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mo (小强)
看板Chiayi
标题Re: [新闻] 嘉义市议员戴宁涉诈领助理费 台南高分院开庭「不认罪」
时间Tue Mar 5 09:40:48 2024
推文很多人在讲,侦查中承认就可以缓刑什麽的,
其实要看情况,
许多议员、立委被办诈领助理费,
最後可以缴回犯罪所得缓刑,
其实是因为他们会主张说
「我确实用假名目申请核销助理费,
但这些钱真的有用在公务或请助理,
只是为了便宜行事,所以拿假单据核销」
等类似的抗辩。
依照法律规定,就算他们用假单据核销,
只要这些钱不是进私人口袋,而是用於公务,
那就不会构成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的贪污罪,
而只会成立伪造文书罪,
而伪造文书罪是相对轻罪,可以缓刑,
才会很多立委、议员最後都缓刑,
因为检察官无法说服法官说,
他们这些钱是进私人口袋。
但在戴宁这件,
假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把钱私吞了,
那麽就算认罪,也一样成立贪污罪,
认罪顶多减轻...也不可能缓刑,
因此不难想像戴宁要拚一把否认到底。
※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旨就新闻揭露的评论:
: 一, 检察官讽刺: 是不是只就"登载不实"认罪,... 其实不是, 新闻开头看起来
: 是全部不认罪
: 二, 不过检察官讲对了: 她律师的主张, 助理费是统筹运用, 公款公用,... 反而佐证
: 她不是用在助理费的名目, 另外律师讲: 可能构成其他罪
: 这段话看起来, 感觉律师自己也乱了,... 不知道自己在讲甚麽
: 三, 现在大概只能就知情不知情去论证: 前面的辩护, 他讲统筹运用, 等於是间接承认,
: 不是用在助理费的名目,...
: 她知不知情这件事: (1) 在她这个案子之前. 已经一堆议员进去蹲了, 她应该知道不能这样核销
: (2) 送给议会的核销单, 应该有戴宁的盖章, 如果有的话, 怎麽可能推说不
: 知情?
: 四, 她已经不就一审调查的资料, 证据争论,... 也没有在二审提出新证据,资料,......
: 只是单纯的提出: 公款公用, 不知情的主张 (我怀疑这些话一审应该也讲过),
: 我私心觉得二审输的机率高, 而二审输的话, 三审要翻盘的机率就接近於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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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56.59.54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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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ogoegg: 公用的认罪当然缓刑 贪来的钱自用的 认罪还是有机会缓刑 03/05 10:18
2F:→ gogoegg: 问题就是捡茶官一开始办 就直接认罪 这种才有救 03/05 10:19
3F:推 JomboCA: 戴宁家的问题没那麽好处理 03/05 11:25
5F:→ toebb: 楼上,他是无党籍的。 03/08 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