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dy13 (e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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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黑船翻覆 梧栖渔港曝安检漏洞
时间Tue Jul 8 10:57:17 2008
※ 引述《fallwind (秋风)》之铭言:
: 更新日期:2008/07/03 09:39
: 打捞上岸不见船籍资料
对此,我是觉得是梧栖港的所长没有後台才会这样。
因为这个案子可说是港区内无籍船筏沈没,若是这样,海巡人员何包
之有呢?海巡又不能要求这类无籍的船筏一律得从港区中清除,只要他不
出港,又没挡到航道,说实在的,海巡还真对他没办法。
当然,要说包还是可以说包啦。因为这种从陆运送船的案子是很常见
,看到了就得一定派弟兄过去查清楚,不能出事了竟找不到人。
如果是已设籍的船筏,要立刻联络原设籍港及上一个停泊港(如果不
同的话),一方面和友军分享讯息,一方面了解该船过去的状况。再来是
了解该船陆运来的原因,有些是送过来维修、有些是要寄港、有些是打算
设籍、有些是要卖人,总之,要设籍或寄港则一定要拿到船籍及船长(东
)资料,先把大小卡准备好(如果刚好被督到,保证从此变成红牌^^),
若是设籍或卖人,则可向渔会询问一下以掌控进度,一弄好就立刻更新安
资系统。然後第一次出港时记得在安资系统中注记为陆运过来。
如果是未设籍的船筏,最好是找到船东本人,一定要看证件并影印存
档,同时要求港巡或守望人员确定其停放位置,列为巡逻时的重点。再来
是了解其目的,若是要申请新船,则也是和渔会确认一下其进度。若是没
有任何目的,那就请情蒐将之列为可疑情资回报给报官,并注记已列为巡
逻时的重点,以免发生万一。
再回到一开始讲的後台的问题。之前某港的实际案例,该港查到某大
宗走私(分数高达数十万分),该港所长因此被奖励,理由当然是查缉有
功,接着所长就调走了,不久竟传出对该港副所的惩处就要下来了,理由
是私枭如此大胆表示该港查缉作为一向不落实,原主官只剩副所在任故惩
处副所。够夸张吧,而且查到走私那天副所还放假呢,这就有无後台的差
别。後因一线可能反弹,该惩处案在大队被挡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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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4.40
1F:推 fancyrex:现在的梧栖所长是北部调来的....在这没人脉.... 07/16 17:24