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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还没收到合购物就转让 可不可以附加杂费等非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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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12/11/2009 16:39:32 Fri
◆ 票选题目描述:
目前板规对於还没有收到合购物就转让的规定 似乎有点争议
希望藉由本次投票 清楚界定:
如果团员还没有收到合购物品就转让 (不论是否已经到货)
是否可以附加杂费等非必要费用呢?
不可以附加:
1.转让是因为个人因素才卖出
如果还没收到合购物品 就要附加杂费转让
应该请主购用认领 这样就可以附加杂费了
2.只要是转让就不可以加上杂费等
这样可以让大家不用担心是否被多收钱 板主也比较好管理
可以附加:
1.转让还没有收到的合购物 意思等同於转让整个跟团资格
应该要可以附加杂费~
◆投票结果:(共有 136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可以附加杂费、个人运费等非必要费用 30 票 22.06% 22.06%
不可以附加 106 票 77.94% 7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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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fivein 的建议:
转让跟团资格+杂费应该是oK吧~
○使用者 fisheu 的建议:
这样版煮比较好处理转让文
○使用者 IfCanFly 的建议:
主购开放认领可以附加杂费
○使用者 zukes 的建议:
转让如果还要分有的可加杂费,有的不可加杂费,实在太麻烦了
乾脆全不可加杂费最简单
○使用者 spiritia 的建议:
跟团时,就已确定主购在开团、收单、整单、和卖家沟通、汇款、面交等等,需要
:费心力的付出。转让是因"个人"因素,但就算未到货,在与主购讨论及麻烦主购
资料改单为被转者都是增加主购辛劳!怎可因个人因素将杂费转嫁第3人
○使用者 qbqbqb 的建议:
就"转让跟团资格"的基础来说 "杂费"及"分摊整团运费"可以 但个人运费不行转让
○使用者 peanuts8566 的建议:
应该要附注是"完全转让"才可含杂费~不可订多项只有其中几项转让也含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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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136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