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C (天下无场外的举人)
看板China
标题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
时间Thu Nov 1 14:57:33 2001
台湾在战前的地位是日本的殖民地,和日本人是属於不同的民族,所以台湾在当时,
也有可能以民族自决的原则要求从日本分离独立,酸然当时有中国战区的蒋介石率军
占领台湾,但是台湾人民如果结合成台湾民族,要求从日本分离独立,主张虽然日本
战败准备放弃台湾,但是台湾人民要从日本帝国分离独立,以殖民地的民族自决原则
独立建国,国际社会也不可能阻止或反对
当时的台湾人民有民族自决权,但是由其过程判断并不表示此一权利之後也持续存在
到现在,台湾人从未主张此一权利,甚至还欢迎祖国军队的到来,欢迎祖国的政府接
收台湾,虽然随即发生了228事件,但是尤其过程判断,这并不代表台湾人要从中国
分离独立。何况在旧金山合约签订之後,中华民国政府还在联合国拥有席次,合法代
表中国的这一段期间,中华民国政府将台湾视为中国的一个行省时,台湾人可有起身
反抗中国的统治?
虽然抗争不一定成功,但是却可以展现台湾人要从中国分离独立,建立国家的意志。
然而我们今天并未看到有任何的独派团体在当时展开抗争,没有看到有任何人为了台
湾的独立建国运动牺牲生命,甚至没有大规模对抗中华民国统治台湾的主张出现。显
然的,当时的台湾人没有使用,放弃使用他们民族自决的原则。既然接受了在当时代
表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统治,台湾的地位就等於确定是属於中国的一部分了
即使是东西冷战的时期,西方各国有不曾有任何一个国家主张台湾的地位未定,其原因
就是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是合法代表中国的政府,所以台湾是属於中国的一部分并无
争议。譬如1954年的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就是因为美国认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当
时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是合法代表中国的政府,所以美国才会以台湾为基础,与蒋介石
政权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
虽然有一些人长期在海外从事独立建国运动,但是这没有用,因为国际社会的认定,
国际法上的认定,主张是看生活於该土地上的人民是否从事具体有效的独立建国运动
;如果没有这样的运动,便不能说"台湾在当时即已开始从事独立建国运动,台湾不属
於中国已经五十年了",和控目前台湾人又接受中华民国体制有效的统治台湾,更使这
样的说法无法让国际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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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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