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nifer (珍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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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世代观念翻转 声请通奸释宪年轻法官多
时间Sat Jun 20 10:24:25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99721
世代观念翻转 声请通奸释宪年轻法官多
2020-05-29 16:48 联合报 / 记者王宏舜、林孟洁、赖佩璇/台北即时报导
大法官宣告通、相奸入罪违宪,声请人、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认为「很好啊!」,指除罪
化後,国人的情感观念应重新调整。「不要老是认为国家要帮助维系婚姻!」,林直言「
绑不住」。
林自嘲在声请释宪的19名法官中,自己是「最老的」,其余的法官都是年轻一辈,距上一
回554号合宪性解释,光阴已过了18年,几乎是1个世代的间距,年轻世代的想法已翻转。
虽然通奸在刑事除罪化後,配偶仍可循民事诉讼管道向另一半或小三(小王)求偿,但实
务上法院判赔的金额多在20、30万元左右,多与原告的期待有很大的落差;林认为失和的
夫妻未来若要离婚,是不是要调整出轨者的财产分配比例,值得讨论。
本次司法院释字791号解释,15名大法官中仅吴陈鐶提出不同意意见书。
3年前的司改国是会议,第五分组作出废止刑法第239条的决议,并认为若无法立即废止,
也应即刻删除刑事诉讼法239条的但书规定,以回归告诉不可分原则。会议期间,女作家
林奕含自杀,是否该检讨法律引发热议,当时的决议可嗅出风向转变。
司改委员认为早年性别平权意识未发展、法制缺漏,通奸罪有保护弱势配偶的功能,但现
在已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民法亲属编就夫妻财产制、离婚有责与破绽主义
、子女监护,也已符合性别主流化的标准。以国家刑罚权介入私人关系,存在的正当性已
薄弱。
此外,
与通奸罪有关的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为「告诉不可分」原则的例外规定,这让
配偶可以只对通奸的另一半撤回告诉,撤回不及於相奸人,这造成通奸罪实体受刑人数女
性远高於男性,实质不平等。
第五分组指出,有实际案例显示主张受性侵害的告诉人,因证据不足,不仅被告无法定罪
,受害人还反被加害人的妻子提告通奸,这让一些性侵受害人不敢举发或提告,影响了性
自主权保障与告诉权行使。
不过当司改委员赞成通奸除罪时,法务部历来民调却都显示多数人认为应保留妨害家庭罪
,「菁英委员却表决出与民意相违背决议」,被形容如司改决议与人民法律感情间的距离
。牧师李长荣投书指除罪化後就只能以民事处理,质疑一般家庭主妇能有多少钱打民事诉
讼呢?认为除罪化的结果就是牺牲婚姻中经济弱势的一方,不只防止不了权势上弱势的「
房思琪」,反而会造成「更多经济上弱势的房思琪产生」。
大法官今作出释字791号解释时,仍肯定家庭价值。司法院秘书长表示,目前系属法院的
通奸案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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