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ou ( )
看板ChangHua
标题Re: [板务] 全面检讨板规规范
时间Sat Oct 25 11:17:53 2014
各位好,先感谢板主们以及提出意见的板友们为板上的付出
本人对现行板规及板务执行有4点疑问,还请拨冗观看并不吝指教
1. 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2. 自介文是否作为执法标准
3. 退文标准
4. "是否与彰化板相关"之认定
1. 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依照现行4.4板板规,可依照 "有否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分为两类
A. 无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自介]
[吃喝]
(5.0版变成[食记],并与[游记]合并)
[玩乐]
(5.0版变成[游记],并与[食记]合并)
[请益]
[揪团]
(麻将团除外)
[徵人]
[协寻][拾获]
[共乘][搭车]
[板务]
B. 有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心情]
◆ 本分类限制 : 一天一IP只可发一篇心情文。(回文的也算在内喔)
[情报]
◆ 新闻或情报请载明出处以及网址连结。同一天内连续发表新闻
[新闻]
(不论何板),视为冲文章数,适用板规CP文规定。
◆ 此分类有自介的板友同ID、同IP24小时内限一篇。
没有自介的板友同ID、同IP72小时内限一篇。
[揪团]
◆ 揪麻将团额外限制:
1.一帐号一天限制发表一篇,同IP、同场子,视为同一使用者。
[交易]
◆ 一帐号及一IP七日限发一篇交易文。(七日之间隔以发文隔日起算)
[问卷]
◆ 知会有效资格仅限一篇问卷文章,不及於同份问卷一式多发或同ID
其中[揪团]与[交易]、[问卷]因为非讨论板之原始用途,
所以个人赞同 "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但[心情]、[情报]、[新闻]都是与讨论板直接相关的分类
受到的限制反而比[揪团]为多,个人无法理解。
例:以下是4个分类同人同天发表两篇的情况
(虽然板规5.0版有放宽部分"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但为简化叙述,暂用两篇作为限制条件)
[揪团] 一起吃早餐
[揪团] 晚上一起看电影吧
[心情] 彰化双薪家庭的困境 (内文提及彰化的托婴服务不健全)
[心情] 某某活动扰民
[情报] 彰化某某文化节节目表与购票资讯
[情报] 彰化县环县公车网今日上路,完整路线图
[新闻] 彰化某首长贿选案一审判决出炉
[新闻] 某污染案爆发,检方今日前往查扣彰化厂房
若照现有板规来看,只有[揪团]能够放行两篇,其它3项则否
但个人觉得後3项反而较能吸引板友们参与讨论
至於设下 "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的时间与理由,据本人考证,应该如下所示
[新闻] 2008/12/20
#19J55F0o http://goo.gl/mP0XJq
未说明理由
[情报] 2009/12/19
#1BBFQgjj http://goo.gl/nyzQnO
未说明理由
[心情] 同上
同上
未说明理由
因规定无明显立论,是否可研拟废止[心情]、[情报]、[新闻]
之 "期间发文数量限制" ?
另外,虽然[新闻]有可能导致洗板,
但应该可用
内容规范,而非
数量规范来作限制
例:限定发表n天内新闻
(旧新闻改用[情报]作相关新闻统整文)
禁止既定参访行程的新闻稿
("某某首长今日至某某厂视察")
相同事件仅可发表一篇
(除非叙述有重大出入,或出现澄清文)
2. 自介文是否作为执法标准
根据本板
#1KIVJ3-T http://goo.gl/UlPK2k 板主所作回应
1F:推 Honorguard06: 分有无自介乃是为了照顾本板长驻板友 10/24 17:26
个人想请教
自介文有否 与
长驻板友 的相关性?
板上并没有,也无法规定发表自介後才能看板
所以就算没有发声过,还是能够持续关注看板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
看板10年但持续潜水的板友 vs. 注册30天,为了交易文特地发表自介的板友
这两者孰轻熟重?
个人认为 "自介文有否" 是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但应该只限於
[揪团]、
[交易]、
[徵人]、
[共乘]等类别
并且
不是给予有发声的人优惠
而是
让参与的板友先了解发起人的背景,获得初步的保障
3. 退文标准
因5.0版又进一步放宽退文标准,以下以5.0版为准
达退文标准者
[自介]
发表不实自介文者,文章退文+禁言30日
[食记]
广告意味浓厚之部落客文章,将视为广告文予以处分退文并且禁言十五日以上。
[游记]
[新闻]
此分类有自介的板友同ID、同IP24小时内限一篇。超出限制每篇文退文并禁言三日
[情报]
无自介的板友同ID、同IP72小时内限一篇。超出限制每篇文退文并禁言一周
肉粽文仅开放以[情报]之形式发表(意即仅可提供情报,不可发文询问)。
且须有确切情报、以及行进路线,才可发表。
违者禁言30日;若经查与事实不符者,追加退文
[揪团]
◆ 禁止滥用此分类进行报名驾训班、补习、团购…等,类似之行为。
◆ 禁止限定异性;且不论任何情况皆不可限制性别。
除非整团都是男(女)性,有限制同性之需求时,才可限制性别(同性)。
有限制性别之揪团文,必须於内文中说明自身性别。
以上两点,违者退文并禁言七日
[交易]
未达门槛但发表交易文者禁言七日;累犯者禁言三十日并退文
七日内多PO者禁言三十日*文章数且整系列文退文
◆内文请详列交易物,且不得超过五项物品。
◆同一交易物,一个月内不得重复出售。
◆不可使用各大网路拍卖平台及网路商城之连结。
◆本分类禁止代买、代刷,以及代PO(可见:公告文 #1Ig9Kh9L)。
◆合购文限制只可转录,须先发文於合购板之後,再将该合购文转录至本板。
转录者须为主购、或主购认可之地方团小主购。(请主购於推文说明)
◆禁止贩售各交易专板禁止或法规禁止非持有专业证照人士贩售之物品。
(因无法确认该使用者是否持有证照,故本板完全不开放此类物品贩售)
◆若有未尽事宜,依照各交易专板板规实行办理。
◆交易文贩售物品总额不得大於十万新台币。
◆严禁活体动物买卖。
以上各点,违者退文并禁言三十日
[徵求]
◆ 禁止徵求可核销帐目之收据、发票、车票。
违者退文并禁言七日
[协寻]
◆ 禁止家人失踪之外的寻人文(其他请至寻人板Supermission)。
违反上述条款者,警告一次并退文。
[问卷]
◆ 问卷调查请使用此分类,请先来信知会板主并等候板主审核完毕回信告知,
方可发表。板主於一日内仍无回应或板主请假无法处理时,以通过审核论。
未逾回覆时间而发文者,禁言七日并退文
[共乘]
◆ 相关细节依照car-pool板办理。
[搭车]
违反上述条款者,警告一次并退文。
[板务]
◆ 对彰化板事务有任何具体建议请使用此分类,其余分类板主概不受理。
若发现滥用此分类者,退文并水桶六十日。
发文规范
1. 空白、灌水文:没有明确讨论意味、讨论主题、空白或文不对题之文章。
2. 注音文(火星文):除了形容声音状词且无其他字可替代,才可通融使用
其余情形,请使用中文字代替。(ㄚ→啊 ㄛ→喔 ㄟ→欸 ㄜ→呃 ....之类)
3. 转录文章推文未删除:易挑起纷争或版主认定不宜之推文。
4. 代PO文:严禁不负责任之代po文。(不可回信不可水球这类的代po)
5. 未满30字:中文一个字元为一字,英文一个单字为一字,网址数字符号不计。
6. 神人文:徵求搜寻相簿。(请至Beauty表特板)
7. 非板主请勿使用[公告]标题及回覆公告。
以上违规,记警告一点并退文,不另公告。
9. 张爸文:不冗述
退文+永久禁言
10. 发、推文争吵、(引)战文板主有权删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11. 发、推文中,含有族群言语侮辱、谩骂、嘲讽、不雅字眼、西斯、性暗示……。
以上违规,检举信超过三封始视为违规。
检举成立则发文者退文并禁言三十日,推文者视次数以三十日乘上句数无限累积
若检举信不足三封,但违规重大时,板主群得视情况予以介入并给予适当处分
12. 本板严禁政治宣传文章、跨板CP文、广告文。
政治宣传文之归属:依内容是否公评而定。
以上违者退文并禁言两周
特殊文章规范
◆ 手动置底 (交易文七日内重复发送视为手动置底,其余文章视情况而定)
即不管有没有删除前文,继而不断的发表新文章,
使自己的文章一直处於板中的最底部,
增加文章被浏览的机会,不仅对其他板友不公平,
也浪费看板资源,是一种相当讨人厌的行为。
手动置底者一律该系列文章退文且禁言7日*文章数
牵涉内容之多,令人咋舌
就他板的使用经验来看,退文通常是执法的
最後一道防线
因为 "拥有退文与否" 会直接影响到该使用者在他板的使用权利
所以一般都会审慎考虑
但从以上的内容来看,彰化板在许多违规事项上,
第一次执法就祭出退文手段
不仅无法区分违规情节轻重
(例:闯红灯与杀人同罪),
也让板友在使用上多了许多疑虑
因此,是否能放宽执法标准
情节轻者,对於初犯、再犯仅予以劝告、水桶
到第3次时再考虑是否退文?
4. "是否与彰化板相关"之认定
目前不管是4.4版或是5.0版,都
无明确规定[揪团]的范围
但就
#1KIdJ6Bg http://goo.gl/ZGBdWG 所言
[揪团] 至非彰化地区被板主BK201判定为无关彰化
24833
210/24 - □ 无关彰化 /BK <hickory>
但若参考其它执法标准,
[共乘] 至非彰化地区
[合购] 非彰化产品
[情报] 某某公司产品遭受污染
(涉及全国,但产品在彰化有销售)
就目前放行的程度来看,板主认为是有关彰化的
若就[共乘]、[合购]来看,虽然目的地、产品与彰化无关
但彰化板板友可蒙受其利
[情报]也与彰化板板友权益相关
所以板主放行
但[揪团]至少也有两项好处,与[共乘]、[合购]、[情报]的精神相符
1. 避免因人数不足而流团
2. 促进彰化人之间的情谊
那麽,
是否开放[揪团]文标准,只要出发点在彰化即可放行?
以上4点,感谢各位的耐心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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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skynick : 有条有理 10/25 11:23
※ 编辑: Giou (114.38.156.159), 10/25/2014 11:41:57
3F:推 jsjsjs : 推 10/25 13:10
4F:推 aries0419 : 专业的 10/25 13:55
5F:推 tp6b123 : 感谢你的建议 觉得大大说的退文标准比较能认同 10/25 15:10
6F:推 slamwater : 同意[心情]、[情报]、[新闻]的发文数量应放宽! 10/27 00:03
7F:推 promistake : 我就是那个没自介又潜水而不能PO交易文的人... 10/27 02:56
8F:推 p0646 : 认同文章内的各项标准 尤其是第二点 理由同楼上p大 10/28 04:16
9F:→ p0646 : 不懂为何以有无自介做为标准 10/28 04:16
10F:→ p0646 : 不想发表自介让有心人查询到自介记录不行吗 10/28 04:17
11F:→ p0646 : 希望有些板规能够放宽标准不要再严格限制 10/28 04:19
12F:→ p0646 : 怕一不小心踩到板规而被水桶被退文劣文乾脆闭嘴潜水 10/28 04:20
13F:→ p0646 : 不po文分享也不参与此板事务的人 真的不在少数 10/28 04:21
※ skynick:转录至看板 L_TaiwanPlaz 11/06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