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rnai (kor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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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14岁金门女生 加入共青团
时间Tue May 17 10:04:11 2005
根据
1.<<国家安全法>>第二条(人民集会、结社之限制)
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
前项集会、结社,以法律定之。
2.《人民团体法》第二条:人民集会结社,一、不得主张共产主义
而共青团章程中明白指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
手和後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
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
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
制度而奋斗。"
共青团明显是一个主张共产主义团体
但那位小妹妹可能也没事 因为南部有一个台湾共产党工作委员会
搞了十几年 警察都把他当疯子看
而且解严以後好像没有办过加入中共的案子
所以要办不办看检察官 小妹妹爸爸还是别张扬好 免得吃上官司
成为民进党宣传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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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71.223
1F:推 aswing:人团法和集游法此二条已被宣告违宪 218.174.156.2 05/17
2F:→ aswing:可是不知道为什麽没有被废掉 218.174.156.2 05/17
3F:推 kornai:但国安法没有阿..........................Orz 140.119.53.57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