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an (再说)
看板Chan_Mou
标题Re: [转录]Re: [心得] 战国10出啦~
时间Mon Jun 25 21:49:02 2007
※ 引述《justdoit (lulu)》之铭言:
: 抱歉
: 我看不懂你讲的两件事有啥一样的
: 还是你的意思是史书是商业作品?
其实原来那篇很单纯
我也努力的想帮他再简化一点
可惜似乎还是不够单纯
只好再说得更简洁一点
故事创作可以不符史实
但是创作的故事内容有历史错误
还一直大肆批评史书、史官
会给某些人「没弄懂就说嘴」、「刮别人胡子请先刮乾净自己的」的感觉
这两个条件是绑在一起的
缺一不可
单独存在时
作品内可以与史实有出入
可以批评史官、史书
不知道为什麽很多人在反驳的时候都要分开来说 (尤其是与史实有出入这点)
我在猜
直观的想是因为看到原po说火凤肤浅太生气了
所以不想看完看懂全文就抓一段出来打
踏入八奇领域一点
可能是因为这样打起来比较好施力
所以偷偷刻意忽略掉两个条件的关联性
: 另外陈某说的史不可信的重点
: 应该是指那些捧执政者贬战败者的拍马屁内容
: 跟制度,地方,文物好像没啥关系
: 所以有必要鞭这个吗?
: 至於人物的话
: 做为一个商业作品
: 作者当然可以依照个人喜好来塑造人物
: 毕竟这不是史书啊
--
你知道吗?
相爱的两人如果一起削弱袁家一半兵力,他们就能获得幸福哦。
所以在我们长大後,就两个人一起去淮南对付袁术罗!答应我吧?
知道了,淮南袁术哦!
《Love 袁术》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3.92.2
1F:推 imagewind:个人也觉得原PO是这意思,所以觉得他说的没错~ 06/25 22:08
2F:推 searenata:他论点的确是就这两个前提没错 06/25 22:16
3F:→ searenata:但他的确有所偏颇;拿宋代兵器的演义在他的说法也不止 06/25 22:16
4F:→ searenata:二次创作了吧,少说也有几百次XD 06/25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