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llwind (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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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执法不当 渔民包围尖山安检抗议
时间Fri Jun 12 09:00:45 2009
※ 引述《s9341097 (爱睡觉的海蛇)》之铭言:
: 上百位渔民会包围尖山安检所抗议,主要是连日来出现渔民超载船员出海作业,
: 安检所在开出警告单後同意放行,在渔船出海後却又进行录影蒐证,并在返航时进行
不是同意放行,而是安检所并无限制人民行动自由的权力。只能用行政裁罚来约束。
更何况海巡署并非渔政裁罚的主管机关。
(一线勤务中,有限制人民行动自由的权力,应该只有台风季节来临,县市政府
公告海岸管制区的时候)
所谓的蒐证,一方面是做为裁罚的证据,另一方面则是必须要证明海巡署已经
尽到告知义务。
这种说法太凹了啦,难道连副总队长也不知道渔民跟议员的说法有问题吗?
自己乖乖的背黑锅这样也太闷了。
: 气愤的渔民说,出海报关的安检业务在安检所接手前,也不会如此刁难渔民,时
: 代在进步,政府对渔民的管制却越严苛,安检所对安分守己的渔民毫不手软,对大陆
: 渔船却毫无办法,简直比「共产党还共产党」。
既然立委有来,那就修法啊! 要嘛乾脆取消船员证跟人数上限。
: 洪元总气愤的说,假如渔民真的违规超载,安检所就不该放行,安检所先是同意
: 渔船报关出海,会让渔民以为没有问题了,谁知一回到港内马上接到罚单,同意渔船
: 出海又开罚的作法,是安检所自己违法在先,还要渔民缴罚款,渔民不能接受。
裁罚单位应该是县府渔业科,所以重点是看渔业科怎麽讲。 总队直接函一份公文
要渔业科回覆相关样态是否继续向该科检举就好了。如果渔业科回函依法办理,
那就把渔业科的回覆公告在港内,不是海巡署要抓你,是渔政单位要我们抓的不是吗?
以前我那边都会跟渔民好好解释,说蒐证我们非作不可,不作是我们犯法,出事是
我底下的小兵渎职要被关要赔钱。可是会不会罚、罚多少是渔业科再决定。这种事
情,让渔会去跟渔业科商量,科里面要放水那是他家的事,单子要不要开,要罚多
少,你去找总干事跟科长谈。
明明这种渔政的工作,就应该叫那些公务员自己出来办,每次都做办公室凉凉拿海巡
当挡箭牌。莫名其妙也!
: 欧阳洲表示,谢明仁已经不能为渔民所信任,解决方是就是立即调离现职,不要
: 留下来专找渔民麻烦;陈进两更大骂安检所视渔民「猪狗不如」,若罚锾不能取消,
: 他个人愿赞助费用聘请律师为渔民打官司,获得多位渔民愿意一同出资的呼应,说到
: 激动处,他更指安检所为铁皮屋搭盖,有违建嫌疑,当场打电话向建设局长叶国清提
: 出检举。
第二类(还是第三类?有点忘了)以下渔港由县市政府委托各地区渔会管理,如果安检
所只有铁皮屋,这就相当的表示了总队跟渔会的关系也不太好。....XD
: 由於现场渔民十分激动,抗议过程中甚至有渔民载来两篓海胆壳准备丢掷,谢明
: 仁最终才在安检所人员人墙保护下出面,承认执法过程有不当之处,并两度鞠躬致歉
: 。
如果丢了就可以向检座举发毁损官署了,是可以留下前科的。
(不过如果当地的检察官也不挺海巡,比方说每次移送的资料都乱七八糟,
搞坏信用那也没搭)
: 王乾发在了解事件过程後表示,安检人员执法过程确实有必要检讨之处,警告单
: 和罚单不同,以警告单进行裁罚,已经违反行政程序法,他要求岸巡单位进行检讨,
: 对於以警告单进行裁罚的案件进行撤销。
县长讲的应该不是真的吧?不是都只是备卷给渔业科裁罚吗?哪来的以警告单裁罚啊?
(老实说与其拿一堆没有用的劝导单,安检所比较希望真的有罚单可以直接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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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0.225.167.197
※ 编辑: fallwind 来自: 70.225.167.197 (06/12 09:09)
1F:推 eddy13:海巡勤务指导:发现违规→口头劝导→不听,开劝导单→仍不 06/12 18:05
2F:→ eddy13: 听,就只能搜证,然後移送。 06/12 18:05
3F:→ eddy13:也难怪很多渔民不甩海巡的执法人员。 06/12 18:06
4F:→ fallwind:因为那些大队层级的官搞不清楚什麽可以管什麽不该管.. 06/12 19:28
5F:→ fallwind:以为自己拿到公权力就什麽都行了,搞死一线 06/12 19:28
6F:→ fallwind:船员证的作法可参考 #17jBiQqx :p 06/12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