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wku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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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藏木柜28万遭窃 他案发前在附近走走遭法
时间Sun Feb 4 13:21:32 2024
藏木柜28万遭窃 他案发前在附近走走遭法办 法官打脸
自由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田中镇一陈姓人家,把28万3000元现金藏在屋子一楼玄关旁的木柜内,不料房子遭人侵入,现金不异而飞,屋主报警,警方「以车追人」,从犯案时间前寻找可疑的嫌犯,刚好一名黄姓惯窃,在案发前深夜曾在屋主住家附近徘徊,又几次骑车经过,警方遂将他依窃盗罪移送法办。结果该案在彰化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检警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黄男有进入陈姓屋主的住家行窃,因此判处黄男无罪。
该案发生於前年12月22日,当天早上7时10分,女屋主在厨房煮早餐,因见厨房的气窗遭人破坏,怀疑有人侵入,她立即到前门玄关旁的木柜查看之前放在里面的27万3000元现金,结果全数不异而飞,窃嫌只留下一只装钱包包内的平安符。
警方到场蒐证,并未采集到可疑指纹,只能从路口监视器寻找可疑的涉嫌人,警方发现案发前深夜从凌晨0时至4时,黄男独自一人行走在受害屋主周边,又骑车经过,受害人向警方说,黄嫌素行不良,在地方名声甚差,多次闯空门和窃盗被抓和被关,此窃案应与他有关。屋主坚持应该将他移送。
但该案在彰化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证据力薄弱,法官说,被告虽然有多项窃盗前科,惟其品格证据,倘与其犯罪事实具有关连性,则可容许检察官提出供为证明被告犯罪之动机、机会、意图、预备、计画等事项之用。被告之品格证据应非可毫无限制用以作为证明被告有无犯罪之用,纵使被告另有涉及其他案件,基於「证据裁判法则」,自非可仅凭此等品格证据、前科资料资为论罪科刑,亦难仅以被告另涉窃盗案件即认本案犯行亦为被告所犯,因此判处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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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anqish: 这移送的理由真是了得 02/04 14:12
2F:推 movieghost: 要是他去银行前走走 呆帐务黑洞就都他背了 02/04 15:10
3F:→ zxcc79: 楼上让我想到一个抢银行然後回家看新闻的笑话 02/04 16:09
4F:推 ilovesnow: 所以家里没监视器,遭小偷一辈子都破不了案 02/04 23:45
5F:→ HuaLan: 警察本身也就是一般人而已,一般人也会这样子看人 02/05 00:35
6F:→ HuaLan: 只是这种单纯臆测没实际证据的也敢直接移送真的是蛮蠢的 02/05 00:36
7F:→ qmaper: 反正屋主要求警察就先移送~ 02/07 09:54
8F:→ qmaper: 应该是检察官怎麽会起诉才对 02/07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