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enmimi (七个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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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地方团可以收杂费?
时间Fri Jul 4 00:35:32 2014
Sorry这几天比较忙所以没来的及马上回覆Orz
再次宣传本版缺版主,快来应徵帮忙._.\~/
关於地方团转让能不能含杂这个问题已经算是万年问题,
因为julie32主购原文问题比较含糊,
所以直接就彩虹主购这篇一并说明并回覆推文问题(其他推文就恕删不好意思罗><)
--兹就实际上板主如何判定含杂转让回覆--
依板规规定,转让时不得含杂费转让,亦即:
(X) 跟大主购团转让时附加杂费
(X) 跟地方团时转让附加地方团主购杂费
(X) 跟地方团时附加大主购杂费後又附加地方团杂费
→总之,
只要是你跟/开的那团,"转让"时就是不能加你跟/开那团的杂费
可以附加杂费的情况只有两种情况
1.认领(仅适用於主购)
2.全团地方团团员分摊大主购杂费(适用於地方团主购与团员)
2.1 跟地方团时地方团主购说明大主购杂费平均分摊,另收杂费
→转让时就实际付款金额减去地方团杂费就是可以计入转让金额的费用
2.2 跟地方团时地方团主购说明地方团杂费即已包含大主购杂费分摊
→转让时就实际付款金额减去地方团杂费就是可以计入转让金额的费用
且这个地方团限於在合购版上找得到文章的才算,私下合寄的不算。
有没有发现一件事情?
小主购有没有说明大主购杂费分摊,实质影响到是不是转让时能计入大主购杂费喔!
※ 引述《rainbowbaby (小彩虹)》之铭言:
原本想推文,但是推文一直大主购小主购杂费的讲不清楚;
根据我所理解的,直接用算式表达应该比较快。
举例:大主购收杂费一单十元,地方团共五人,每人均摊两元(大主购杂费)。
小主购收额外地方杂费三元(小主购杂费)。
转让时,
可以附加大主购杂费两元(地方团每个人分摊之杂费)。
不可附加地方团杂费三元(这是地方团小主购的杂费)。
如果「大主购杂费五元,地方团七人均分,每人0.71元」能加吗?
可以~只是应该多数团员都只是想赶快转让,反而都直接不含杂费了。
如果有错再麻烦版友指教!谢谢:)
※ 引述《monkey55 ()》之铭言:
║≧17 转让/交换/赠送文附加联络费、杂费、个人邮资等任何非必要费用 ║
║Δ说明 板面上可附加杂费只有两种状况:A认领文,
B地方团分摊大主购 ║
║
之杂费运费可加,但小主购杂费依旧不能加入 ║
║ ★地方团的认定依然需以合购板有地方团成团文章为准,因其他种 ║
║ 种因素而没有成团文均不视为地方团,不得私自加入大主购杂费 ║
: ※ 引述《julie32 (菱角鱼)》之铭言:
: : 刚刚帮团员看转让文
: : 看了之後修改了算式顺便跟他说不能加杂费
: : 团员回信说他是开地方团
: : 可以加杂费
: : 因为我印像中是除了认领外都不能加杂费的
: : 可以请教一下大家吗?
1F:→ miyukiy:虽然说差那一点就直接舍掉也没差,但还蛮 36.231.164.93 07/02 17:01
2F:→ miyukiy:好奇规定为何改变,以及这条版规的解释 36.231.164.93 07/02 17:02
3F:→ miyukiy:如果是累计进位我就能理解,那就只是我当 36.231.164.93 07/02 17:15
4F:→ miyukiy:初写法不够完整,因为我是103.53*1 -> 103 36.231.164.93 07/02 17:16
5F:→ miyukiy:98.6*2 -> 99*2 想说采无条件进位都没有影 36.231.164.93 07/02 17:17
6F:→ miyukiy:响"总金额"(而且当初我对总金额的理解是若 36.231.164.93 07/02 17:18
7F:→ miyukiy:要全部转让则不得超过总金额),如果是单项 36.231.164.93 07/02 17:19
8F:→ miyukiy:进位再加总,不允许是当然的,可能就是要 36.231.164.93 07/02 17:20
9F:→ miyukiy:再写清楚一点避免误解吧 36.231.164.93 07/02 17:20
这个部份我们会再研究一下,
不过基本上单项转让无条件进位or四舍五入,只要不超过总转让金额版主这边都OK,
会抓也只有抓买多项、每项都无条件进位,导致总转让金额高於原支出金额的状况
(其实就跟板规说明一样喔没有改过)
我回到家已经有点晚了累累的又有点眼花@@
所以有没回答到的问题再跟我说一下喔Orz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2.234.47.66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hat82gether/M.1404405334.A.225.html
10F:推 rainbowbaby:推!辛苦咪咪了。 114.38.210.136 07/04 00:37
谢谢小彩虹儿帮忙回覆>~<
11F:推 miyukiy:推~版主辛苦了,进位那点已经明白只要多 114.40.202.118 07/04 00:46
12F:→ miyukiy:一句"全部加总後金额再进位"即可,是我不 114.40.202.118 07/04 00:47
13F:→ miyukiy:应该想说没影响就没多写,谢谢版主说明 114.40.202.118 07/04 00:47
我不太清楚是哪位版主有针对这个指正,不过经说明後就应该可以澄清误会~
谢谢提供板规建议,我会再跟其他版主讨论<(_ _)>
14F:→ miyukiy:其实不是版主指正的啦,是其他人好心提醒 114.40.202.118 07/04 00:54
15F:→ miyukiy:的,我说的"写清楚避免误解"是指我自己的 114.40.202.118 07/04 00:55
16F:→ miyukiy:转让文啦XD 版规很OK的 114.40.202.118 07/04 00:56
17F:推 hihiamy:2.1和2.2的结果有什麽不一样@@?111.240.102.117 07/04 06:29
18F:推 hihiamy:另外还有个疑问,地方团小主购,这个人只111.240.102.117 07/04 06:31
19F:→ hihiamy:有跟大主购团和开地方团,那依说明中的黄111.240.102.117 07/04 06:31
20F:→ hihiamy:字部分,他应该不能附加任何杂费呀111.240.102.117 07/04 06:32
2.1跟2.2的差别在於如果小主购开团时未将大主购杂费与地方团杂费分开计算
(未说明如何分摊大主购杂费)
那麽不管是地方团小主购还是团员都不能将大主购杂费列入转让金额。
小主购转让时可以寄入大主购杂费计算阿(前提是已先於地方团文说明计算杂费分摊方式)
所以地方团小主购开地方团欲转让时是请地方团员证明唷(证明大主购杂费分摊方式)
21F:推 isix:其实有考虑 除了认领外 一律不能加杂费转让吗 220.129.65.205 07/04 15:04
22F:→ isix:XD 感觉方便很多 220.129.65.205 07/04 15:04
23F:→ isix:很久以前杂费有收15元/之前大概10元/最近5元 220.129.65.205 07/04 15:05
24F:→ isix:杂费变得很少了 好像也没有一定要加的必要~ 220.129.65.205 07/04 15:06
是小六主购!!!!
基於杂费变得很低,这点或许可以列入考虑(笔记
※ 编辑: sevenmimi (42.71.240.72), 07/04/2014 19:18:54
25F:→ cmoeoo:想请问地方团可以加,为什麽反而跟大主购的175.182.168.182 07/05 20:23
26F:→ cmoeoo:个人购买不能加呢?都有主购认证和合购文175.182.168.182 07/05 20:23
27F:→ cmoeoo:不太懂差别在哪里175.182.168.182 07/05 20:23
28F:→ miyukiy:就跟地方团小团员也不能加上"地方团杂费" 114.47.209.97 07/06 00:31
29F:→ miyukiy:是一样的道理 114.47.209.97 07/06 00:32
30F:→ cmoeoo:所以个人购买时,给大主购的杂费相当於地方175.182.168.182 07/08 11:27
31F:→ cmoeoo:团杂费的意思罗?但应该是以必要费用来计算175.182.168.182 07/08 11:28
32F:→ cmoeoo:我觉的可能不是这样想,应该还有其他考量175.182.168.182 07/08 11:28
33F:→ miyukiy:就是跟团必要支出的角度没错阿 36.231.190.210 07/10 19:57
34F:→ miyukiy:也的确就是这样相当没错,照以前版主的说 36.231.190.210 07/10 19:58
35F:→ miyukiy:法,杂费是团员跟主购间团务杂支,不是算 36.231.190.210 07/10 19:58
36F:→ miyukiy:在跟团购得商品的必要支出,但对地方团来 36.231.190.210 07/10 19:59
37F:→ miyukiy:说,大主购杂费变成地方团购得商品的必要 36.231.190.210 07/10 19:59
38F:→ miyukiy:支出,而地方团杂费则是小主购与小团员间 36.231.190.210 07/10 20:00
39F:→ miyukiy:的团务杂支,所以不得转加 36.231.190.210 07/10 20:00
40F:→ miyukiy:当然这种看法一直以来都有争论,以前就吵 36.231.190.210 07/10 20:00
41F:→ miyukiy:过很多次像是"跟团就一定要付杂费,为什麽 36.231.190.210 07/10 20:01
42F:→ miyukiy:不能算必要支出,纯EZ团都能加运费了" 36.231.190.210 07/10 20:01
43F:→ miyukiy:但就目前版规制定的方向来看,就是这个考 36.231.190.210 07/10 20:01
44F:→ miyukiy:量,差别就是在地方团小主购不只是大主购 36.231.190.210 07/10 20:02
45F:→ miyukiy:的一般团员而已 36.231.190.210 07/1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