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doncatx2 (sadoncat)
看板Chiayi
标题[乱入] 第一次被开闯红灯 可是路口有装科技执
时间Sat Nov 9 21:27:02 2024
更新补充 号志规则解释
当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交岔路口时,如遇前方号志转换,而车辆已超越停止线进入路口范围
,则应尽速通过;如不及通过要煞停,也应注意後方来车,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发生。
警方另表示,如果车辆驾驶人过了停止线,号志才转变成黄灯,民众如果自觉无法通过紧急
煞停因而超越停止线,警方将依客观具体事实,以劝导代替举发。
今日去原价屋取货,骑gogoro,行驶时是黄灯就加油门,然後一过路口就被开单。
(当下我认为应该已过停止线,不过警察说他直接看到,我觉得是有死角,可是没装行车记
录器,也无法确认几秒内的事。)
https://i.imgur.com/mNl53Hu.jpeg
黄灯应该只有3秒,所以建议不要加油门,大机率收单,就算有机会过停止线也不要赌。
只是後来新闻跟看街景发现,林森西路中山路口已经装科技执法了,为什麽还需要警察在那
边开单?
https://i.imgur.com/65U3rXI.jpeg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112123A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3.218.7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iayi/M.1731158824.A.918.html
1F:推 Hinzson: 警察缺业绩奖金阿,这跟车长爱验票是一样意思11/09 21:34
2F:→ sadoncatx2: 这样不就重复开单,跟机器抢业绩?11/09 21:38
3F:推 Hinzson: 他等你自己去申诉...11/09 21:42
4F:推 AmberWangTWN: 如果违规项目一样,那科技执法那张还需要缴吗?11/09 21:45
5F:→ sadoncatx2: 正常系统会自己排除,重复就拿已缴费的收据去销单吧11/09 22:21
6F:→ sadoncatx2: 。我是觉得有科技执法了,可以放义交帮忙就好,应该11/09 22:21
7F:→ sadoncatx2: 有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做。11/09 22:21
8F:推 li11223344: 开车他就不会拦你了11/09 22:55
9F:→ li11223344: 警察专门捞机车的11/09 22:55
10F:推 lf339: 中山路往林森西路(往北),那个照相是测速和越线,头上的11/09 23:19
11F:→ lf339: 科技执法是抓违规回转。林森西往中山路(往南到新民路)只11/09 23:19
12F:→ lf339: 有科技执法抓违规回转,所以看你文章所述,警察在火车站站11/09 23:19
13F:→ lf339: 岗是很正常的11/09 23:19
14F:推 lf339: 另外,行政罚有一罪不两罚的原则,如果有红单再收到科技执11/09 23:21
15F:→ lf339: 法(不过本案是不会),可以去监理站申诉,一个违规行为( 11/09 23:21
16F:→ lf339: 同一时间违反同条例),不能开两张单 11/09 23:21
17F:推 bear58: 科技执法……嗯…. 11/09 23:21
18F:→ sadoncatx2: 所以2支号志杆上,5个机器,能抓回转不能抓闯红灯? 11/09 23:36
19F:→ sadoncatx2: ,这麽奇葩的设计,应该不会是多方沟通过的产物吧。 11/09 23:36
20F:推 lf339: 南端(中山路)那个上面有镜头是拍摄书局前面违停(书局到 11/10 00:14
21F:→ lf339: 五金行),拍摄违规回转的是垂直行使方向的镜头 11/10 00:14
22F:嘘 sam54824: 看到黄灯要减速停止是基本的交通常识 11/10 07:01
23F:→ sam54824: 你自己加速了来不及过线还好意思提出来 11/10 07:01
24F:→ sam54824: 这跟设定几秒根本无关 11/10 07:01
25F:→ sam54824: 黄灯时间是要让已经过线的驾驶可以行驶完路口 11/10 07:01
26F:→ sam54824: 不是让你这种还没过去的加速用的 11/10 07:01
27F:→ sam54824: 嘉义一对公车司机就跟你一样 11/10 07:01
28F:→ number666: 推楼上!黄灯是准备减速,一堆人加速冲 11/10 10:42
29F:推 boards: 遇黄灯如过停止线,就要尽速通过 11/10 11:01
31F:→ sadoncatx2: 首先我对於抢黄灯的错误行为道歉,对於交通法规不够 11/10 12:41
32F:→ sadoncatx2: 熟悉理解错误,我认为透过分享讨论学习是一件好事, 11/10 12:41
33F:→ sadoncatx2: 警惕自己应更加谨慎思考後再行动。 11/10 12:41
34F:→ sadoncatx2: 不过对於嘉义一堆公车司机就跟你一样的说法,我认为 11/10 12:53
35F:→ sadoncatx2: 太沉重了,因为职业驾驶的标准不应与一般人用路人相 11/10 12:53
36F:→ sadoncatx2: 同,尤其公车有乘客与视线死角的问题,任何一项疏失 11/10 12:53
37F:→ sadoncatx2: 就很容易造成憾事。 11/10 12:53
※ 编辑: sadoncatx2 (1.173.218.79 台湾), 11/10/2024 13:11:32
38F:推 JomboCA: 推原po态度 11/10 15:47
39F:嘘 wubai1119: 违规废话还这麽多 11/11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