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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论笺校正| 务本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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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本〔一〕第二
凡为治之大体〔二〕﹐莫善於抑末而务本﹐莫不善於离本而饰末〔三〕。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四〕﹐以正学为□〔五〕。民富乃可教〔六〕﹐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七〕﹐学淫则诈伪〔八〕﹐入学则不乱〔九〕﹐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为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一0〕。
〔一〕○铎按﹕古以农为本﹐商为末。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汉书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而人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李奇曰﹕“本﹐农也﹔末﹐贾也。”推言之﹐则凡事皆有本末。此篇极陈汉世离本饰末之弊﹐与遏利、浮侈诸篇相表里﹐又与盐铁论本议篇旨意同﹐可参看。
〔二〕“治”旧作“人”﹐据治要改。北堂书钞卅九引亦作“治”。韩非子有大体篇。汉书■错传云﹕“明於国家之大体。”
〔三〕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後末。”
〔四〕管子治国篇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五〕礼记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史记儒林传﹕‘辕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空格程本作“基”。○铎按﹕书钞三十九引作“基”。
〔六〕论语﹕‘冉有曰﹕“既富矣﹐又何加焉﹖”子曰﹕“教之。”’说建本篇﹕‘河间献王曰﹕“管子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谷者﹐国家所以昌炽。士女所以姣好﹐礼义所以行﹐而人心所以安也。尚书五福﹐以富为始。子贡问为政﹐孔子曰﹕富之。即富乃教之也。此治国之本也。”’汉书食货志云﹕“食足货通﹐然後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七〕邓析子无厚篇云﹕“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於不足﹐起於贫穷。”
〔八〕吕氏春秋知度篇云﹕“至治之世﹐其民不好淫学流说。”高诱注﹕“不学正道为淫学。”
〔九〕○俞樾云﹕‘上云“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此承上文而言﹐当作“可教则不乱”。古“学”字作“■”﹐故教、学字相近易误。“教”误作“学”﹐因臆改作“入学”耳。’○铎按﹕句自可通﹐不烦改作。
〔一0〕礼记仲尼燕居云﹕“天下太平。”书洪范曰﹕“休征。”汉书董仲舒传云﹕“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百异消灭﹐而众祥并至﹐太平之基﹐万世之利也。”艺文类聚五十二引此文“祥”作“隆”。
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一〕﹔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二〕﹐以巧饰为末〔三〕﹔商贾者﹐以通货为本〔四〕﹐以鬻奇为末〔五〕﹕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贫则厄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辞语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六〕﹔列士者〔七〕以孝悌为本〔八〕﹐以交游为末〔九〕﹔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一0〕﹐以华观为末〔一一〕﹔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一二〕﹐以媚爱为末〔一三〕﹕五者守本离末则仁义兴﹐离本守末则道德崩〔一四〕。慎本略末犹可也﹐舍本务末则恶矣。
〔一〕管子五辅篇云﹕“明王之务﹐在於强本事﹐去无用﹐然後民可富。”治国篇云﹕“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於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牧民篇云﹕“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汉书文帝纪二年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昭帝纪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
〔二〕易系辞上传云﹕“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三〕周礼司市﹕“凡市伪饰之禁﹐在工者十有二。”胥师﹕“察其诈饰行儥慝者”﹐郑注﹕“玄谓饰行儥慝﹐谓使人行卖恶物於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礼记月令云﹕“毋或作为淫巧”﹐郑注﹕“淫巧﹐谓伪饰不如法也。”
〔四〕周礼太宰﹕“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
〔五〕类聚“货”作“乏”﹐“奇”作“货”。按汉书食货志云﹕“通鬻货曰商。”
〔六〕汉书扬雄传云﹕“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王褒传云﹕“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
〔七〕荀子大略篇云﹕“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风俗通论士云﹕“列士百不易之分。”见意林。
〔八〕论语云﹕‘子贡问士﹐子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九〕礼记曲礼云﹕“交游称其信也。”
〔一0〕礼记祭义﹕‘曾子曰﹕“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
〔一一〕孟子云﹕“非直为观美也。”○铎按﹕浮侈篇﹕“竞为华观。”
〔一二〕六韬盈虚篇云﹕“吏忠正奉法者﹐尊其位。”淮南子主术训云﹕“人主贵正而尚忠。忠正在上位﹐执正营事﹐则谗佞奸邪无由进矣。”
〔一三〕晋语云﹕“其臣竞谄以求媚。”诗假乐云﹕“媚於天子”﹐郑笺﹕“媚﹐爱也。”
〔一四〕兴、崩韵。
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一〕﹐六畜生於时﹐百物聚於野﹐此富国之本也〔二〕。游业末事﹐以收民利〔三〕﹐此贫邦之原也〔四〕。忠信谨慎﹐此德义之基也。虚无谲诡﹐此乱道之根也。故力田所以富国也〔五〕。今民去农桑﹐赴游业﹐披采众利﹐聚之一门﹐虽於私家有富﹐然公计癒贫矣〔六〕。百工者﹐所使备器也〔七〕。器以便事为善〔八〕﹐以胶固为上〔九〕。今工好造雕琢之器〔一0〕巧伪饬之﹐以欺民取贿〔一一〕﹐虽於奸工有利﹐而国界癒病矣。商贾者﹐所以通物也〔一二〕﹐物以任用为要﹐以坚牢为资〔一三〕。今商竞鬻无用之货〔一四〕、淫侈之币〔一五〕﹐以惑民取产﹐虽於淫商有得﹐然国计癒失矣〔一六〕。此三者﹐外虽有勤力富家之私名〔一七〕﹐然内有损民贫国之公实〔一八〕。故为政者﹐明督工商﹐勿使淫伪﹐困辱游业﹐勿使擅利〔一九〕﹐宽假本农﹐而宠遂学士〔二0〕﹐则民富国平矣。
〔一〕孝经。
〔二〕管子立政篇云﹕“桑麻殖於野﹐五谷宜其地﹐六畜育於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
〔三〕昭廿六年左传云﹕“大夫不收公利。”後汉书朱晖传云﹕“往来市珍宝﹐收采其利。”
〔四〕两“也”字并据治要补。
〔五〕汉书文帝纪十二年诏曰﹕“力田﹐为生之本也。”
〔六〕管子治国篇云﹕“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禁篇云﹕“民多私利者其国贫。”○铎按﹕荀子富国篇﹕“是知国计之极也。”“公计”与“国计”义同。汉书黄霸传注﹕“计﹐谓出入之数也。”
〔七〕考工记云﹕“审曲面埶﹐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
〔八〕盐铁论国病篇云﹕“器足以便事。”
〔九〕尔雅释诂云﹕“胶﹐固也。”
〔十〕汉书王吉传云﹕“古者﹐工不造琱瑑﹐商不通侈靡。”“雕琢”义与“琱瑑”同。淮南子齐俗训云﹕“车舆极於雕琢﹐器用逐於刻镂。”
〔一一〕汉书礼乐志云﹕“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巧伪因而饰之﹐以营乱富贵之耳目。庶人以求利﹐列国以相闲。”“巧伪饬之”治要作“伪饰之巧”﹐其义亦通﹐见上“以巧饰为末”句注。○铎按﹕饬、饰古字通。礼记乐记﹕“复乱以饬归。”史记乐书“饬”作“饰”。
〔十二〕以上二十字旧脱﹐据治要补。“界”当依上下文作“计”。计、界声相近。汉书地理志琅邪郡计斤﹐颜师古注﹕“即春秋左氏传所谓介根也﹐语音有轻重。”﹐此其比也。白虎通商贾篇云﹕‘“商”之为言“商”也﹔商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也。“贾”之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以待民来﹐以求其利者也。’
〔一三〕礼记月令云﹕“命工师效功﹐必功致为上。”淮南子时则训作“坚致为上”﹐高诱注﹕“坚致﹐功牢也。”盐铁论力耕篇云﹕“工致牢而不伪。”
〔一四〕尚书大传云﹕“圣人在位﹐其商不通无用之物。”
〔一五〕“淫”下旧有“极”字﹐即“淫”之驳文﹐据治要删。
〔一六〕後汉书桓谭传注引东观汉记载谭言云﹕“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是为下树奢媒﹐而置贫本也。求人之俭约富足﹐何可得乎﹖”齐策云﹕“为国计者过矣。”高诱注﹕“过﹐误失也。”
〔一七〕汉书高帝纪云﹕“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服虔曰﹕“力﹐勤力也。”疏广传云﹕“令子孙勤力其中。”易家人六四﹕“富家大吉。”○铎按﹕勤力、富家、损民、贫国相对﹐则“力”为名词。说文云﹕“治功曰力。”
〔一八〕“实”治要作“费”。○铎按﹕名、实相对﹐作“实”是。劝将篇﹕“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其例也。
〔一九〕史记平准书云﹕“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二0〕晋语云﹕“通商宽农。”汉书翟方进传云﹕“可少宽假﹐使遂其功名。”此以宽假、宠遂连言﹐盖即本於彼。○铎按﹕楚语注﹕“宠﹐荣也。”礼记缁衣注﹕‘“遂”犹“达”也。’宠遂﹐谓使之荣达耳。
夫教训者﹐所以遂道术而崇德义也。今学问之士﹐好语虚无之事〔一〕﹐争着雕丽之文〔二〕﹐以求见异於世﹐品人鲜识〔三〕﹐从而高之〔四〕﹐此伤道德之实﹐而或蒙夫之大者也〔五〕。诗赋者﹐所以颂善丑之德〔六〕﹐泄哀乐之情也﹐故温雅以广文〔七〕﹐兴喻以尽意〔八〕。今赋颂之徒﹐苟为饶辩屈蹇之辞〔九〕﹐竞陈诬罔无然之事﹐以索见怪於世﹐愚夫戆士〔一0〕﹐从而奇之﹐此悖孩童之思〔一一〕﹐而长不诚之言者也〔一二〕。尽孝悌於父母﹐正操行於闺门〔一三〕﹐所以为列士也〔一四〕。今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一五〕以取济渡〔一六〕﹐夸末之徒﹐从而尚之﹐此逼贞士之节〔一七〕﹐而眩世俗之心者也〔一八〕。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一九〕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二0〕﹐终没之後﹐乃崇饬丧纪以言孝〔二一〕﹐盛飨宾旅以求名〔二二〕﹐诬善之徒〔二三〕﹐从而称之﹐此乱孝悌之真行﹐而误後生之痛者也〔二四〕。忠正以事君﹐信法以理下﹐所以居官也〔二五〕。今多奸谀以取媚〔二六〕﹐挠法以便佞〔二七〕﹐苟得之徒〔二八〕﹐从而贤之﹐此灭贞良之行〔二九〕﹐而〔三0〕开乱危之原者也〔三一〕﹕五者﹐外虽有振〔三二〕贤才之虚誉〔三三〕﹐内有伤道德之至实。
〔一〕汉书扬雄传赞﹕‘桓谭曰﹕“昔老聃着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後世好之者﹐尚以为过於五经。”’
〔二〕後汉书樊宏後准传云﹕“儒者竞论浮丽。”
〔三〕“品人”犹言“众人”。晏子春秋外篇云﹕“今品人饰礼烦事﹐羡乐淫民﹐崇死以害生﹕三者﹐圣王之所禁也。”○铎按﹕说文﹕“品﹐众庶也。”
〔四〕○铎按﹕“高”治要作“尚”﹐复下文。
〔五〕论衡量知篇云﹕“人未学问曰蒙。”“或”与“惑”通﹐程本作“惑”。○铎按﹕潜叹篇﹕“或君则不然”﹐亦以“或”为“惑”。
〔六〕周礼太师郑注﹕‘“颂”之为言“诵”也﹐“容”也。’
〔七〕汉书扬雄传云﹕“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
〔八〕周礼太师注﹕“兴﹐见今之美﹐嫌於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九〕“饶”疑“挠”之误。淮南子齐俗训云﹕“诋文者处烦挠以为慧﹐争为佹辩﹐久稽而不诀。”○铎按﹕“饶”当作“譊”。众经音义二十引仓颉篇﹕“譊﹐讼声也。”“譊辩”二字平列。“屈蹇”犹“蹇吃”﹐并双声。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言不通利﹐谓之蹇吃。”
〔一0〕说文云﹕“戆﹐愚也。”淮南子泛论训云﹕“愚夫憃妇”﹐高诱注﹕‘“憃”亦“愚”﹐无知之貌也。’“憃”与“戆”通。
〔十一〕说文云﹕“誖﹐乱也。”或从心作“悖”。孟子云﹕“孩提之童。”
〔十二〕韩非子难二云﹕“言语辨听之说不度於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史记高祖纪云﹕“人乃以妪为不诚。”
〔一三〕“尽”旧作“内”﹐据治要改。盐铁论孝养篇云﹕“闺门之内尽孝焉﹐闺门之外尽悌焉。”
〔一四〕旧脱“为”字﹐“列”作“烈”﹐据治要补、改。○铎按﹕烈、列古或通用﹐韩策二﹕“乃其姊者亦列女也。”史记刺客传作“烈”。不改亦得。
〔一五〕“世”治要作“势”。按管子牧民篇云﹕“偷取一世。”韩非子诡使篇云﹕“巧言利辞﹐行奸轨以幸偷世者数御。”“世”字似不误。○铎按﹕治要作“势”﹐误。势、世声近多相乱﹐韩非子孤愤篇﹕“处势卑贱”﹐干道本“势”作“世”﹔盐铁论论儒篇﹕“无势位﹐舜、禹不能治万民”﹐一本“势”作“世”﹐是其例。
〔一六〕“济渡”以涉水为喻。诗匏有苦叶毛传﹕“舟子﹐舟人﹐主济渡。”
〔一七〕汉书匈奴传赞云﹕“城郭之固﹐无以异於贞士之约。”王先生云﹕‘“逼”疑“违”。’
〔一八〕“眩”旧作“衒”﹐据治要改。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眩﹐惑也。”
〔一九〕礼记内则﹕‘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孟子云﹕“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二0〕韩诗外传一﹕‘曾子曰﹕“窘其身而约其亲者﹐不可与语孝。”’
〔二一〕礼记月令云﹕“饬丧纪。”文王世子郑注﹕‘“纪”犹“事”也。’
〔二二〕晋语云﹕“礼宾旅”﹐韦昭注﹕“旅﹐客也。”
〔二三〕○铎按﹕易系辞下传﹕“诬善之人其辞游。”
〔二四〕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事生尽爱﹐送死尽哀﹐故圣人为制节﹐非虚加之。今生不能致其爱敬﹐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名立於世﹐光荣着於俗。故黎民相慕效﹐至於发屋卖业。”群书治要载崔实政论云﹕“送终之家﹐亦无法度﹐至用檽梓黄肠﹐多埋宝货﹐烹牛作倡﹐高坟大寝。是可忍也﹐孰不可忍﹖而俗人多之﹐咸曰健子﹐天下企慕﹐耻不相逮。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豫修亡殁之备﹐老亲之饥寒﹐以事淫佚之华称。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後汉书赵咨传云﹕“废事生而荣终亡﹐替所养而为厚葬﹐岂云圣人制礼之意乎﹖”意与此同。
〔二五〕鲁语﹕‘臧文仲曰﹕“居官者当事不避难。”’
〔二六〕昭七年左传云﹕“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
〔二七〕汉书酷吏宁成传云﹕“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论语云﹕“友便佞。”治要作“玩法以便己。”
〔二八〕旧脱“徒”字。淮南子人闲训云﹕“忠臣事君也﹐计功而受赏﹐不为苟得。”缪称训云﹕“小人之从事也曰苟得﹐君子曰苟义。”○铎按﹕“徒”与“从”隶书形近而脱。北京图书馆藏黄丕烈士礼居旧藏明刊本正作“苟得之徒﹐从而贤之”。
〔二九〕史记秦始皇纪琅邪台刻石辞云﹕“奸邪不容﹐皆务贞良。”
〔三0〕“而”字旧脱。
〔三一〕旧脱“者”字﹐据治要补。
〔三二〕“振”与“震”同。
〔三三〕管子明法解云﹕“群臣以虚誉进其党。”
凡此八者﹐皆衰世之务﹐而闇君之所固也〔一〕。虽未即於篡弑〔二〕﹐然亦乱道之渐来也。
〔一〕荀子王霸篇云﹕“闇君必将急逐乐而缓治国。”孔安国论语注﹕“固﹐蔽也。”
〔二〕○铎按﹕宣元年公羊传注﹕“即﹐近也。”
夫本末消息之争〔一〕﹐皆在於君﹐非下民之所能移也。夫民固随君之好〔二〕﹐从利以生者也〔三〕。是故务本则虽虚伪之人皆归本﹐居末则虽笃敬之人〔四〕皆就末。且冻馁之所在﹐民不得不去也﹔温饱之所在﹐民不得不居也〔五〕。故衰闇之世﹐本末之人﹐未必贤不肖也〔六〕﹐祸福之所〔七〕﹐势不得无然尔。故明君莅国〔八〕﹐必崇本抑末〔九〕﹐以遏乱危之萌。此诚治之危渐〔一0〕﹐不可不察也。
〔一〕易丰彖曰﹕“与时消息。”“争”疑“事”。○铎按﹕“争”犹“辨”。襄二十九年左传﹕“辩而不德。”杜注﹕‘“辩”犹“争”也。’“辩”与“辨”同。
〔二〕管子法法篇云﹕“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铎按﹕韩非子二柄篇﹕“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外储说左上篇﹕“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是其事。
〔三〕商子君臣篇云﹕“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於利也﹐若水於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此下旧有“故君子曰”一段﹐凡二百卅七字﹐今考定入遏利篇。
〔四〕论语云﹕“行笃敬。”
〔五〕论语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盐铁论褒贤篇、论衡问孔篇、刺孟篇、高诱注吕氏春秋有度篇、後汉书陈蕃传“处”并作“居”。汉书叙传幽通赋云﹕“物有欲而不居兮﹐亦有恶而不避。”用论语文。抱朴子博喻篇亦云﹕“不以其道﹐则富贵不足居。”
〔六〕○俞樾云﹕‘“人”字乃“失”字之误﹐“贤”字乃“皆”字之误。言衰闇之世﹐本末之所以失者﹐未必皆不肖之故﹐乃为祸福所迫﹐不得不然也。’○铎按﹕如俞改﹐则与上文不相应。不可从。
〔七〕“所”下有脱字。
〔八〕晏子春秋谏下云﹕“莅国子民。”
〔九〕盐铁论本议篇云﹕“王者崇本退末。”
〔一0〕“治之危渐”当作“治乱之渐”。危、乱字形相近﹐又误倒“之”字於上也。○铎按﹕汪说近是。邵本改作“为治之渐”﹐不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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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几重﹐谁知今日也到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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