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ppa (青天朗朗)
看板Chinese
标题台大中文所《中国文学研究》稿约
时间Sun May 9 00:50:23 2004
《中国文学研究》稿约
民国93年4月修订
一、本刊为纯学术性刊物,专门发表中文研究所涉猎范围之学术论文。
二、本刊为半年刊,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及八月十五日截稿;园地公开,欢迎各校
研究生投稿;唯翻译类或已发表、已出版之稿件概不受理﹙已通过之学位论文及
网路文章皆视同已发表﹚。
三、本刊稿件限用中文撰写,文体不拘,来文限二万字以内﹙以电脑字元计,含
空白及注释;不含摘要、关键词及参考书目,唯参考书目请控制在两页以下﹚,
并标明中英文篇名、投稿者之中英文姓名、中英文就读学校所别及三百至五百字
之中英文提要、五个以内之中英文关键词。
四、本刊版式采横排,为便利编辑作业,务请依照本刊撰稿格式﹙详见次页﹚书
写,并依word预设之格式写作,避免不必要之格式设定。
五、稿件中涉及版权部分(如:图片及较长之引文),请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
者之书面同意,本刊不负版权责任。
六、本刊论文,皆须先在本所研讨会中发表,并经两位专家审查通过後刊登;为
维持审查公平性,论文中请勿感谢写作过程所得之助益。
七、本刊由台大中文所所长聘请主编及编辑委员成立编辑委员会,处理集稿、审
稿、编印及其他与出版有关之事宜;如有争议事项为本约所未尽者,概由编辑委
员会商议决定之。
八、获刊登者每一撰稿人致送本刊乙本、抽印本二十份,不另致酬。
九、编辑委员会得要求撰稿人对其稿件为适当之修订。
十、本刊着作者享有着作人格权,本刊则享有着作财产权;日後除着作者本人将
其个人着作结集出版外,凡任何人任何目的之翻印、转载(包括网路)、翻译等
皆须事先以书面徵得本刊同意始得为之。
十一、惠稿请另纸注明姓名、学校、系级、通讯地址、电话及电子邮件信箱等联
络资料,以便联系。
十二、来稿请包括文件稿三份及以word或纯文字档储存之电子档案。
十三、惠稿请交编辑委员或寄: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国立台湾大学中国文学
研究所「中国文学研究信箱」收或电子邮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
救苦救难是菩萨
受苦受难大菩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