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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超载客船仍出港航行 监院要求海巡署、交通部检讨
时间Mon Feb 12 01:05:09 2018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37742
超载客船仍出港航行 监院要求海巡署、交通部检讨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根据监委调查,103至105年度经海巡署所属各安检单位查获超
载的客船总计6件,虽然都有开立违规劝导单并函送裁处,但都仍强行出港,甚至最高超
载人数高达53人,监察院认为这种严重漠视乘客生命安全的情形,是因为海巡署、交通部
法制权责不明,因此监院内政及少数民族委员会8日审议通过监委王美玉、杨美铃、林雅
锋等人调查,要求两机关确实检讨。
王美玉、杨美铃、林雅锋等人指出,根据规定客船搭载乘客超载时,由航政机关处客船所
有人1万5千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始得放行。但根据统计
,103至105年度这6件被查获超载的客船,虽都经各安检单位劝导并开立违规劝导单,函
送航港局所属各航务中心裁处,但船仍强行出港,严重漠视乘客生命安全。
监院调查报告指出,原因就在各安检单位及航务中心间的联系通报机制权责不明,导致客
船违规超载乘客仍出港航行。
该报告并指出,目前交通部与海巡署仅凭行政协助模式订定「海巡署对船舶载客超过定额
之处理原则」,办理客船超载等查验事项,但在实务面上,海巡署没有代为执行「命其禁
止航行及限期改善」、「责令改善後始得放行」,因此难以充分落实乘客安全。
监委要求交通部应就法制面研究以行政委托或法律授权海巡署办理禁止航行等预防性不利
处分,订定裁罚标准并执行处罚之可行性,而海巡署执行海岸巡防法有关船舶安全检查,
应该在符合发动阻止犯罪、危害发生的即时强制要件下,本於法定职权,限制船舶出港,
才能发挥共同一体的行政机能,保障旅客生命安全。
(自由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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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rashi6886: 这本来就非海巡署职掌,长官也不敢推掉,难怪各部会 02/12 19:05
2F:→ arashi6886: 把你海巡当自己下级机关在操 02/12 19:05
3F:推 l15: 在澎湖游艇大港服役过 超载根本也不会办 谁想得罪地头蛇 02/22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