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nifer (珍妮佛)
看板Chen-Hsing
标题[专栏] 卫福部禁泄女作家身分原因出在...
时间Wed May 17 15:29:57 2017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501soc007/
【女作家之死】卫福部禁泄女作家身分 原因出在…
文|社会组 摄影|摄影组
才女作家
林奕含4月27日自缢身亡,林奕含的父母透过出版社发表声明,指女儿8、9年前
曾遭补习班老师诱奸,但
卫福部却主动要求台南市社会局调查,「出版社的声明揭露被害
人的姓名,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一事,
考虑对出版社研议开罚,网友也查出该
名涉嫌的补教名师是陈姓补习班老师,
以本名成立公司,并承包多项卫福部的标案,金额
多达数千万元。
台南市社会局在女作家林奕含死後的消息一出後,当天下午就发出声明,指出版社揭露被
害人姓名,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被害人身分资讯违反保护规定之罚则,
将
研议开罚;媒体群组也收到讯息「女作家事件,台南市社会局已通令媒体不得公布姓名,
否则将处罚(且是连续罚)」,要媒体配合只能称为「女作家」、「书名不提,但可提作
品概要内容」。
正当媒体及网友纷纷纳闷为何是由「卫福部要求台南市社会局调查」时,眼尖网友则在「
台湾采购公报网决标公司资料库」,找到一家
「日创社文化事业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自
2004年起,就承接卫福部的标案至今,光是
2015年的得标总金额就超过3500万元,而负责
人的名字正是「陈国星」,与传出女作家自杀案的补习班名师不谋而合。
律师宋重和表示,卫福部的「服务保护司」虽然也管性侵害防治,但主动要求社会局调查
的动作显得有些蹊跷。
此外宋律师也提到,社会局欲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开罚,但此法规定「宣传品
、出版品、广播、电视、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不得报导或记载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资
辨别身分之资讯。」但目前
仅由一本小说,和其父母的指涉,卫福部就认定女作家是「被
害人」,并指导社会局扬言对媒体开罚的行为显得有些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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