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ing (颸羚 爱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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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章 党的干部
时间Fri Jul 26 19:55:13 2002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1997年 9月18日通过)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
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
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核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
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
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的水准,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
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
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
做出实绩。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
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
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
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准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
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
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
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
於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於同非党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
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於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非党干部担任领导工
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
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於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
定退、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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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不出的都可给你猜透 令我发觉开不了口 你那眼角斜望着我 令我心动
让我心跳 令我失控 很想讲的不敢跟你讲 最怕进退不得的迷惘 每次偶尔
沿途遇上 令我失仪 让我失控 令我失意 躲於哪处 总是想你 没一处不在
花花世界 这麽广阔 就算天那样大 或处境怎样坏 但已跨过疆界
永没法子爱你 你或会同情我 极度迷惑了 而能力上永远付不起
永远没法给予你 你渴望那份完美 越是迷住我 豪华名贵 越是发现爱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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