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inze (离月)
看板Champion
标题[广告] 继续演唱会-继续坚持民主 补正公投法连署
时间Sat Aug 9 22:56:08 2014
感谢板主愿意让我做"民主直销" m(_ _)m
默默地也跟了强辩好些日子了,因为今年的强辩之夜人在高雄,所以犀利啥小趴的
资讯一出来就去抢票
(还因为被系统弹出来,导致位置超边陲),只要能继续参与强辩的
演唱会,坐哪里都不是重点啦 *^_^* 原本初衷也只是这样的,但是~~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今年的『318学运』?当时强辩的团员们也到了立院外声援这群
扞卫民主的年轻人,揪感心 >\\\< 「我们怀抱理想而来,承担责任而去」,林飞帆、
陈为廷出关後和黄国昌老师成立
『岛国前进』,继续用
「补正公投法、拆除鸟笼公投」
的连署,坚持他们"直接民主、还权於民"的信念!所以我们岛国前进的志工们,想在
演唱会开始前於周遭进行低调的连署活动,希望大家能继续为民主台湾一同努力 m(_ _)m
○ ○ˊ *至於为什要补正公投法呢 麻烦请看以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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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ㄟ ̄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什麽是公投法』?
公投法全名是《公民投票法》。每部法律制定时,都会在它的第一条揭示该部法律的
立法目的为何。《公民投票法》第一条清楚说明了它是:『依据宪法主权在民之原则,
为确保国民直接民权之行使』而制定。
现行公投法的困境——『鸟笼公投法』!
在几乎所有国家的公投都采『简单多数决』时,我国《公投法》第 30 条却设计了
独步全球的『双二一』制度——要有超过二分之一的选举权人去投票(约900万人),
然後投票者中又有超过二分之一的人投同意票,才能算「同意」,否则提案一率当作
「否决」!这全世界最严苛的公投限制,导致我们过去从来没有任何一次公投成功过。
『废除公投门槛、拆除鸟笼公投』
而我们现在所推动的「用公投法修改公投法」的社会运动,是经过缜密分析後,在
目前体制内最可行的方法。因为我们对现行的代议制度失去信心,不想透过蓝绿两党的
互相政治分赃来影响攸关全民的重大政策发展,所以决定用「直接民权」的方式参与政
治;透过街头连署一次次和公民面对面的论述辩证,能落实台湾的公民教育、真正实现
『主权在民』。
------------上述关於《公投法》议题,若不嫌弃,我们可以一起讨论 >\\\< --------
那就期待8/15(下星期五)与大家相见欢 >\\\<
也预祝演唱会大成功,强辩能"继续向前行,赶快出专辑"^Q^
☆ 我们『岛国之母』˙陈惠敏老师有在听强辩耶(超惊喜*) 等新专辑出来我一定要
买一张送给她 v(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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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公投法连署 百万人民站出来』 岛国前进官网:http://taiwanmarch.tw
◤◤ █◥ 还 ◤◥ ╭──╮
「人民当家」 \⊙⊙ ‥ / 「岛国前进」 权 ρ ‥ 〉 ∣岛国∣
帆\ <廷 於 ﹀昌 ∣前进∣
║ /\ 绘:Heinze 民 ║ 雨中战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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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einze (118.168.223.216), 08/09/2014 23:00:29
1F:推 cutepepe: 推一个,(小声)陈惠敏老师是指黄国昌老师的夫人吗??? 08/10 21:17
2F:推 cutepepe: 刚刚估狗一下,我好像搞笑了,拍色!!!( ̄ー ̄;) 08/10 21:33
阿默(抱*) 当天还要麻烦你了 ^^/*
因为我们所有琐事都是惠敏老师负责管理的,才会被我乱叫成"岛国之母",是我不对啦
3F:推 comeimei: 推,期待8/15~ 08/10 22:57
谢谢 >\\\<
※ 编辑: Heinze (118.168.221.20), 08/10/2014 2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