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ing (颸羚生与死)
看板China
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三号)
时间Tue Feb 5 16:38:14 2002
在戒严期间,对记者采访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中外记者利用采访进行挑唆、煽动性宣传和报导;
(二)未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记者、港澳台记者,不得进入机关、团体、
学校、厂矿、企业、街道进行采访、拍照、录像等活动;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执勤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市长 陈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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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朋友还是朋友
朋友的敌人算是敌人
敌人的朋友仍是敌人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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