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ng (shyng)
看板Cheer
标题[闲聊] 关於分享
时间Sun Mar 20 04:24:59 2005
说实话 我不是法律的绝对服从者
虽然恶法亦法 不过恶法亦恶 不是吗?
所以我暂且略过犯不犯法的问题
一方面
一种软体流布的广度本身就是它被直接使用之外的社会价值
因为它够广 所以大家才能够讨论它 找到同好
我认为 这就是分享的快乐之所以能胜过独自拥有的道理
在消费者方面
拥有相同的东西 如果付出代价可以 不付出代价也可以
付出代价的人 难道情愿当傻瓜吗?
於是愿意依定价支付的人肯定就比原来的少了
还愿意买的人
一是认为这是一种"纯粹支持艺人"的拥有行为
(如果只为了"使用"产品 没有理由付这个钱 因为可以不购买而使用)
二是认为把它分享出去的效用(分享的快乐)大於产品定价
所以把自己的正版分享出去 不过 这也不一定是一种不支持创作者的心理
比如定价太高 大众真的买不起 却又是生活工作上所必要的时候(如独占的作业系统)
这时候的分享 就很难说它在道德上绝对是错的了
我们如果检视一下绮贞精选辑的例子
它独占吗? 精选辑的歌很多都是听过的
它特别贵吗? 三百多还好吧
它是我们生活工作的必需品吗? 不是那麽必需吧
没它难过的人我相信有很多 不能工作或活不下去的人 我猜很少吧
分享比上没有分享 一定能让更多的人听见或看到绮贞的照片或作品
这点无庸致疑
但是同时也会让绮贞少了一份收入
(如果你恨滚石 爱绮贞 而绮贞也没抽精选辑的版税的话 就可以不必管这个
只要担心会不会被抓就好)
因此 我们如果站在维护绮贞的立场
就得衡量其中的利害得失
在三百多的定价下
共享会让绮贞受惠还是受害呢?
或者我们该问 多少"流通率"的共享 才能让绮贞从中获得最大的好处呢?
答案也许是零 也很可能是我们所熟悉的---"低调"或是"试听完後请删除"
流一点点出去 算宣传打歌嘛 厂商的销路和艺人的声望都可能更好
流太多了 厂商可能就会五脏俱裂 而导致送医途中不治...
艺人可能也会负债或被迫转行 一身难得的才情 都会很可惜的被这个社会所埋没掉了
就算是旧东家发精选 如果销路不好 艺人就不抢手 新的合约也难谈到好条件
所以关於分享这件事 还请大家三思呀
我的建议是 宣传厂商自己会做
我们可以写文章 或向朋友介绍 CD借给朋友听 电台播播歌
分享的尺度 到这里就好 这样谁也不伤害
放网路上 一散出去 流通率就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住的了
另外 至於限量专辑 咳咳...大家就自己看着办吧
个人意见 欢迎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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