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cilyDevil (西西里恶魔)
看板ChangHua
标题Re: [心情] 自由心证有感
时间Tue Apr 8 12:10:32 2008
情理法
情永远是排在最前面的
就算是有法条明确规定,还是得论不同情形而定
何况现在讨论是
人与人的沟通与
个人原则
不是什麽死板版的物理、国文....(原谅我用这种烂比喻)
所以我很赞成原po的文章
不过,设身处地想一下
假设大家位居版主职务
有人来"检举",说有推文让他不舒服
请问你处理不处理?
处理 ->被告的(or感同身受的乡民)不爽
不处理->告诉的(or感同身受的乡民)不爽
(我这边不是要讨论处理程序有无瑕疵)
在我的观念里面
这是
简单的一件事情,也
不需要劳烦到辛苦的
版主出马
只是一些沟通的问题,版主处理越多次,两方意见的人马就撕裂几次
最方便的做法就是
原po自己去
跟推文者沟通
因为这是人际关系,原po 写信 or 丢水球 or推文 给推文者
明确指出,你不喜欢这样的推文
甚至可以删除之
或者,更快速一点昭告全彰化版的乡民,回文
告诉大家你讨厌类似的推文
这样的方式,我想远比透过版主出手还来的
恰当
既可以达到原po想要的目的,也不至於给推文者难堪囧境
要是有其他人或推文者 再犯,那就杀无赦
到时候再来依循版规处理,还不至於太损害到自身的权益
还有,喜欢恶趣味推文的乡民们,不要太白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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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浮与装熟只在一线之间,谁稍稍跨过了这条线,沟通就是了
当然白目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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