南北朝以後始设秘书省﹐其主官为秘书监。监以下有少监、丞及秘书郎、校正郎、正字等官﹐领国史、着作两局。唐代曾改称“兰台”及“麟台”。明以後其职务并入翰林院。
泉司
即“按察使”
臬台
明、清时按察使的俗称。
卿
商周时代对政府中高级长官的称谓。天子、诸侯所属的高级长官都称卿。秦汉以後仍沿用此称﹐但地位和职掌不同﹐中央有“九卿”。历代相沿﹐如大理寺、太常寺等各置卿及少卿。清代有“大九卿”﹐“小九卿”之称﹐又往往以三品至五品卿作为赠给官员的虚衔﹐称为“京卿”。
卿事寮
商、周之官署名。掌王国之政事﹐略如後世之“尚书台”﹐其长官称“卿事”﹐又作“卿士”或“卿史”。西周以後﹐卿士有左、右之分。“卿事寮”的组织包括六“大”﹕即大史、大祝、大卜为“三左”﹔大宰、大宗、大士为“三右”。“大”又读为“太”﹐总管一国祭祀及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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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唐代中後期﹐节度使临死或有特殊事故时﹐往往以子弟或亲信将吏代行其职务﹐称“节度留後”。也有掌权之将领於节度使出缺时自称“观察留後”者﹐事後多由朝廷予以追认﹐因此形成长期分裂割据局面。
留守
官名。隋唐以後﹐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得便宜行事﹐称“京城留守”﹔其陪京和行都亦常设“留守”﹐以地方行政长官兼任﹐总理军民、钱谷、守卫事务。辽金时五京皆置留守﹐为地方行政长官。元代常设大都(今北京)留守﹐掌守卫都城﹐供应皇室需求﹐修理宫室等事。明代中都(今安徽凤阳东)留守﹐仅为防卫朱元璋之祖坟而设。清代於盛京(今辽宁沈阳)设将军﹐相当於历代之陪京留守﹐但已不用留守之名。
塚宰
官名。《周礼》有“天官塚宰”﹐其职掌是“帅其属而掌邦治﹐辅佐国王治理邦国”﹐称为“治官”。郑玄注﹕“变塚言大﹐进退异名也﹐百官总焉则谓之塚﹐列职於王则称大。”故天官之长号为“太宰”﹐後世因以塚宰为宰相之称。
流内
古代官制从三国魏开始﹐即分为九品﹐历代相沿不革。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称为流内﹐不入九品的称为流外。唐宋沿袭此制﹐吏部铨选同样有流内、流外之分。唐时流外转授流内官﹐已有入流的说法﹔元代称流内为已入流品职官﹐後世从此沿称不废。
流外
隋以後不入九品的职官称流外。流外也分品级。京师官署吏员﹐多以流外官充任﹐经过考铨以後﹐可以递升流内﹐唐时称为“入流”。宋沿唐制﹐诸司吏员出缺﹐通过考试选补。专掌流外官铨选的称为“流外铨”。流外官在明清称为“未入流。”
宰
官名。殷商始置﹐掌管家务与奴隶。西周沿置﹐掌王家内外事务﹐又在王左右参预政务。春秋时各国均设置﹐多称为“太宰”。又古代卿、大夫之家臣也称“宰”﹐如子路为季氏宰。又地方县邑长官亦称“宰”﹐如子游为武城宰。
宰执
宋代先後以“同平章事”、尚书左右“仆射”、左右“丞相”为宰相﹔又先後以“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使”、尚书左右“丞”为执政﹐合称“宰执”。
宰相
古代对辅佐君主治理全国政务之最高官员称“宰相”。宰﹐主也﹐治也﹔相﹐佐也﹐赞也。《吕氏春秋?举难》﹕“相也者﹐百官之长也。但历代执行此项任务者﹐多另设特定之官名﹐除辽代於其“北面官”中(辽之官制﹐分设北面官与南面官两大系统)设“南宰相府”与“北宰相府”﹐虽各设左、右宰相﹐但均不以“宰相”为正式官名。历代所用官名与职权各有不同。秦和西汉以相国或丞相为宰相﹐而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东汉则司徒等於丞相﹐与司空、太尉共掌政务﹐但事实上权力全归尚书。魏晋以後﹐以“三省”长官即中书省之“中书监”、“中书令”﹐门下省之“侍中”﹐及尚书省之“尚书令”、左右“仆射”以及统兵大将、重要大臣有参预政务者﹐均行使“宰相”职权﹐但人员无定额﹐权力之大小亦不尽相同。隋唐时代﹐则以“三省”长官为名义上之“宰相”﹐但仍用原官衔﹐不用宰相之称。而皇帝则特派其他官(人数不定)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衔(意即其权力相当於中书省及门下省的长官﹐可以参与国家政事)为事实上之宰相。宋代直接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之官称﹐与其副职参知政事等合称宰执。神宗元丰时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南宋时又改为左右丞相。元代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左右丞、参知政事为副相。明初沿元制﹐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丞相﹐由皇帝亲揽政务。永乐初以翰林官入值内廷殿阁﹐参预机务。其後阁职渐崇﹐内阁大学士又成为明代事实上的宰相。清雍正时﹐另设军机处於内廷﹐於是军机大臣又逐渐成为清代事实上的宰相。但相称仍存﹐以授内阁大学士为拜相。一般说来﹐君主集权之加强﹐相权即随之减轻。
通政司
官署名。明代始设“通政使司”﹐简称“通政司”﹐其长官为“通政使”。清代沿置﹐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俗称“银台”。
通政院
官署名。元初设置驿站﹐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设“诸站都统使司”﹐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为“通政院”。後分置大都、上都两院﹐设“大都院使”和“上都院使”等官。与明清之“通政使司”有别。
十一画
啬夫
古代官名。《仪礼?觐礼》﹕“啬夫承命”。为司空的属官。秦汉时的乡官﹐掌管诉讼和赋税﹐也称啬夫。《续汉书?百官志五》﹕“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後﹐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古时有吏啬夫、人啬夫。吏啬夫为检束群吏之官﹐人啬夫为检束百姓之官。汉有暴室啬夫、虎园啬夫﹐都是小吏。
检讨
官名。掌修国史﹐唐宋均曾设置﹐位次编修。明清一般以三甲进士之留馆者为翰林院检讨。
推官
官名。唐代在节度使、观察使下置推官﹐掌勘问刑狱。元明於各府亦置推官。清初犹沿置﹐後废。
理问
官名。元中书省之属官。明清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诉讼。
理藩院
官署名。清初设“蒙古衙门”﹐不久改为“理藩院”。长官为“尚书”﹐下设左右“侍郎”﹐以满族或蒙古族充任。掌蒙古、回部﹐西藏等地区官员的封授、朝觐、进贡、升降和征发徭役等事﹐并管理蒙古的“札萨克”﹐新疆的“伯克”和西藏的喇嘛等。清末改为“理藩部”。
副将
官名。南宋武职有副将﹐位在统制、统领、正将下﹐清代的副将隶於总兵﹐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为从二品武官。又漕标亦设副将﹐掌理催护粮艘等事。
教头
宋代军队中教练武艺的人员。有“教头”、“都教头”之别。单称“教头”者为一般教练﹐地位很低。“都教头”亦仅相当於中下级军官。如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开封府集教大保长2﹐825人﹐每10人置教头1人﹐计设禁军“教头”270人﹐“都教头”30人。同年﹐於殿前司、步军司各置“都教头”﹐掌教习之事。
着作郎
官名。三国时魏始置﹐属中书省﹐掌编纂国史。晋代改属秘书省﹐号称“大着作”。南朝宋、齐以後多以他官兼领。至唐代主管“着作局”﹐掌撰拟文字﹐曾改称“司文郎中”。宋代以“着作郎”汇编“日历”(每日记录时事)﹐阴代废。
黄门侍郎
官名。西汉时郎官给事於黄闼(宫门)之内者﹐称黄门郎或黄门侍郎。东汉始设为专官﹐或称给事黄门侍郎﹐其职为侍从皇帝﹐传达诏命。南朝以後因掌管机密文书﹐备皇帝顾问﹐职位日重。唐初曾改称东台侍郎、鸾台侍郎等名。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名门下侍郎。
堂官
清代对中央各部长官(即管部的大学士并尚书、侍郎)的通称。因其办公处在各衙署的大堂﹐故称堂官。“堂官”相对“司官”而言。各部以外的独立机构长官亦可称“堂官”。
常侍
官名。秦汉有“中常侍”﹐东汉以宦官充之。魏晋以来有散骑常侍﹐为经常在君主左右之官。均简称常侍。
崇文院
官署名。唐置崇文馆﹐设学士若干人﹐为太子属官﹐掌图书及教授﹜棌n跻哉盐墓荩□饭荩□□驮翰19馗笞□□缥脑骸T□岣闹坪笕怨槊厥槭 ?
银台
官署名﹐宋时有银台司﹐掌管天下奏状案牍﹐因司署设在银台门内﹐故名。明清的通政司职位和银台司相当﹐所以也称通政司为银台。
馆阁
北宋以後掌管图书、编修国史之官署。有“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和“秘阁”、“龙图阁”等﹐分掌图书经籍和编修国史等事务﹐通称馆阁。明代将其职掌移归翰林院﹐故亦称翰林院为馆阁。清代相沿。馆阁中人员常须应制作诗文﹐其文体、书体皆力求典重工致﹐世称“馆阁体”。
领军
官名。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设“领军”﹐为相府之属官﹐後更名中领军。魏晋时改称领军将军﹐均统率禁军。南朝沿设﹐北朝略同。与护军将军或中护军同掌中央军队﹐为重要的军事长官之一。隋代设左右领军府。唐代以左右领军卫为十六卫之一﹐设上大将军、大将军及将军﹐主宿卫宫禁。金代设左右领军卫大将军﹐元代设领军将军﹐均专司扈从事务﹐明代废。
领队大臣
清代派兵在新疆屯田﹐设领队大臣以统索伦、额鲁特等军队﹐驻伊犁、阿克苏等地。光绪中﹐新疆改设府﹐州、县﹐此职渐次废除。
领侍卫内大臣
清代制度﹐设“侍卫处”﹐《清史稿?职官志》说﹕“侍卫处设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各六人”。另有散秩大臣若干人。掌管统率侍卫亲军﹐卫护皇帝﹐地位颇为尊崇﹐以八旗中镶黄、正黄、正白(称上三旗)旗中选拔侍卫(侍卫分四等﹐另有蓝翎侍卫等)﹐由内大臣统率。
寄禄官
宋制专用以表示资历待遇的官称。例如某人的官衔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是寄禄官﹐即享受吏部尚书的俸禄﹔所任的实职是同平章事﹐即宰相。元丰以後﹐寄禄官都改为阶官。如金紫光禄大夫﹐朝请郎之类。
谒者
始置於春秋战国﹐为国君掌管传达之事。秦汉沿置。汉代制度﹐郎中令之属官有“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又少府之属官有“中书谒者”﹐成帝时改“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官衔有“中”字者﹐往往以宦官任之。南北朝曾沿置﹐掌引见臣下﹐传达使命。隋设“通事谒者”。唐为“通事舍人”。凡由宦官担任时﹐东汉称“中宫谒者”﹐属“大长秋”﹐北魏、北齐有“中谒者仆射”﹐隋唐称“内谒者”﹐宋以後废。又称“使者”为“谒者”。
谏议大夫
西汉於“郎中令”(即“光禄勋”)之下设“谏大夫”﹐掌议论﹐秩比八百石﹐无定员。东汉改称“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无定员。隋唐隶门下省﹐掌侍从规谏﹐共4人。宋置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之长。辽金沿置不革﹐明初亦置谏议大夫﹐不久废去。
庶子
太子官属﹐汉以後为太子侍从官之一。南北朝时称中庶子﹐唐以後於太子官属中设左右春坊﹐以左右庶子分隶之﹐以比侍中、中书令。自此相沿﹐至清代犹用以备翰林官之迁转﹐清末始废。
庶长
战国时秦国官名﹐握有军政大权。秦孝公在位时﹐任用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爵的制度﹐以赏有功之人。其第十级为“左庶长”﹐第十一级为“右庶长”﹐第十七级为“驷车庶长”﹐第十八级为“大庶长”。
庶吉士
明初置﹐始分设放各署﹐後专属翰林院。清代制度﹐翰林院设庶常馆﹐凡新进士擅长文学书法者﹐入馆学习称为庶吉士。三年後举行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以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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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吉士的代称。
章京
清代八旗军职多称“章京”﹐为满语的音译。如参领称“甲喇章京”﹐佐领称“牛录章京”。又蒙古各旗“紮萨克”的属员有“管旗章京”。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称章京﹐为堂官的重要助手。军机处的章京被称为“小军机”。
鸿胪寺
官署名。东汉以後﹐大鸿胪一官主要职掌朝祭礼仪时的赞导﹐与西汉之大鸿胪所掌稍异。北齐始置鸿胪寺﹐历代沿置。唐代一度改司宾寺﹐旋复旧。南宋、金、元皆不置鸿胪寺﹐明清复置﹐至清末废。主官为鸿胪寺卿。
清吏司
明代制度﹐中枢六部均分司办事﹐各司分别称为某某清吏司。吏部设4个清吏司﹐户部设13个清吏司﹐礼部设4个清吏司﹐兵部设4个清吏司﹐刑部设13个清吏司﹐工部设4个清吏司。各司之长官称“郎中”﹐副职为“员外郎”。清沿明制﹐但户部增为14个清吏司﹐刑部增为18个清吏司。
清望官
唐制中央高级官员包括门下及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六部侍郎、太常少卿、太子詹事、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国子司业在内均称为“清望官”﹐常备顾问﹐宋制略同。因这些官职多由进士出身而有文学素养之人担任﹐声誉较好﹐地位较高﹐升级较快﹐故有是称。
尉
古代军官名。春秋时晋国上、中、下三军均设“尉”。主发兵使民。战国时赵国设有“中尉”﹐主“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各国在将军之下多设有“国尉”、“都尉”。秦国曾以国尉为武官之长。以後各代中枢设“太尉”(有时改为“大司马)”以掌兵事。汉代的诸侯王国内设“中尉”。地方各郡、县则设“都尉”、“县尉”。
职事官、散官
唐代对官员之定级升迁制度﹐有品、有爵、有勋、蚆~祝□贫u骼嗉侗鹨员婀蠹□□□鸨啊L拼□□俪朴薪坦偌爸笆鹿僦□稹﹗吧9佟保塩唇坠□┬远o辔唬□爸笆鹿佟币远ㄖ笆亍V笆鹿偈怯芯咛逯罢频模□缰惺嗳□≒□佟14潘轮□俚任□诰□爸笆鹿佟薄V菹毓佟9亟蚬俚任□狻爸笆鹿佟薄=坠儆殖啤吧9佟保□治□纳9儆胛渖9倭酱罄啵□饔胁煌□芳睹□牛□缥纳9俚谝患段□翱□□峭□□尽保□诙□段□疤亟板保晃渖9俚谝患段□案u□蠼□□保□诙□段□罢蚓□蠼□□钡取C恳还僭本□猩9僦□芳都爸笆鹿僦□傥唬□谝桓龉偕砩希□笆鹿儆□9俚募侗鹩邢嘤φ撸□灿胁幌嘤φ撸ㄈ缟9傥□□□罚□笆鹿僖嗾□□氛呶□嘤Γ□R蛭□9傧蛋醋世□□叮□笆鹿僭蛴删□魅蚊□□虼送□□笆鹿俳细撸□9俚钠芳度唇系投澂幌嗍视Α8霉偃沃八渲匾□□□辔蝗匀唤系汀L舖□谑惫娑ㄉ9俟俳赘叨□□沃□笆鹿俟俳椎驼叱莆□靶小蹦衬彻□簧9倨芳督系投□□沃笆鹿俟俳赘哒撸□莆□笆亍蹦衬彻佟F浯笾孪嗟日撸□莆□凹妗蹦衬彻佟K未□嘤猩9僦□疲□鑫□□粜鸾字□啤S□浦扑漵胁煌□□□僭敝□路□1郝痪□战坠俣佽aC髑逡嘤薪坠僦□啤?
推官
唐代始置﹐为节度使、观察使之属官。宋代沿用此制﹐实际上成为一郡之佐官。元明於各府设“推官”﹐以掌理刑狱。清初仍设推官﹐後废。
十二画
散官
古代表示官员等级的称号﹐与职事官表示所任职务的称号相对而言。例如唐代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士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戌副尉凡四十五阶。故散官亦称阶官。宋代称为寄禄官。明清则职居几品﹐即授几品阶官﹐故无散官之名﹐但亦可特授较高级的阶官。
散骑常侍
魏晋以後﹐有“散骑常侍”﹐是合汉代之“散骑”及“常侍”两职之官名﹐为皇帝左右亲信之饱戚暴C黄奈□鸪纾□虺啤俺J獭薄S谐莆□霸蓖馍2□J獭保□巴ㄖ鄙2□J獭闭撸□媳背□笔簟凹□槭 保□迨裘畔率 L拼□诿畔率∩柙谏2□J?2人﹐於中书省设右散骑常侍2人﹐均为从三品。宋代升为正三品﹐但不轻易授人。元、明、清废。
博士
源於战国﹐秦沿置。《汉书?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秦及汉初﹐博士所掌为古今史事待问及书籍典守。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汉武帝时﹐用公孙弘议﹐设五经博士﹐置弟子员。自後博士专掌经学传授﹐与文帝、景帝时的博士制度有异。唐置国子、四门等博士﹐明清亦有国子博士。又中国古代专精一艺的职官名。西晋始置律学博士﹐北魏始置医学博士﹐隋唐增置算学博士、书学博士等。至宋代废止。
掾史
汉以後职权较重的长官都有掾属﹐分曹治事﹐通称掾史。多由长官自行辟举。唐宋以後废辟举制﹐掾史一职逐渐为胥史所代替。
搜粟都尉
“搜”﹐亦作“騪”﹐又名“治粟都尉”。汉武帝时设置的一种军职﹐专管征集军粮之事﹐桑弘羊曾任其职﹐但非常设。
提刑
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宋初设於各路﹐主管所属各州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兼管农桑。其官署称“司”﹐号“宪司”。京畿地区设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畿内县镇刑狱、治安、场务、河渠。南宋称提点京畿刑狱。金设有“提刑使”﹐後改为“按察使”。明、清均在各省设“提刑按察使”。
提学
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在各路设提举学事司﹐管理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简称提学。金有“提举学校官”﹐元有“儒学提举司”﹐都属同一性质。明初设“儒学提举司”﹐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始设提督学政。两京以御史、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佥事充任﹐称为“提学道”。清初相沿﹐各省多设“督学道”。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改称“提督学院”﹐长官称“提督某省学政”﹐简称“学政”。清末改设“提学史”。
提举
官名﹐原意是“管理”。宋代以後设主管专门事务的职官﹐即以“提举”命名。有“提举常平”、“提举市舶”、“提举学事”(宋)、“医学提举”(元)、“宝钞提举”(元、明)、“盐课提举”(元、明、清)等官号﹐其官署称“司”。宋代另有“提举宫观”之名﹐为安置老病无能的大臣及高级冗官闲员而设﹐坐食俸禄而不管事﹐称为“祠禄之官”。
提点
宋代各路有“提点刑狱公事”和“提点开封府界公事”﹐掌司法和刑狱。元代中央和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的专管机构﹐如管理皇帝饮食的尚食局﹐管理军器的利器局﹐均以提点为长官﹐寓有提举、检点之意。宋代另设照管宫观的提点宫观和提举宫观﹐同为“祠禄官”。明代置神乐观提点﹐掌乐舞﹔太和山(即武当山)提点﹐管理道士。清代废。
提调
清代在临时设置的机构中负责处理事务的官员。
提督
明代驻防京师的军营设有提督。中叶後﹐巡抚多兼提督军务衔﹐亦间有总兵称提督的。万历时始专设提督﹐但不常置。清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为地方高级的军事长官﹐从一品﹐下设镇、协、营、汛四级。其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提标”。有水师之地﹐或专设水师提督。又为领导监督之通称﹐清代学政的全衔为“提督某省学政”。
提辖
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为“提辖兵甲盗贼公事”的简称。主管本区军队训练﹐督捕盗贼等职务。南宋时﹐掌茶、盐、香、矾等专卖的榷货务都茶场﹐掌采办宫廷、官府杂物的杂买务杂卖场﹐掌制造供应宫廷用的珍巧器物的文思院﹐储藏金银钱帛的左藏库﹐也均设提辖官掌管﹐合称四提辖。
提法使
清末改按察使为提法使﹐为一省最高的司法行政长官。
紫微省
官署名。唐开元七年(公元713年)﹐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为紫微令﹐五年恢复旧称。
集书省
官署名。南北朝时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掌规谏、评议、驳正违失等事﹐以散骑常侍为主官﹐或称“散骑省”。隋代并入门下省。
御史
秦以前本为史官。汉御史因职务不同﹐有侍御史﹐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等。东汉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掌察疑狱。魏晋南北朝时有督军粮御史﹐禁防御史﹐监察御史等﹐均随事立名。唐代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三种。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明代还有分任出巡者﹐如巡察御史﹐巡漕御史等。
御史大夫
古代高官之一﹐秦汉时仅次於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为三公之一。其主要职务为监察、执法﹐兼掌重要文书图籍。汉代之御史大夫往往升为丞相﹐汉成帝时改称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哀帝在位﹐时改时复。东汉不设御史大夫﹐置“司空”﹐但仅“掌水土之事”。晋以後﹐御史大夫多不置。隋唐以後虽置御史大夫﹐但与汉制不同﹐专掌监察、执法﹐为御史台的长官﹐明洪武中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名亦废。
御史台
官署名﹐西汉称“御史府”﹐其长官为御史大夫。东汉称御史台﹐又名“兰台寺”。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之实际长官﹐亦称“宪台”。後代沿置。唐之御史台分为台院﹐殿院﹐察院三部﹐一度改称“肃政台”﹐後复原名。明代初年曾沿置﹐不久改为“都察院”﹐清仍用都察院之名。
储君
即太子。《公羊传?僖公五年》﹐何休注﹕“储君﹐副主。”(即君主之副职)。《晋书?成都王颖传》说﹕“皇太子﹐国之储君”。
游击
汉代有游击将军﹐统兵专征﹐职权颇重﹐後代亦有此官。唐、宋时成为武官的官阶。明代边区守军设游击将军﹐无品级﹐不定员额﹐分掌驻在地的防守应援﹐职掌与前代不同。清代绿营兵设游击﹐职位次於参将﹐为从三品武官﹐分领营兵。漕标的副将以下﹐亦设游击﹐分掌催护粮运等事。此外﹐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官中有土游击一职。
游徼
古代乡官﹐秦时置﹐掌一乡的巡察缉捕之事。两汉及南北朝多沿置不改﹐後废。
善後局
清後期﹐在有战争的省份中﹐设有处理特殊事务的机构﹐称为“善後局”。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道员
明初布政、按察两司以辖境广大﹐由布政使的佐官左右参政、参议分掌各道钱谷﹐称为“分守道”﹔按察使的佐官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称为“分巡道”。清乾隆时始专设分守、分巡道﹐多兼“兵备”衔﹐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的高级行政长官。其分守、分巡之职掌亦逐渐不分。清代又设督粮、盐法等道﹐清末又在各省设置巡警、劝业两道﹐清代道员为正四品。北洋军阀时曾分一省为数道﹐设置道尹。
道台
道员的俗称。
道录司
官署名。明始置﹐清代相沿﹐掌有关道教徒事务。其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正一、演法、至灵、至义等。各府设道纪司﹐州设道正司﹐县设道会司。
掌固
官名﹐《周礼》为夏官司马之属。掌修筑城郭、疏通沟渠及有关防守之事。唐代各官署中多设有“掌固”一职﹐职掌为看守仓库及陈设等事。
十三画
督办
清末期﹐中央及地方都有临时设置的机构﹐其主管官如身分特高﹐称为“督办”。
督军
三国时魏置。《资治通鉴?晋纪》﹕“秦始二年(公元266年)﹐罢山阳国督军”。胡三省注﹕“魏奉汉献帝为山阳公﹐国於河南山阳县之浊鹿城﹐置督军以防之。”
督邮
汉代各郡的重要属吏﹐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达教令、兼司狱讼捕亡等事。每郡有分两部、四部和五部的﹐每部各有一督邮﹐唐以後废。
督销局
清後期﹐在产盐、销盐的省份设立督销局。辛亥革命後改设榷运使﹐掌地区的食盐运销。
虞
古代掌管山泽之官。《周礼?地官司徒》有“山虞”掌山林之政令﹐又有“泽虞”掌国泽之禁令。
虞侯
官名。掌水泽出产之官。《左传?昭公二十年》﹕“薮泽之薪蒸﹐虞侯守之。”宇文泰相西魏时﹐置虞侯都督﹐後世沿袭。隋为东宫禁卫官﹐掌侦察、巡逻。唐代後期﹐藩镇以亲信武官为“都虞侯”、“虞侯”﹐为军中执法的长官。五代时都虞侯为侍卫亲军的高级军官。宋代沿置﹐於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步军司均置都虞侯﹐位次於都指挥使和副都指挥使。此外又有将虞侯﹐院虞侯等低级武职。
詹事
官名。秦始置﹐掌皇後、太子家中之事。西汉相沿﹐皇後之官属及太子之官属均有詹事。东汉废。魏晋复置﹐历代相沿﹐为太子官属之长。辽金置詹事院﹐元亦置詹事院﹐或名储政院、储庆使司﹐变革不定。明清皆置詹事府﹐设詹事及少詹事﹐为三、四品官﹐其下有左、右春坊及司经局等。事实上只预备翰林官的升迁﹐并无实职﹐清末废。
锦衣卫
官署名。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设置。原为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明成祖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权力。其长官为“指挥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下设同知、佥事﹐又设经历司、镇抚司镇抚等官﹐其下有“官校”﹐专司侦察。镇抚司分南北两部﹐北镇抚司专理诏狱﹐直接取旨行事﹐用刑惨酷。南镇抚司专管军匠。中叶後与“东厂”、“西厂”并列﹐称为“厂卫”。
签帅
南朝以诸王出使﹐由朝廷派典签佐之﹐名为典领文书﹐实则监视诸王行动﹐因其权力甚大﹐遂有签帅之称。
粮长
职役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於江苏、安徽、浙江等省设立﹐其後又施行於湖广、江西、福建等省。凡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方划为一区﹐由官府指派大户充当粮长﹐世代相传﹐督征和解运该区的田粮。粮长借此超额征收﹐鱼肉乡民。中叶以後名额增多﹐职权减轻﹐并改为轮充制。因受益日减﹐大户多不愿充任﹐於是强迫贫穷下户担任﹐始正式成为人民对政府的职役之一﹐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清初仍在个别地区存留此职。
粮台
清代经理行军时粮饷的机构。
粮料院
官署名。宋初以武臣为都粮料使﹐後改以文臣主其事。有诸司粮料院和诸军粮料院之别﹐分掌官俸及军响。南宋後有分差各处的粮料院。与检院、登闻鼓院、进奏院、官诰院、审计院合称六大院。
廉访
清代对按察使的尊称。因元代有肃政廉访使﹐与按察使职掌略同﹐故称。
殿中省
魏晋以後﹐在门下省设殿中监一官。隋代始设立殿内省﹐唐代改称殿中省。所属有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殿中省有监1人(从三品)、少监2人(从四品)。殿中监多以皇帝之亲戚、贵臣担任﹐掌管皇帝生活起居之事。
殿前司
五代之帝王多由节度使起家﹐拥兵自重﹐以亲信军队置於殿前﹐设殿前司。宋代相沿﹐为统率军队的机构﹐和侍卫司分领禁军。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各1人。南宋时或以资浅者充主管殿前司。所辖有殿前指挥使、御龙直、内殿直、捧日左右四厢等骑兵、步军。
殿中侍御史
官名。自魏晋以後均为监察官之一。唐代殿中侍御史属殿院﹐掌殿廷仪卫及京城的纠察。宋代沿置﹐掌弹劾百官朝会时失仪者。明清不置。
十四画
僧录司
官署名。明置﹐清代沿设﹐掌有关佛教徒事务。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等。在各省均设分支机构﹐如府设僧纲司﹐州设僧正司﹐县设僧会司。
管带
清末军制﹐统辖一营的长官称为管带。海军的舰长亦用此称。
旗牌
即王命旗牌。明清制度﹐以上面属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由政府颁给地方大员(如总督、巡抚或钦差大臣)﹐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此种标志通称为王命旗牌。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也简称旗牌。
漕运总督
官名。明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始设﹐驻淮安(今江苏淮安)﹐管理漕粮的征收、上缴和监押运输﹐兼巡抚淮(淮安)、扬(扬州)、凤(凤阳)、庐(庐州)等处。清代相沿不革。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裁撤。
察院
唐宋御史台的成员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三种﹐务属一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又明代的都察院简称察院。御史出差在外﹐其衙署也叫察院。
十五画
镇台
清代总兵的别称。
涾쨿
清代称各省总兵所直辖的绿营兵为镇标。
镇守使
官名。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设置﹐为地方军事长官﹐所辖军队有一混成旅或一师。
镇将
北魏在北方边区设置六个军镇﹐以防御柔然族的南下。六镇为沃野镇、怀朔镇、武川镇、抚冥镇、柔玄镇、怀荒镇。各镇统辖军民者称“镇将”﹐又有副将等。唐代於边防要地亦设镇﹐分三等(上镇﹐中镇﹐下镇)﹐各设镇将﹐镇副录事、参军等。
额驸
清代制度﹐固伦公主(满语﹐天下之意﹐皇後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的丈夫称“固伦额驸”、和硕公主(妃嫔的女儿)的丈夫称“和硕额驸”。其下又有“郡主额驸”、“乡君额驸”等﹐为亲王和镇国公、辅国公女儿的丈夫﹐均泛称“额驸”﹐相当於前代的“驸马”。
稿案
清代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的杂役。
十六画
翰林院
官署名。唐始置。玄宗时﹐用文人为翰林待诏﹐撰拟文词。开元末另设“学士院”﹐供职者称翰林学士﹐为亲近皇帝的顾问官。宋代设“翰林学士院”﹐负责在内朝起草诏旨。翰林院勾当官总领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以至御厨茶酒亦有翰林之称﹐辽於南面官中置翰林院。元代称翰林兼国史院。明代始将修史﹐着作﹐图书等事务并归翰林院﹐正式成为外朝官署。清沿明制﹐设翰林院﹐掌修国史、记载皇帝言行、进讲经史﹐以及草拟有关典礼的文稿。其长官为掌院学士﹐以大臣充任﹐所属职官如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统称翰林。其在南书房行走者﹐称南书房翰林﹐一般皆由翰林出身者担任。
翰林学士
唐玄宗时始以文学侍从官选充﹐专草拟内命诏诰(如起草任免宰相﹐宣布征伐命醣飘T□5伦谝院螅□擦盅□拷□徊匠晌□实矍捉□墓宋始婷厥楣佟>□V邓弈谕Ⅲ□卧□□瘢□怀莆□澳谙唷薄L坪笃塚□R院擦盅□可□卧紫唷1彼魏擦盅□咳哉浦期尽C鞔□□擦衷撼□□□乒□暮玻□1富实酃宋省G宕□虾擦盅□濬□□源蟪汲洹昂擦衷赫蒲□俊薄F湎律韬擦衷菏潭裂□俊6探惭□濬□□擦衷焊呒豆僦埃□□啤7魏擦盅□恐□罢撇煌□G迥└粗煤擦衷貉□濬□辉谑潭裂□恐□稀?
膳夫
古代官名。《周礼?天官塚宰》说﹕“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後、世子。”是一种管理国王、王後、世子饮食之官。
十七画
黜陟使
唐太宗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派李靖等13人为“黜陟大使”﹐巡察全国各地﹐举察官吏的廉贫以行赏罚﹔并询访民间疾苦﹐赈济穷乏。玄宗、肃宗时﹐亦曾遣使出巡。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为推行“两税法”﹐又在各道设黜陟使﹐以统一税制﹐同时考察地方官吏的政绩。後废此官。
钟官
官名。汉武帝时置﹐为水衡都尉的属官﹐职掌铸钱。
十八画
藩司
即“布政司”之简称。
藩台
明、清对布政使的俗称。
二十四画
麟台
官署名。武则天天授年间曾改秘书省为麟台﹐旋复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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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2 崔豹﹕《古今注》。
3 《汉书‧外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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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来看﹐仍不免归於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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